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石坑镇、松源镇两男子分别引发山火被抓

入冬以来,天干物燥,火险等级较高,梅县区严令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但是,近日,石坑镇龙凤村、松源镇金星村两名男子违反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分别引发山火,被区森林公安民警抓获。

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石坑镇龙凤村村民李某荣到山上祭祖,由于坟墓附近杂草茂盛又正值冬季,干枯的杂草极易被引燃。扫墓过程中,李某荣燃烧香烛纸钱时不慎引燃了山上的杂草,进而引发山火。

山火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紧急扑救,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目前山火已经被扑灭。相关部门将对违法人员李某荣作出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同样,松源镇金星村村民王某也因违反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引发山火被抓获。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当前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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