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養父母把我養大,現在我要結婚了,親生父母說給一筆豐厚嫁妝,非要來參加婚禮怎麼辦?

霜晨月修行錄


家裡條件很好,卻因為孩子的性別而將自己的骨肉送給家庭條件很差的人家,這是多狠心的人才能做出來的事情啊?哪怕真的重男輕女,但多養一個又何妨?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會直接勸題主,不要認他們,這樣的人不配做父母!

但是,年齡越大,感受到真正的人生百態,我已經學會了理性看待這些問題,在此也給些意見,如果大家覺得不好,當沒看過便罷。

首先,不管和不和他們相認,我認為都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一定要好好孝順養父母,因為他們把一個孩子撫養長大實屬不易。

其次,如果與親生父母相認,養父母和他們的地位必須是一樣,甚至養父母在上的。生而不養不如不生,我們應該感謝給我們生命的人,但更應該把我們撫養長大的人。

最後,房子可以收,但是要遵循前面兩點。如果以自己和養父母斷絕關係為代價,那麼這樣的父母千萬不能認。因為他們既沒有認識到自己當年把孩子送走的錯,也沒改變自私自利的性格。

題主內心很想收房子,但又怕養父母傷心,我認為只要做到以上三點,養父母不會介意的。因為愛你的人,由始至終都希望你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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