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原农业局副局长刘永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永友简历:
刘永友,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贵州修文人,大专文化,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2月参加工作。
1979年2月—1984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6042部队服役;
1984年1月—1984年3月,退伍待安置;
1984年3月—1991年11月,在修文县德政乡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书记;
1991年11月—1992年2月,任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撤、并、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2年2月—1996年2月,任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副组长;
1996年2月—1999年1月,任修文县小箐乡党委副书记;
1999年1月—2001年11月,任修文县小箐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2001年11月—2007年5月,任修文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7年5月—2010年8月,任修文县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正科级);
2010年8月—2016年8月,任修文县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副局长(正科级);
2016年8月—2016年10月,任修文县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2016年10月提前退休。
编校:许峰
统筹:王琳
签发: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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