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民國時期,一樁轟動全國的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益的大案

李國傑,系李鴻章之長孫、張之萬(張之洞之兄)之孫女婿。1932年2月,他坐上了中國輪船招商局總經理的寶座。然而,也就在這一年,這位新任總經理在上海灘幹出了一件震驚國人的醜事……

李國傑是個舊官僚,他懂得什麼生意經?自從當上了招商局總經理之後,他家便門庭若市,大把大把的鈔票送上門,供他抽大煙,置洋房,買古玩,宴賓客。

有道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有多少人仿效李國傑撈油水!不到半年功夫,一個堂而皇之的輪船招商局。已被折騰得負債累累。光是欠下匯豐銀行的債款已達50萬元。匯豐是英商辦的。他們何等精明,眼瞅著招商局左支右絀,日暮途窮,便來了一招殺手鐧——要求招商局在60天內連本帶息還清債款,否則將訴諸法院。

民國時期,一樁轟動全國的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益的大案

李國傑冒汗了!他怕事態張揚出去而丟了官帽。就在這時,一位姓楊的親信幕僚給李國傑出主意,慫恿他將上海灘一座小碼頭抵押給洋人,至少也能換回百八十萬。可巧就在這時候,“中國營業公司”的美商沙得利亦登門詢問是否可以租借幾個碼頭貨棧並許以高回報。此後,沒過幾天,沙得利就把英商大來輪船公司請到招商局。經過談判,招商局決定把金利源南棧、四川路北棧、浦東華棧和楊家渡等幾座大碼頭的倉庫抵押給大來(一說抵押給美商中國營業公司),抵押款3000萬元,而李國傑則可從中獲得回扣佣金100萬元。

為了做成這筆大生意,李國傑施展手段把常住上海的交通部參議黃居素和航政司司長蔡培拉成一夥,每人贈送7萬元,請他們從中協助,催部裡儘快批允。

於是,一出盜賣國家碼頭倉庫、坐地分贓的醜劇便拉開了帷幕。

民國時期,一樁轟動全國的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益的大案

那時交通部部長陳銘樞正準備出國考察,已把交通部的工作委託黃紹竑代理。黃紹茲時任內政部長,對交通部的事自然是應付差事,不願插手。所以就把送來的各種呈文連看也不看,一股腦兒地全批給交通部次長陳孚術處理。

陳孚術批閱呈文看到招商局“押碼頭倉庫”報告,大吃一驚。決定過幾天去上海親自過問。可就在這時,蔡司長回到南京見陳孚木並帶來了李國傑奉送的5萬元支票。緊接著,陳孚木以交通部在上海購進了一批急需器材為由,騙得李國傑抵押碼頭倉庫得來款項的70萬逃往了國外,此為後話。

李國傑盜賣國家碼頭倉庫的行為觸動了上海灘青幫大亨杜月笙等人的利益。李國傑自以為幹得十分巧妙,未曾想尾巴已經被杜月笙抓住了。杜月笙決定來個借刀殺人,報一箭之仇。

果然沒過多久,上海一些大小報紙接連不斷地登出一條條觸目驚心的消息:《李國傑盜賣碼頭獲鉅款》;《交通部次長陳孚術捲款逃逸不知去向》。

民國時期,一樁轟動全國的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益的大案

蔣介石得知招商局之事,勃然大怒,表示立即下令查辦此事。財政部長宋子文接到蔣介石的電令之後,先在南京做了一番詢問調查,隨即趕到上海,傳李國傑到市府開會。李國傑嚇得魂飛魄散,在家人的攙扶下,拄著手杖戰戰兢兢地走進市政府小客廳。他抬頭一看,只見宋子文端坐在正中沙發上。兩旁坐著俞飛鵬、吳鐵城以及財政部、交通部的官員,還有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和大來洋行的代表。這不是會審嗎?

杜月笙首先從皮包裡拿出一疊文件朗讀,把招商局如何賄賂交通部官員,如何與大來洋行密商,如何分攤贓款,一樁樁說得有頭有尾,有聲有色。

證據面前,李國傑不得不承認了罪行,隨後他便被警察帶走了。

1933年10月,財政部向上海地方法院起訴,控告交通部官員陳孚木、李國傑等一夥,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宜的罪行。不久,法院作出判決:

——緝拿主犯陳孚木,從犯黃居素、蔡培歸案;

——判處李國傑有期徒刑八年。剝奪公民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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