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德 清 案

[清] 1822年


案發時間:道光二年

案發地點:浙江湖州德清縣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徐蔡氏身亡藏疑,按察使翻案喪命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徐蔡氏突然身亡,疑竇叢生

官府卻層層推諉,草草結案

本是一樁普通謀殺案,不料

竟釀成一起巨案!

究竟是何緣故?

故事還得從頭說起


道光二年(1822年)七月,盛夏的一日,浙江省湖州府德清縣,徐蔡氏在婆家暴亡。

蔡氏嫁入徐家沒有幾年,徐家公婆都已經亡故,徐蔡氏與丈夫徐敦誠依靠叔叔徐寶華為生。徐寶華年歲較大,正妻病故,家族事務大多交由徐寶華的小妾徐倪氏掌管。徐倪氏與徐蔡氏素不和睦,如今徐蔡氏突然身亡,孃家人疑竇叢生。死者的叔叔、秀才蔡鴻懷疑徐家害死了侄女,到縣裡控告,說侄女脖項上有紅色勒痕,死因非常可疑。強烈要求官方驗屍。

類似的案件,在大清帝國的版圖內幾乎每天都在發生。按照制度執行,當地知縣應該親臨現場及時檢驗,在兩三個月內完成偵破、審訊,作出判決上報知府。時任德清知縣黃兆蕙接到報案後,不是思索如何尋求真相,也不是想著如何照章辦事,而是考慮這件事情對自己有什麼影響。黃兆蕙首先想到,涉案的徐、蔡兩姓都是德清當地的大族,尤其是徐家家資豐厚。為政不得罪巨室,黃兆蕙覺得沒必要陷入兩家的爭執。而且,如果這真的是一起謀殺案,命案必破,黃兆蕙破案壓力肯定是少不了的,而且命案的發生說明德清治安不好,黃兆蕙這個父母官治理無方。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儘管直覺告訴黃兆蕙此案案情重大,但他還是琢磨出了一個躲避的方法。黃兆蕙藉口自己正患風寒,無法親臨查勘,拖了好幾天才向湖州府稟報,請求上司委派官員查案。

時任湖州知府方士淦出身內閣中書,頗有文名,給後人留下了多部作品。但是同時,方士淦也是一位圓滑的官僚。他宦海沉浮十多年,早就磨鍊得圓滑通融。他接到呈文,當然知道黃兆蕙葫蘆裡在賣什麼藥,他也不願意自己出面。方士淦同樣採取了“拖”的戰略,在炎炎烈日之下置徐蔡氏的屍體於不顧,既不安排屍檢,也任憑蔡家苦主每天呼天搶地。期間,蔡鴻等人多次呈控,結果縣衙推到府衙,府衙藉口要慎重處理,要遴選官吏認真複查。

等到一大幫子官員陸續召齊,方士淦再不緊不慢地組織屍檢,酷暑之下的屍身已經腫脹得不成樣子。蔡家指出死者脖上有勒痕,臉上有傷,牙齒脫落等現象都非常可疑。而仵作要麼不予理睬,要麼巧作解釋,最後判定為自縊。詢問徐家,徐家也聲稱徐蔡氏是自縊身死的。於是,黃兆蕙、方士淦等人就以徐蔡氏自縊上報。

蔡家人不肯接受結論,跳出湖州府,告到了杭州。德清縣雖然屬於湖州管轄,但是離杭州更近,百姓有爭執就跑到杭州越級向省裡提起控告,省裡委派官員到德清重新驗屍。為了顯示公正,複審屍檢不讓德清官員衙役參與,另選了幾位同知、知縣負責。從形式上講,省裡的複審是規範的,也是嚴肅認真的。可是,浙江的夏天又悶又熱,屍身在酷暑當中早已經不成樣子。複審的各位官員甚至不願親臨現場,任憑仵作一番折騰,仍然定為自縊。既然是自殺,那蔡家控告徐家謀殺徐蔡氏就無從談起,自動銷案了。

謀殺是刑事案件,自盡導致的訴訟則是民事糾紛,中國古代司法“重刑輕民”

,甚至有觀點認為古代司法只有刑事沒有民事。對於民事糾紛,清朝官府極少上報,幾乎不予受理。徐蔡氏的案子,就被歸入了官府不願理睬的範疇。

每個案件的處理都有一個黃金期,一般是案發早期。徐蔡氏命案發展至今,已經錯過了破案的黃金期。如果最早接到報案的黃兆蕙第一時間認真驗屍,很容易能發現真相,現如今屍體腐爛,即便能查出情況來,也留下了扯皮、質疑的巨大空間。蔡家始終接受不了自縊的結論。陸續在浙江告了一年多,該走的程序都走了,浙江官府關於徐蔡氏自縊的結論是正式的,也可算是最終的結論。蔡家不願甘休,選擇了“京控”,也就是到北京城控告。清朝百姓可以繞過地方官府,直接向各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和步軍統領衙門等部門呈遞訴狀,也可以直接闖宮乃至攔御駕告御狀。這是法律賦予百姓最終,也是最後的維權手段。

蔡家也算是讀過書、進過學的人家,在讀書人群體中有一定的人脈,而在北京的浙江籍官員很多,原本以為可以獲得在京浙籍官員的幫助,代遞訴狀——如果能在訴訟中幫忙疏通就更好了。沒想到接觸的所有浙江籍官員都不願意趟這趟渾水,一直沒有人出頭為蔡家主持公道。京官們孜孜以求仕途,幫助老鄉重啟一個家族糾紛,對自己沒有幫助,反而一定會得罪浙江省的初審、重審官員。這樣吃力不討好還有危險的事情,哪個精明勢利的官員願意出頭呢?

徐蔡氏的哥哥也是個讀書人,於是轉換思路,決心在北京長期堅持。他先應聘到御史吳恩韶府上當家庭教師,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待與主人的關係融洽後,眼見吳御史也是頗有正義感,便向其哭訴了妹妹的冤情。吳恩韶曾任刑部主事,辦案經驗豐富,梳理此案前後情節,也覺得疑竇叢生,極可能有冤情。經過多方瞭解後,吳恩韶認為此案案冤情重大,毅然修疏上奏,陳述檢驗有傷、牙齒脫落、仵作隱匿傷痕,捏造自縊結論,而府縣官員翫忽職守,以自縊結案。吳恩韶敘述嚴密,還讓蔡書生詳細寫明瞭冤情始末,作為奏摺的附錄。

此案終於在案發兩年之後,得到了道光皇帝的高度重視。蔡家的努力把徐蔡氏命案上升為了皇帝交辦的京控案件。道光傳諭浙江巡撫帥承瀛,要求他親自提取人證卷宗,秉公嚴審。皇帝還將吳恩韶的奏摺轉發給他。帥承瀛是嘉慶元年的一甲第三名進士,也就是探花出身,以廉潔著稱,多次在浙江任職,在整修水利、安定地方等方面頗有建樹,頗得人心。他應該是重審徐蔡氏命案的靠譜人選,可惜在接到諭旨不久,因為父親去世,於道光四年九月十三日丁憂離職。

巡撫出缺了,可徐蔡氏命案還要回復皇帝意見。道光四年(1824年)十一月,浙江布政使署理浙江巡撫黃鳴傑上奏,陳述對徐蔡氏命案的意見:浙江省經過多次委派官員審理,並對徐蔡氏的屍體進行過兩次檢驗,都沒有發現傷痕。無奈蔡家堅決不從,黃鳴傑呈請再做一次屍檢。這種冠冕堂皇的官話翻譯成通俗語言,就是:我們認為徐蔡氏命案的原審結論是站得住的,如果覺得可疑,皇上可以派人再審。

道光皇帝看出了黃鳴傑呈請再審的真實目的是要推卸責任,隨即命令湖北按察使王惟詢調任浙江按察使,負責此案。道光皇帝對之前的辦案人員產生了巨大的懷疑,不光從湖北調來了主審的按察使,連驗屍的仵作也要求從福建調來。

王惟詢是山東人,嘉慶十六年(1811年)二甲進士。王惟詢這個人做事認真,雖然在人際交往方面很木訥,但是能幹也敢幹,膽大勤勉,對於皇帝交辦的案子更是全力以赴,因此進入了道光皇帝的視野。王惟詢出身翰林,沒幾年就升遷為了正三品的按察使,深得道光皇帝的器重。道光調王惟詢到浙江,看重的就是他認真細緻的優點。

遺憾的是,世間的事情不是認真就能解決的。王惟詢抵達杭州後,福建仵作何培也調來了,他立刻安排再一次屍檢。疑點比比皆是,新舊仵作各執一詞。何培指出原檢結論存在種種問題,原檢各位仵作堅持己見。王惟詢督率原審官員親臨現場,眼看現場吵成一團,浙江省原有官員卻集體沉默。王惟詢意識到此案偵破不難,改正卻很難,因為浙江省的初審、複審官員堅決不同意改判。

清朝司法制度設置了完整的審級和申訴程序。案件結果需要層層上報,級級確認;事主可以向各級官員提訴、申訴。一個案件的完整流程,會留下諸多官員的簽字。既然簽字了,官員就要負責。一旦發現原審有誤,那麼之前參與的所有官員都要受懲處,錯誤越嚴重,懲處也越嚴厲。一個案件就把相關官員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大家相互承擔連帶責任,榮辱與共。所以,試圖翻案的人,哪怕是試圖重審的人,都不是簡單地尋找真相的問題,而要面臨一個官僚群體的牴觸與反對。

官員行政責任的連帶設計有其合理性,旨在保障官員謹慎用權,防止胡作非為。可在實踐當中,清朝官員承擔的行政事務過多,責任很重,幾乎天天都要連軸轉,很難集中時間和精力處理個案。尤其是“獄貴初情”,案發後的偵破黃金期是最寶貴的,可惜承擔初審的基層州縣官恰巧是政治體系中權力最小、工作最多、責任最大的一個群體,他們無法做到及時、準確和細緻地初審。各級上司在理論上承擔著複查審核的責任,可是集中到他們手中的事務更多,主客觀條件都不允許他們對案發現場、人證物證做細緻的複審。草率的上司拿到初審結論,簡單地瀏覽一下卷宗,簽字確認走過程而已;認真的上司,也只是對下級報告上來的案件事實進行法律衡量。他們在意的是罪犯是否“罪刑相符”,而不是案件事實是否清楚,他們做的只是一個“書面審”,審核文字而已。即便事主申訴抗議,上司往往也是發回原審地重審,或者抽調其他基層官員再審,重複上述流程而已。如此層層效仿、例行公事,案件的最終結果不一定是對真相的審判,更像是官僚系統的“傑作”。這還是沒有私心、照章辦事的官員的做法,萬一遇到貪贓枉法營私舞弊的官吏,案件結果就不知道會偏到哪裡去了。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案件會“綁架”一連串官員來維護一個並非實事求是的結論。

拋開制度因素,人情也是導致官員利益群體化的重要原因。中國傳統社會重血緣、鄉情、同窗之誼等,是人情味兒濃厚的世俗社會。官場尤其如此,各種人情關係與交際應酬更加繁盛,還發展出了同僚、同門、同年等人情網絡。每個官員都是人情網絡中的一個點,無法脫離人情網絡而做到在官場上游刃有餘。在實踐中,除非萬不得已,官員很少批駁其他官員的工作結論,更不用說徹底推翻了。種種人情關係束縛著他們瞻前顧後,唯獨不會把事實真相擺在前列。當一樁案子在官員序列中流轉的環節越多,牽涉進來的官員越多,人情網絡的力量就越強大。當初蔡家京控,浙江籍京官們不願意出頭主持公道,主要就是忌憚強大的人情網絡。

綜上所述,徐蔡氏已經由浙江各級官員認定為自縊身亡,蔡家也好,王惟詢也好,要想翻案,就面臨幾乎整個浙江官場的阻撓與反對。

案子沒有進展,認真的王惟詢開始感到煩惱,他睡臥不寧、神情恍惚。浙江上上下下都盯著按察使大人下一步有什麼樣的動作。道光五年(1825年)三月初五,按察使司的雜役像往常一樣打掃官署,打掃到花廳假山背後,震驚地發現王惟詢用褲帶自縊在亭子樑上!死了。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案中案破散迷霧,主犯入獄生變故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按察使自縊身亡,引發案中案。

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重重迷霧遮天蔽日。

道光皇帝驚怒不已,下令徹查,由此

震驚朝野、攪弄風雲的巨案終於初露端倪:

皇帝欽點的辦案大臣竟然自縊身亡,署理浙江巡撫黃鳴傑慌了,趕緊奏報道光皇帝。

道光大為震驚,自己挑選的辦案大員非但沒有審清案情,還搭上了性命,道光皇帝意識到此案不是一樁疑難案件那麼簡單,背後隱藏著錯綜複雜的背景。黃鳴傑在浙江省多年,且經歷了徐蔡氏命案之前的所有流程,道光皇帝直覺認為此人不可信,當即採取行政措施。朝廷很快命黃鳴傑離任,調前山東巡撫、倉場侍郎程含章任浙江巡撫,河南糧鹽道祁貢(真實文字為“左土右貢”)為浙江按察使。

新任巡撫程含章是雲南人,由舉人大挑知縣,從基層做起,歷經磨鍊才位列封疆。他人情練達、廉潔穩重,多次奉旨查辦案件;而新任按察使祁貢是進士出身,仕途從刑部主事起步,長期在司法領域工作。他們兩個人都是道光皇帝賞識的幹吏。道光皇帝調任二人的諭旨明確要求兩人要細心複檢徐蔡氏的屍身,到底是被害還是自縊,務必審出實情,把案子辦成鐵案。同時,王惟詢到任只有一個月,複檢沒有定案,而且他本人又不是原審官員,可以無所顧慮,況且事先又稟明瞭署理巡撫黃鳴傑奏請選派刑部諳熟幹練的官員到浙江會審,黃鳴傑已經同意了,為什麼就鬱悶輕生自盡呢?如今,徐蔡氏命案已經從一個案子變成了兩個案子。調王惟詢原本是為了破案,沒想到他自盡身亡,引發了案中案。

道光皇帝深深感到王惟詢死因蹊蹺,特意調兩個幹吏前往浙江查案,又生怕他們陷入當地的官場人情網絡,所以諄諄告誡。

程含章、祁貢上任時,面臨洶湧的輿情。剛上任的按察使大人離奇自縊,還有什麼新聞比它更具有爆炸性和想象空間?民間對徐蔡氏命案原本就有評論,如今更是充滿懷疑和不解。這股風潮也蔓延到了在京的浙江籍官員那裡。

浙江籍官員開始時明哲保身,如今看到道光皇帝對此案高度重視,也紛紛發表自己的意見。四月初十,京畿道御史郎葆辰上奏,對浙江辦理徐蔡氏命案的荒唐做法提出質疑。郎葆辰是浙江安吉人,家鄉離德清很近。他綜合了傳聞以及案情,上奏說:“王惟詢辦案非常認真,對人犯分別進行了審訊。福建選派來的仵作何培,到達杭州後即會同浙江仵作進行第三次驗屍。何培經驗老道,檢驗後即發現死者滷門等處存在傷痕,認為死者是遭扼殺。而在場的原驗、複檢的仵作聽聞此言,紛紛離席向前,質問斥責何培,場面混亂,導致屍檢無法進行下去。王惟詢趕到巡撫衙門,也因為屍骨不全,缺乏旁證,沒有得到支持,孤掌難鳴,心情更加鬱悶。”郎葆辰的奏摺還提及,上年7月屍體複檢的時候,民間傳聞官府找來男骨進行比對,傳為笑談。

道光皇帝閱覽奏摺,也認為浙江省三次驗屍都荒謬不可信,直言浙江官吏“可惡至極”。道光將郎葆辰的奏摺轉發程含章,要求就所提各項一一核查,尤其要徹底查清王惟詢自縊的原因,追究責任者。

程含章等人的輿論壓力,還來自於死者的家屬。王惟詢有一個哥哥在福建省擔任糧道,名叫王惟諴。王惟詢自縊前曾給哥哥寫過一封家信,傾訴自己的苦惱。王惟諴接到弟弟的死訊,即刻求見閩浙總督趙慎畛,呈上弟弟的親筆信,並且寫了一封申訴函。王惟諴認為,徐蔡氏命案肯定存在隱情,胞弟的死也有深層原因。因為在三月初六接到弟弟的來信當中,弟弟就直言此案疑竇甚多,從前的檢驗都不真實,皇上特調他來浙江省辦理,他是不敢稍有遷就。“惟浙省大小各官,以此案兩檢以後不能再有更動,其勢固結莫解,心甚焦灼。”話雖然說得不多,但是浙江省辦官員的盤根錯節,極力維護原判的姿態,躍然紙上

趙慎畛覺得王惟諴說得在理,同時他雖然人在福建,浙江省也在閩浙總督的管轄範圍之內,所以他當即上奏皇帝,轉述王惟諴的陳述:“外間紛紛傳聞,亦皆雲黃署撫及原檢各官皆主從前蔡氏自縊身死之說,胞弟力主平反,已成寡不敵眾之勢,孑然孤立,抑鬱以終。”轉述過事主方面的意見,趙慎畛接著談了自己的意見:“王惟詢剛接觸此案,一得知屍身有傷就自縊,這在情理上說不過去。雖然其兄王惟諴呈遞的意見都是傳聞,沒有確實的憑證,但外間都這麼傳聞,不會是無風起浪,毫無緣由。”

王惟詢死前還留有一份稟單,不知道是想呈遞給誰的,事後也轉到了其兄王惟諴的手裡,最後由趙慎畛呈遞給了道光皇帝。這份稟單反映了王惟詢當時複雜的心理。他在稟單中說:“如今的情況,如果僅憑何培的結論,定為勒死,則滷門骨不浮,與《洗冤錄》不甚吻合。這樣不僅不能說服原檢各官,就是我自己都沒有確信,不敢草率把此案定為謀殺;如果根據原檢仵作邱達等人的意見定為自縊,那麼不但無法杜絕苦主蔡鴻等人的口舌,而且有維護原檢的嫌疑,我也斷然不敢仍照原檢致沉冤莫雪,自取重咎。”

王惟詢的稟單,清清楚楚表明他對原審結論的懷疑。所有這些,讓道光皇帝確信徐蔡氏命案黑幕重重,再次諭令程、祁二人加緊審理。

程含章上奏調查王惟詢之死的情況,稱是與按察使共同審訊,加上秘訪全省大小官員包括王惟詢的幕友、家人,都沒有聽說過逼迫他的事情。同時,程含章還奏請由閩浙總督趙慎畛審問王惟詢命案。道光皇帝嚴厲斥責了程含章的申請,對他的審訊進度很不滿意,明確告誡他“斷不可惑於救生不救死之說”,不能因為王惟詢已經死了就不想牽扯太多的在任官員。對於程含章想把“鍋”甩給趙慎畛的推卸責任的行為,道光皇帝斷然拒絕。

在重重壓力之下,程含章只好認真辦案,擴大調查範圍,把相關伕役一併拘傳審訊。這一次終於得到一些有用情況。巡撫衙門的雜役沈泳供認了他曾看到王惟詢和時任署理巡撫黃鳴傑發生過公開爭執:“徐蔡氏第三次屍檢後,王惟詢從屍檢現場趕到巡撫衙門,與黃鳴傑談論此事。兩人當時嗓門兒都很高,黃鳴傑很生氣,發生過拍案訓斥王惟詢的情形。”同時,程含章查出來王惟詢在浙江省期間的種種異常表現。比如,審訊徐蔡氏的婢女時,王惟詢要求她比試自縊的情狀,竟然說出“將來我亦如此”的話;福建仵作何培比畫扼死情形的時候,王惟詢也跟著在自己的脖子上比畫。大家當時對王惟詢的基本印象就是神情恍惚,坐立不安。他的同僚曾經偷偷地告誡王惟詢的家屬,讓他們注意點自己家的老爺。

程含章將這些調查情況,都一五一十奏報道光皇帝。應當說,程含章報告可信度比較高,可見王惟詢的心理素質不好,做事過於較真,又不善交際,遇到徐蔡氏這個疑難要案導致心理壓力難以疏解,最終導致了自殺的悲劇。道光皇帝接受了這一說法,將王惟詢之死歸為“情急心迷”。浙江官吏對王惟詢有意無意的阻擾抗拒,是王惟詢走上絕路的重要原因,而作為浙江官吏代表的黃鳴傑,在此事中肯定是有責任的,黃鳴傑已經因為其他事情革職,不再追究。道光皇帝只是督促程含章、祁貢加緊破案。

王惟詢之死畫上了句號,剩下的就是查清徐蔡氏命案的真相了。雖然案子交給了程、祁二人負責,但是破案的壓力和工作主要是由按察使祁貢承擔的。祁貢確實是辦案的行家裡手,他到浙江後不動聲色,暗中加派親信仵作將徐蔡氏殘存的屍骨細細檢驗,恰好在此時有重大發現:

首先,屍檢表明徐蔡氏確實是被勒死的。

湖州府的兩次檢驗結果都是“該屍兩耳根骨,有順上紅色血暈”,並以此定為自縊。祁貢重新檢驗,結果是耳根骨並沒有傷痕,而項頸骨後面呈現血暈,原檢壓根兒沒提這個情況,而這恰恰是勒死的證據

其次,勒死徐蔡氏的兇手是誰?祁貢有了物證,於是加派親隨秘密追查人證。他從徐家的僕人婢女入手,終於找到了當時寄居在徐家的小丫頭桂香。命案發生後,年齡幼小的桂香遭到了威嚇利誘,被送往鄉下安置。親隨尋訪到她的住處,秘密帶回杭州由祁貢親自訊問。祁貢循循善誘,小桂香終於說出了真相:

徐倪氏與徐蔡氏之夫徐敦誠通姦,被徐蔡氏撞見,徐蔡氏大罵徐倪氏。徐倪氏和徐蔡氏關係非常惡劣,連小桂香都看出來徐倪氏對徐蔡氏面露兇相。夏天的一個晚上,小桂香從夢中驚醒,聽到徐蔡氏的房中有撲打聲,好奇地起床張望,發現徐倪氏和秋香在徐蔡氏房內,用繩勒死了徐蔡氏!事後,徐家擔心蔡家不依,就捏造為發痧而死。想不到後來,德清縣仵作檢驗認為是自縊,徐家也就改口為自縊。

有桂香的口供,徐蔡氏一案人證、物證都齊了。其他的作案人心理崩潰,先是秋香,再是徐倪氏,都吐露實情,供認不諱。他們的供述拼湊出了徐蔡氏之死的詳情:

話說,德清徐家的主事人徐倪氏頗有幾分姿色,性情爽快,殺伐決斷,把徐家的各種事務管理得井井有條。其丈夫徐寶華卻年邁體弱,基本不過問世事。徐倪氏很快與年齡相仿的侄子徐敦誠打得火熱,通姦長達七年。徐蔡氏曾經兩次撞見二人的亂倫苟且之事,對徐倪氏不免惡言相向,嘲諷譏罵,徐倪氏懷恨在心。一次,因為一件小事兩人發生口角,徐倪氏動手打了徐蔡氏耳光,並用菸袋鍋敲傷了她的後腦。徐蔡氏躲避時,又被門旁的鐵釘碰傷眉骨,大哭上樓,不停地咒罵。徐倪氏動了殺心,與婢女秋香和徐敦誠商量。徐倪氏許諾秋香徐蔡氏死後將秋香嫁與徐敦誠為妾,秋香應允了下來。徐敦誠苦苦相勸,徐倪氏不聽。

道光二年(1822年)七月初二,徐蔡氏發痧臥床。徐倪氏假意前往看望,徐蔡氏又罵嬸嬸“不要臉面”。徐倪氏當晚手持麻繩,與秋香進入室內,隨即關上房門,用繩纏繞在臥病昏睡的徐蔡氏脖子上,兩手勒緊。徐蔡氏驚醒後,殊死反抗,兩手亂抓,被秋香拼命摁住。此情此景被在門外的婢女長慶和寄居的小丫頭桂香聽見。兩人嚇得不敢吱聲。徐敦誠恰好回來,要進屋制止,遭到徐倪氏惡狠狠的喝斥。弱懦的徐敦誠退出門外,伏桌哭泣,可憐屋內徐蔡氏被活活勒死。事後,徐倪氏向徐寶華隱瞞了內情,說侄媳婦發痧垂危,徐寶華叫徐敦誠趕緊找大夫。大夫來看時,徐蔡氏已經氣絕身亡。

第二天,蔡氏的叔叔蔡鴻趕來,看到屍身脖子上有紅痕,要往縣裡報驗。事已至此,徐倪氏才向徐寶華訴說受蔡氏辱罵,一氣之下將她勒死。徐寶華經參謀餘頡蒼出主意,許諾給三百零七元洋錢為蔡氏做法事,蔡鴻勉強同意和解。負責驗屍的仵作朱五看到頸上有傷痕,張嘴就要一百元銀錢。徐倪氏心疼銀子,破口大罵,罵著罵著就捎帶上了蔡氏。蔡鴻本來就不情願,到縣衙門請求驗屍,於是引發了之後光怪陸離的鬧劇。

此案拖延三年至此總算水落石出。

命案告破後,新任巡撫程含章緊繃的神經略略輕鬆,隨即趕往秋闈監考。當時正好是浙江省鄉試的時候,朝廷欽派軍機大臣王鼎為浙江主考。作為浙江巡撫程含章也有監臨的責任,所以將主要精力轉移到了監考上去了。

不料,就在程含章監考時,殺人主犯徐倪氏在獄中,上吊自盡了!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涉案官受賄一氣,貪腐風覆社稷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洶湧輿情與死者家屬重重施壓,

案情步步深入,疑點層層剝開,

人證、物證一一聚齊,真相漸漸還原。

命案水落石出,鬧劇即將收場,不成想

主犯獄中自縊,死因蹊蹺離奇,

究竟是何人在攪弄風雲?

徐蔡氏命案是皇上一再交辦的要案、重案,像這樣的欽派大案的首犯,入獄後要披枷戴鎖,刑具加身,怎麼會發生自縊身死呢?要知道,那木枷重達幾十斤,成年人戴枷站立都感覺困難;那鎖具重鐵打造,徒手肯定無法斷開。徐倪氏竟然能在此種狀態中,解下包頭帕吊死自己,真是不可思議!考慮到之前浙江官員多次的錯誤審判,不禁讓人感慨:浙江刑獄的水很深!竟然能把前任按察使逼得自殺,這說明浙江的上下官員可能都拿了徐家的好處,重重阻力可想而知。現在又能讓好不容易查出來的真兇,在監牢中自縊身亡,這說明幕後之人的手段高超、能量巨大。

消息傳來,程含章匆匆別過王鼎,趕緊奏報了道光皇帝。

案件告破後,道光皇帝本以為剩下的工作就是查處相關營私舞弊的地方官員。他下令將回避驗屍的德清縣知縣黃兆蕙、武康縣知縣慶成,革職;檢驗失實的湖州知府方士淦、杭州知府任蘭佑、署溫州知府趙學轍,東防同知呂榮、西防同知呂璜,一律解任。這裡的呂璜是清朝桐城派的著名古文學家,盛名流傳於當時,因為這次辦案馬虎疏忽,仕途就此終結了。具體辦案的歸安縣知縣馬伯樂,原烏程縣知縣楊德恆,下令拘捕起來交由程、祁二人提齊原檢仵作、差役人等合併嚴審。同時,道光皇帝發出第二道聖旨,要求嚴厲追查此案當中貪贓枉法的情節,逐一審訊相關官吏差役,務必水落石出。

程含章的奏摺很快又遞上來了。道光皇帝以為是官員問責的結果,想不到竟然是主犯離奇自盡的報告。道光皇帝出離憤怒。徐倪氏一死,追究行賄貪贓的案中案就缺少了關鍵的人證。到底哪些官吏拿了徐家的銀兩和好處,可能永遠是一個謎了!徐倪氏是要犯,不僅嚴加看管,還有重刑器具加身,如果沒有人給她放鬆刑具,她是怎麼解下自己的包頭帕上吊自殺的?顯然,這其中有受賄放縱的情形。道光皇帝下令對程含章、祁貢嚴加申斥,對不嚴加防範、翫忽職守的相關官員嚴厲懲罰,負有直接責任的錢塘典史劉椿、錢塘知縣汪仲洋革職,交給程含章、祁貢等人提齊相關人等嚴刑審訊。

一件普通的命案,前後拖延三年之久,還搭進了諸多的官員,內幕還是一團漆黑。道光覺得這就不是案件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了。早在王鼎前往杭州作為浙江主考時,道光就暗地要求王鼎調查徐蔡氏的命案。八月三十日,道光皇帝對徐倪氏自縊深表不滿,特旨命令王鼎密加訪察。他首先指出:“該省大小官員通同一氣,牢不可破。”浙江官場的風氣“官官相護”,政治環境已經嚴重變態了。徐倪氏隱蔽殺人真相,現在又離奇自盡,顯然有官吏串通舞弊。“該省官吏前此有婪贓舞弊之事,慮徐倪氏供出,因而致死滅口。再原檢原審各員,何以聯為一氣,固結不解?浙省吏治員風敝壞已極,此次程含章等審處各情節,有無不實不盡?徐倪氏自縊身死,有無別情?其原驗原審各員,曾否有受賄故出情弊?程含章等是否有意存徇隱、化大為小之處?”這一連串問號,不僅是對浙江所有地方官不滿,而且對程含章等欽派官員都深表不滿。

如今,王鼎正式代替程含章,成為徐蔡氏命案的欽差大臣。王鼎是陝西蒲城人,進士出身,宦海沉浮四十多年,歷任六部的侍郎、尚書,為人清廉正派,且執政經驗豐富。地方上官吏有疑案不能解決,他總被派去主持審斷。不過,王鼎在歷史上最著名的作為,是在鴉片戰爭前後堅決反對投降,反對割讓香港島給英國,並要求懲治投降妥協的琦善、穆彰阿等人,重新起用林則徐。遭到道光皇帝拒絕後,王鼎於道光二十二年以死相諫。王鼎尸諫殉國,名垂青史。在道光五年(1825年),王鼎剛剛出任軍機大臣。原本鄉試主考官不必由軍機大臣出任,道光委派王鼎主試浙江,已經存了讓王鼎審理徐蔡氏一案的心思。

接到諭旨後,王鼎上奏說,自己進入浙江以後就遵照在北京道光皇帝的面諭,隨處留心採訪。徐家原本家資豐厚,因為此案已經花費殆盡,到了破產的邊緣,那麼錢都哪兒去了呢?必然有受賄舞弊之人,而且至今都沒有官員或者是差役書吏因為貪贓受賄遭到懲處。因此,肯定存在沒有發現的貪腐枉法的醜行。同時,王鼎做證,程含章、祁貢等人對待此案極為認真,日夜親自審訊此案。

道光皇帝回覆,貪贓枉法之人絕不會只是地保仵作之流。比如,德清知縣黃兆蕙作為初審父母官,是否存在受賄枉法行為?徐敦誠作為徐家現存唯一的男性,已經在監牢裡了,那麼在外面幫徐家發起訴訟和行賄的到底是誰呢?這些人是否已經捉拿到案?道光皇帝加派王鼎為欽差大臣主持此案,務必將黃兆蕙等官員受賄多少,以及前後參與的官員有無聽從囑託、貪贓枉法的情況審訊清楚,從嚴定罪。

由軍機大臣領銜審訊,德清徐蔡氏案肯定是不得真相、不處理一批人不能結案了。相關官吏也都是熟悉律條、久經官場的人,知道這時再隱瞞不報,會加倍處罰。王鼎則連夜熬審,再加上刑訊,終於打開了缺口。

第一個招的是死者徐蔡氏的丈夫徐敦誠。徐敦誠說徐家在德清縣尋求和解息訟的時候,徐寶華託已故刑房書吏章九皋送給黃兆蕙洋錢一百元,管門家人催六二十元。後來,浙江委派歸安縣知縣馬伯樂再審,當時徐寶華已經病故,就由徐倪氏託章九皋轉託歸案刑房書吏張泳仁向衙門打點洋錢四百元。此外,還給了張泳仁以及辦案差役們飯食銀一百九十元,連從前供明所給仵作書差等,徐家共計行賄白銀一千零二十一元。

道光十年十月中下旬,王鼎領銜奏報了徐蔡氏命案審明結論,道光皇帝下令將涉案所有官員明確革職。接下去就要審明受賄貪贓的細節。嚴刑之下,歸安知縣馬伯樂的家人李明供認從張泳仁處拿過銀錢四百元,自己留下一百元后,轉交給馬伯樂的胞兄馬汝霖三百元。蹊蹺的是,在這之後關鍵證人李明居然在監牢中以褲帶自縊!這是本案自縊的第三個人。

李明死後,下一步審訊遇到強烈的反彈。涉案的馬汝霖曾經擔任過巡檢,好歹是朝廷的九品官。馬汝霖不惜自殘自傷,死活就是不承認收受過三百元銀錢。馬伯樂則使出絕招,向當年浙江鄉試副主考控告巡撫程含章和按察使祁貢動用酷刑,逼迫他承認貪贓的數額。道光皇帝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嚴令追查,不得因案情現已供出就稍存遷就。王鼎不為馬家兄弟的胡攪蠻纏,通過關聯口供和確鑿的人證、物證把舞弊案情梳理清楚。

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鼎等人奏報審訊結果。官吏受賄舞弊情形經御批,涉案官員人等遭到嚴處:德清知縣黃兆蕙,翫忽職守,幾乎釀成冤獄,又受賄一百元,從重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歸安知縣馬伯樂,雖然沒有直接貪贓,但是沒有審出實情,又坐視兄長串通家人、仵作等敲詐索賄,進而複檢時走過場,釀成冤案,加上又誣賴巡撫審訊時刑訊逼供,數項罪名併發,從重發往新疆軍臺效力;湖州知府方士淦,一開始就聽任德清知縣藉故推諉,後又相信武康知縣屍腐為名,不如法相驗,督率無方、形同木偶,實屬昏聵,發往軍臺效力贖罪;巡檢馬汝霖受賄三百兩銀錢,又耍無賴抗法,發往邊遠之地充軍;錢塘典史劉椿,雖然沒有查到有受賄行徑,但不能加以防範,導致徐倪氏在監牢自盡,讓此案元兇逃過殺戮,杖八十、徒二年;黃兆蕙家人崔湧,代主子收受贓銀,自得二十兩銀子,杖八十、徒二年;署理杭州府知府張允垂管理疏忽,使人犯在獄自盡,交部議處;失察失職的歷任巡撫、按察使也都交部議處,責任較大的黃明傑則革職。

回到案件本身,徐倪氏已經自盡,幫助她行兇殺人的婢女秋香,立即斬首;徐敦誠雖然沒有同謀,但亂倫在先,妻子被害後又遮擋真相,杖一百、流三千里;幫徐家打官司的在籍官員、府經歷費文燾不顧案件真相,反而為造假行為行賄出謀劃策,發雲貴兩廣及邊遠煙瘴之地充軍。

轉眼到了道光六年(1826年)八月,西北張格爾叛亂愈演愈烈,西北官軍奏請調用在甘肅素州遇到的、發配途中的原湖州知府方士淦、歸安知縣馬伯樂等人隨軍效力。道光皇帝斷然否決,不准他們隨營當差,嚴令發往流配之地效力贖罪,這樣就徹底斷了方士淦等人將功折罪的可能。道光皇帝對貪贓枉法深惡痛絕,可見一斑。

原本並不複雜的案件,因為地方官員的推諉拖延、翫忽職守,醞釀成一起巨案。這件大案的查處,表現出官員的主觀因素對案件的巨大影響,有時甚至能夠“塑造”案件的走向。

一樁因為家庭矛盾而起的兇殺案,碰上了烏煙瘴氣的官場風氣,惡化為亂糟糟的鬧劇,還搭進一位剛正不阿的按察使的性命。

比徐倪氏的蛇蠍心腸更可怕的,是庸官汙吏的不作為、亂作為。

當時的清朝官員,遇到事情不是思考著如何去解決,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對自己有利的事情爭先恐後,不利的時候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這一點在德清知縣黃兆蕙、湖州知府方士淦的身上表現得尤其明顯。可是,找上衙門的問題哪一件不是麻煩事。於是,就出現了拖延低效的做派,乃至“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難進來”的醜行。曾國藩觀察晚清官員的狀態,指出:“今日京官辦事通病有二,曰退縮,曰瑣屑。外官辦事通病有二,曰敷衍,曰顢頇。習俗相沿,但求苟安。”朝野評價官員,以勇於任事為“不懂事”,以圓滑超脫為“成熟穩重”。更可怕的是,制度設計和人情網絡將這樣的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大家共通消息,協調進退,官官相護。浙江官場集體阻擾徐蔡氏案翻案,就是明證。較真的王惟詢之所以心情鬱悶,很重要的一大原因就在於他不能也不願融入現有的浙江官場風氣。清末,發生在德清不遠處餘杭的楊乃武小白菜案,膾炙人口、名噪南北,其本質仍是徐蔡氏命案的翻版。浙江官場習氣並未根本轉變,依然是任何案件進入衙門,真相不重要,律條也不重要,官場慣性的邏輯最重要。在老百姓看來,“天下烏鴉一般黑”的局面就形成了。

地方上出現司法刑獄糾紛,晚清官員能駁回就不接,能轉給其他衙門就推掉。實在推脫不掉的,昏官庸官們就把案件消磨在漫長的司法流程、反覆的審訊和費時費力的文書流轉之中。

道光皇帝提起徐蔡氏命案,更多的也是對官場陋習的感慨。道光認為官員應該“實心實力,不避嫌怨,為國宣勤”,可是他看到的是“官官相護,罔顧天良,罔盡心力,只知竊祿肥家,置民疲於不問。言念及此,憤懣何堪”,他對官場風氣非常憤怒,卻無能力改變它,導致清朝政治風氣日益惡化,終於自家王朝不治身亡。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法史謎案 | 徐蔡氏身亡疑竇叢生,案中案告破光怪陸離


“明清行政的一大實際是:胥吏差役們掌握實權,他們常年盤踞衙門,無級無品也無俸祿,卻精通律例熟悉民情,欺上瞞下,枉法營私。執行者的種種突圍之舉、謀生之道,衝擊著白紙黑字的規章制度,演繹出了光怪陸離的景象。”中國古代權力與法律的相愛相殺,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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