03.06 【律師普法】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為故意;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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