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農業資本化及其對策研究

農業資本化及其對策研究

摘 要:在傳統小農經濟在我國農業中仍占主導地位、傳統小農經濟致使我國農業競爭力不強、日韓傳統小農經濟的負面影響很大等這些背景之下顯示了我國農業走資本化道路的必然性。農業資本化有深厚的理論基礎, 集中體現於資本化是現代農業的要求、是高投入農業的要求、是農地規模化的要求等。我國要實現農業資本化, 必須採取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建立健全農地流轉機制、改善投資的機制體制等方面的措施。

農業資本化就是逐步提高農業的資本投入水平, 農業資本不僅應該包括流動資本, 還應該包括固定資本;不僅應該包括人力資本, 還應該包括物力資本、技術資本等, 既可以具體體現為物的形式, 又可以總的體現為貨幣的形式。這樣農業資本就有著廣泛性、多樣性以及抽象性的特徵。農業資本要素大致可以劃分為自然資源和經濟資源, 土地、勞動力、技術設備、物種肥料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農業資本化就是在農業的生產經營中所有這些資本要素或者它們的貨幣形式的逐步增多和提高 (耕種規模越來越大、技術越來越高、投入資金越來越多、經驗和管理水平越來越高等) , 以致於使農業生產產生一個質的變化, 即由傳統到現代。

1 農業資本化的背景考察

1.1 傳統小農經濟在我國農業中仍占主導地位

農村土地的家庭聯產承包制度在初期激勵效應比較顯著,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 邊際效應遞減[1], 尤其是這一制度使土地細碎化、分散化, 並不能改變小農固有性質, 不能發揮農業稟賦較高的種田能手的生產經營優勢, 不能從根本上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 所以, 我國當前占主導地位的農業生產方式仍然是傳統性比較明顯的小農經濟。這種注重公平而犧牲效率的土地均分制 (任何制度都有一定的傾向性、偏向性, 不可能十全十美, 正如孟子所言: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也) 是農民增收和發展的最大障礙, 因為農業的比較效益本來就非常低下, 而土地均分和零碎化經營制度下的小農經濟效益就更低了。小農經濟不可能實現社會分工和推行科學種田, 更不會擁有農業現代化的諸多要件比如生產專業化、標準化、產業化、商品化、國際化、生態化等等。這就使我國農村的許多地區仍處於邊緣和落後狀態, 使我國的三農問題非但得不到解決, 而且還有更加嚴峻的趨勢。

小農經濟規模小、資金不足、抗災能力很弱、新型農業技術應用推廣困難等不利因素使農民難以從土地上增收, 他們就半工半農而粗放經營土地 (經濟理性使然) , 我國的糧食安全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脅。全球化和信息化成就了世界供應鏈上優越產業和強勢機構的話語權, 反而使本身就弱勢再加上小散經營的我國農業被擠壓在價值鏈的最低端, 風險倍增, 利潤卻微薄。

小農生產由於技術設備重複購置 (如家家都有小型耕播機、收割機) , 所以農產品的成本居高不下, 我國的農產品價格往往是國際市場上同類農產品價格的2倍左右, 我國每次CPI大漲, 都是農產品價格上漲造成的。更為重要的是, 小農生產使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 如今年向前“蔥”, 明年倒栽“蔥”, 今年“蒜”你狠, 明年蒜你“賤”, 結果全是“豆”你玩, 極大地傷害了農民的耕作積極性。

1.2 傳統小農經濟致使我國農業競爭力不強

小農經濟的種種缺陷導致我國農業在世界上遠遠遜於其他發達國家。就我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而言, 2008年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7%, 如果與高收入的國家相比, 更是低到令人無法置信的2%。目前, 我國幾種主要的農作物的單產水平, 小麥僅佔到發達國家一般水平的60%左右, 水稻僅佔到他們的71%左右, 玉米僅佔到他們的67%左右, 再者, 我國這些農產品的品質普遍較差。所以, 我國農產品的出口較少, 進口逐漸擴大, 至2012年, 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竟然達到491.9億美元, 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45%左右, 具體到進口糧食的數量是7 237萬t, 這已經打破了我國糧食自給率必須維持在90%的底線。進口激增的最關鍵原因是內外價差較大, 這又是由於我國農產品的成本較高造成的, 而成本較高又是我國農業的種植規模太小造成的。據我們對東北98家大豆種植戶的調查, 他們的平均種植面積僅為0.34 hm2, 與美國同類作物的單位平均種植面積相比, 僅佔其1/294, 反映到單產水平和價格水平上自然就與之相差甚遠。如果說美國的農業種植規模較大與其土地廣闊、富裕有關, 那麼, 荷蘭則是人地矛盾緊張但其種植規模卻不小、農業仍具優勢的例證。荷蘭的人均耕地面積只有0.053 hm2, 比我國的人均耕地面積0.1 hm2的水平要低到將近50%, 但其單位平均種植規模已逐步擴大到當前的22.5 hm2。這使荷蘭農產品價格的競爭優勢明顯, 每年淨出口值在150億美元, 排名世界前列[2]。現實情況表明, 我國小農式的耕作模式必須改變。

1.3 日韓傳統小農經濟的反面教訓

眾所周知, 日本、韓國農業是典型的小農經濟, 雖然它們在很多方面被人們稱頌, 但其總體農業效率卻不敢令人恭維。日本農業社會化服務尤其是農協合作化堪稱全球一流, 其農業現代化水平也著稱於世, 但日本目前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僅為歐洲國家一般水平的1/4, 與美國相比, 僅為其1/8。日本2000年農業補貼達到其GDP總額的1.5%, 但是當年其農業總產值才佔GDP總額的1.1%。農業補貼高, 自然農產品的成本和價格也高, 據有關資料可知, 日本大米的價格是美國大米價格的5倍, 日本小麥的價格達到美國小麥價格的6倍。即便如此, 日本農民還紛紛離農而從事二三產業, 以致於大量的農田被拋荒、撂荒, 據有關統計, 日本荒田面積高達53萬hm2, 約佔其農田總面積的10%。日本農業勞動力老化現象也非常嚴重, 他們平均年齡將近67歲, 其糧食自給率也不斷下滑, 由20世紀50年代的90%逐步下降到目前的40%[3]。

韓國農協社會化水平和農業現代化水平並不低於日本, 而且其政府對農業補貼在世界上高居榜首。但是其戶均種植規模僅1.3 hm2, 低於日本的1.7 hm2水平。這意味著韓國的小農化經營比日本更加明顯, 所以其農產品成本和價格都非常高, 超過日本, 2009年, 韓國大米價格為50元人民幣/kg (日本為40元人民幣/kg) , 牛肉價格更是北京的20多倍[4]。

日、韓農業的種種跡象表明, 傳統小農生產已陷入困境, 我國農業要想發展, 必須引以為戒, 走資本化的道路。

2 農業資本化的理論研究

2.1 資本化是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

資本一直在摧毀發展生產力的一切障礙, 並且努力擴大需要, 使生產多樣化和專業化, 資本更會使產品的成本縮減到最低, 因此, 它便成了提高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最有力的槓桿。在農業中也是如此, 馬克思曾經指出:懶、散、弱的小農場主必然會被農業資本家所取代, 小農會變為純粹的僱傭工人, 農業會變成規模化、產業化的經營, 也就是以積聚的資本經營[5]。

恩格斯秉承馬克思的觀點, 他認為採用農業機器和經營大農業, 將會使自己耕種自己所有的土地的農業勞動成為多餘, 因而大部分小農將會不斷消失。最後他又強調:小農生產轉變為專業化、技術化、社會化的大生產不可避免[6]。考茨基在其名著《土地問題》中也認為, 資本化的大農業就象資本主義的大工業一樣, 不僅能夠發揮社會分工的積極作用, 而且還可以發揮它在工商業以及銀行信用中的積極作用, 培養和僱傭農業生產經營的技術人才, 減少勞動耗費並節省土地、灌溉和排水設施等, 使農業效率大大提高。他得出的結論是新型的現代農村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的農業經濟[7]。

重農學派的首領魁奈認為, 小農耕作的工具太原始, 方法太落後、太簡單, 生產效率又極其低下, 可以說根本提供不了“純產品”, 所以應該吸引更多的資本要素髮展資本主義大農業以代替傳統的小農經濟[8]。美國農業經濟學家梅勒把農業發展的歷程劃分為技術停滯階段、勞動密集階段和資本密集階段, 前兩個階段屬於傳統農業, 後一個階段屬於現代農業, 這也說明了農業資本化是必然趨勢[9]。諾貝爾獎獲得者舒爾茨在其不朽之作《改造傳統農業》中指出, 改造傳統農業的實質和核心是引進和集聚新的現代農業要素, 而現代農業生產要素的典型代表就是資本和技術。總之, 不管是農業的進化, 還是農業的改造, 資本化都是它們的關鍵詞。

2.2 資本化是高投入農業的要求

當今時代, 農業的本質是企業, 企業的本質是資本日益顯現。農業高投入和資本化在美國比較明顯, 早在1975年, 其製造業人均固定資本僅為5.4萬美元, 而農業部門的人均固定資本竟高達10萬美元, 是前者的近2倍。近年來, 這一反差進一步拉大。發達國家農業有機構成普遍且遠遠高於工業有機構成的事實強有力地證明了現代農業是高投入產業。我國狀況則與此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就拿我國商品糧生產量較大的吉林省來說, 農戶投入資本最多的也就是18 708.33元, 最少的竟只有1 000元, 平均僅為10 199.81元。如果拿美國1975年的數據相比, 目前吉林省農戶戶均固定資產投入僅是美國當年的1/848[10]。

2003—2011年, 我國3種主要糧食 (小麥、水稻、玉米) 的生產成本由5 655元/hm2增加到11 865元/hm2, 可以說已跨入高成本時代的門檻。然而, 資本投入的不足仍然是制約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瓶頸, 如工廠化育苗既省工、省時、省地, 又能夠確保育苗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是一種很理想的育苗方法, 然而在實踐中工廠化育苗這一方法並沒有得到大範圍的推廣, 最主要原因就是其投入尤其是初始的投入太大, 一般情況下一次性投入就需要幾百萬元, 還不說後續的分期、分批投入, 這樣鉅額資金一般農戶或者一般大戶根本無法籌集。

當前, 我國只有資本密集型農業的代表———黑龍江墾區的農業耕作機械化率在95%以上, 3成的較大規模農場 (平均資本投入在3萬元以上) 經營了8成左右的農田, 人均每年的糧食產量達到35.4 t, 趕上了意大利、法國、英國等農業發達國家的水平。如此之高的農業效率使黑龍江墾區僅以全國1/45的耕地就滿足了全國1/13人口的糧食需求。近年來, 黑龍江墾區的糧食產量一般都高出全國水平1 800 kg/hm2左右, 以此計算, 我國僅耕種0.87億hm2土地就可確保全國人口的糧食安全, 省下的0.33億多hm2土地就可用於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 這又可創造出巨大的價值 (土地的非農效益是農業效益的幾十倍、上百倍) [11]。用其中一部分再投入農業, 就可使農業的現代化水平再進一步。農業的現代化水平越高, 發展工業的空間就越大, 工業發展了反過來又能促進農業的提升, 至此就完全進入了農業與非農、農村與城市的良性互動之中。如此一來, 高投入的資本化農業就成了我國發展的力量源泉。

2.3 資本化是農地規模化的要求

農地規模化是轉變農業生產方式的重要方法和途徑。實行農地規模化經營, 不僅可以解決當前農地家庭承包制度下所造成的土地零碎化經營與市場經濟效益之間的矛盾, 而且還可以解決農業效益極低與必須保障我國糧食安全之間的矛盾。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 各種經濟都有規模效益, 農業當然也不例外 (可能沒有工業、商業的規模效益那麼明顯[12]) , 經營土地規模比較大, 就會產生科學技術、信用貸款、市場信息以及抗風險、資源利用等方面的優勢, 更有利於貨幣資本與實物資本 (土地、機器設備、農業技術等) 、人力資本 (種田大戶、種田能手、農業專家等) 相結合, 能夠獲得生產、流通甚至科學研究等各方面的綜合效益。實證研究證明, 經濟理論的預設, 有學者通過調查統計, 發現農地規模經營比農地分散經營在產量上要提高20%以上, 同時在成本上要降低5%左右, 平均可以增收1 950~2 400元/hm2。針對較為特殊的水稻經營而言, 在小農手工勞動的狀態下, 稻穀生產成本是3.6元/kg, 而在大農的機械化耕作狀態下, 稻穀生產成本僅需要1.8元/kg, 成本就降低50%, 增收就會達到3 000元/hm2以上。調研中還發現, 某些有實力的公司到農村租入土地, 實行農業規模化經營 (因為大量土地荒蕪, 所以很容易租到土地) , 開發優質農產品、高附加值農產品, 不但使農民多了一份出租土地的收入, 而且還使農業產出增加, 農村經濟繁榮[13]。轉出土地以後, 農民由以前的自耕小農轉變為土地資產的擁有者和產業工人, 既有資產收入 (租金) , 又有工資收入, 收入大大增加, 黨中央增加農民收入政策落到了實處, 農民歡欣鼓舞, 這又鞏固和壯大了黨和政府的執政基礎。

理論和實踐都說明農地規模化非常高效, 並有一定的政治意義, 是農業發展的正確方向。然而, 農地規模化恰是農業資本化的集中體現。大規模土地集中經營首先是土地這一稀缺實物資本的集聚, 其次技術、信息、管理、人才、資金等各方面的大合攏、大融匯又是各種各樣資本的交集與作用。總之, 農地規模化就是一個資本的海洋, 沒有資本投入就沒有農地規模化, 當然也就沒有了改造小農的出路。

3 農業資本化的對策建議

3.1 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農業生產內部的資本化水平

我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業基礎設施落後, 致使農業生產和經營的硬件達不到一定的要求。我國的山地、坡地、水窪地、風沙地等貧瘠地、中低產地面積大, 而且水、旱等自然災害比較頻繁, 農業基礎設施跟不上, 更使我國的農產品產量以及糧食安全得不到保障。可以說我國農業生產內部的資本化水平太低, 遠遠趕不上時代的需要, 必須採取強力措施, 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扭轉這一不良狀態。

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在現階段首先要投入大量的資金, 對現有的水利、灌溉、防風、防沙等基本設施進行改造和完善。實行農地承包經營制度之後, 農村集體的力量尤其是經濟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了, 沒錢管也沒人管農田基本設施建設這些事, 而農戶自己由於力量單薄或太分散, 更是由於小農意識致使以前集體時代的相對較好的各種設施遭到了很大的破壞。對這些設施完善、改造任務艱鉅, 需要人力、物力資源也較多。農田水利建設首當其衝, 應以農田灌溉、窪地排澇、農村供水以及地方電力為工作的要點、重點, 以水資源的優化配置、節約利用和高效利用為核心、關鍵, 形成水電供給、漁業養殖、生態保護以及觀光遊覽等水資源綜合利用的體系, 並努力由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演變、發展。其次, 還要投入較大的資本 (包括人力和物力) 對我國的貧田、瘦田和中低產田進行整理和改造, 可學習日本的經驗, 通過平整土地、移去一部分質量差的土壤之後運來一部分質量好的土壤相互混合、摻入新的有機物質、摻入化學物質與貧瘠的土壤發生好的反應、增施各種各樣的肥料等途徑來建設高產穩產的良田, 有效地開發、保護和提高我國土地的生產能力。

3.2 促進農業結構調整, 提高農業生產外部的資本化水平

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進軍世界農業市場之後, 必須按比較優勢的原則參與全球化的農業分工, 在全世界的範圍之內進行農業資源的重新組合和優化配置, 這就要求我們採取合理的措施, 將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推向深入。首先, 應當優化農作物種植結構, 提高農產品的質量。除了保證基本的糧食生產之外, 應根據市場需要、世界形勢生產比較緊俏、稀缺以及附加值較高的農產品 (菸葉、中草藥、抗癌效果較好的水果和菌類食品如獼猴桃、香菇、木耳等) , 在世界競爭中佔據優勢, 甚至獨佔鰲頭, 從而賺取大量的外匯, 奠定我國的資本基礎。

其次, 應當加快城鎮化和工業化建設, 促進二三產業的繁榮和發展。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可以指引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的方向和道路, 特別是城鄉、工農之間的訂單農業對農業種植結構有著更加具體、深刻的影響, 充分體現市場、需求的引導作用。更為重要的是, 城市化和工業化是農地規模化、農業專業化、農業現代化的引擎和前提。以前小農時代的長期存在就是因為城市和工商業的停滯和不發展, 家家戶戶在小面積土地上都種相同的農作物小麥、水稻、玉米、甘薯、蘿蔔、白菜等以自給自足, 農業結構千年一律, 除了保生存之外很難有什麼經濟效益。只有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以後, 相當一部分農民向城市、工業流動, 農地資源得以重新配置、優化配置, 農業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經營、產業化經營才具備條件, 農業生產結構調整, 大面積種植各色各樣的市場需求的農作物才能真正實現。

再次, 要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 促進農作物種植的合理分工與協調發展。當地雨水多、氣候溼潤, 就應多種喜溼、耐澇的農作物, 當地如果幹旱少雨, 就要多種耐旱的農作物。一個地方土質非常重要, 不同土質適合不同的作物生長, 歷史上的經驗說得好:“橘生淮南則為橘, 生於淮北則為枳”, 切忌當今許多地方政府機械模仿、全盤照抄其他先進地區的農作物種植模式給農民造成巨大損失的做法。另外, 還要注重整體結構的合理性與區域分工的協調性, 大局和局部都要關注, 不能偏一向一、顧此失彼, 影響農業的實質性發展。在農業區域經濟的發展中要避免兩種結構趨同化, 即糧食作物的結構趨同化和非糧食農作物的結構趨同化, 促進優勢農業和特色農業的形成與發展。在交通發達的農區以及靠近城市的地區, 應形成以商品性農產品為主、為城市居民生活消費服務的生產結構, 在傳統的和偏遠的農業地區應建立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為主的種植結構。在這些框架之下, 還要努力提高各自的專業化水平, 徹底打破經久不衰的“大而全、小而全”的農業生產格局, 形成新型的、現代化的農業區域佈局和專業分工格局。

3.3 建立健全農地流轉機制, 打造農業資本化的堅實載體

農地規模化經營是農業資本要素的大薈萃、大匯合, 可以說是農業資本化的重要載體。農業資本化只有通過這樣的形式、這樣的平臺才有望達成。然而, 我國農地規模化經營的現狀卻令人擔憂。雖然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就提倡農地流轉, 使農地資源優化配置以發展現代農業, 但農地大面積連片集中的情形並沒有出現, 有的地方甚至出現農地更加分散和零碎的倒退狀況。其原因, 一是任由農戶自由散漫地流轉土地, 二是缺少農地流轉的媒介平臺, 流轉雙方信息不通、難以對接, 更不用說進一步洽談交易了。因此, 建立健全一個良好的、良性的農地流轉機制以促進農地規模化經營就十分迫切地擺在了我們的面前。首先, 應實行“市場+政府”的農地流轉原則[14]。不管是我國的實踐還是國外的經驗, 都證明純任自由的農地流轉模式達不到農地規模化的目的, 這不僅是由於農地流轉自身有一種分散化的傾向, 還由於農地的保障功能較重, 土地是農民生活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流轉收益不夠明顯, 他們是不會轉出土地的。應借鑑國際上法國、日本等國的經驗, 在自由流轉的基礎上外加政府的引導、激勵作用。政府引導、激勵的方式較多, 如發放流轉補貼、提供社保基金、給與非農就業的優惠貸款等。

其次, 應建立、健全農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制度。農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的種類較多, 服務的程度也各不相同。一般的中介機構只牽線搭橋, 由流轉雙方自己洽談交易。服務程度較高的中介機構則不僅溝通流轉, 而且還直接從事交易、經營交易, 並努力使交易達到最好效果。土地信託公司就是這樣一種機構。農戶們首先把土地流轉給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為了使流轉的效益更好, 可以把這些零亂的土地加以集中、整合、整理, 然後再把這些狀況較好的土地有選擇性地轉包給技術最好、管理最好、資金強大當然給付的土地租金也最多的專業農業經營者。在這一流轉機制中, 農戶、土地信託公司、大農業經營者的利益 (尤其是前者) 都得到了極大保護。

我國土地信託服務開展得較晚, 所以很不成熟, 也不規範, 我們很有必要借鑑有較長土地信託歷史的美國、日本、韓國的經驗, 做出多方面的工作。 (1) 制定、完善土地信託法律法規, 使其在運行中更加規範和獲得更多支持。其中既包括土地信託機構的設立基礎、工作方式、業務範圍、財政補貼等方面的規定, 也包括土地流轉的範圍、條件、規費、變更、補償等方面的規定, 不僅要促進土地信託事業的發展, 更要充分保護土地流轉各方的利益。 (2) 培育土地流轉的市場主體, 促進土地信託事業的發展。與土地流轉相關的主體較多, 除了土地信託機構之外, 還有普通農戶、農業經營企業、專業種植大戶、農業技術指導機構、土地流轉價格評估機構等等, 各地政府應通過就業安置、金融支持、人才引進、科技支持、社會保障等各種途徑對他們進行培育、建設, 使他們更願意轉出或轉入土地或者更積極支持土地流轉, 這樣土地信託機構才能發揮其更大的作用。 (3) 建立監督管理機制, 保證土地信託在正確的道路上前進。農地信託流轉不能改變農地的用途。否則, 通過信託公司流轉的大片耕地都成了建設用地, 都開發了“小產權房”, 土地信託就成了我國糧食安全的威脅、罪人, 那它也就走到了盡頭。所以, 建立土地信託流轉的監督管理機制非常必要, 可從監管機構、監管辦法、社會參與、監管責任等方面加以建構和完善。

3.4 改善投資的機制體制, 增大農業投資力度

農業資本化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徑之一就是加大農業的投資力度。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應實行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投入的原則, 動員和引導社會各方面的力量, 投資農業的生產和經營。首先, 要不斷加大各級財政支農補農資金、農村扶貧開發資金、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 形成政府投資農業的利益激勵機制以及內在的市場動力機制。在此過程中, 最根本的是要改變目前直接的、無償的、單一的甚至有點機械的政府投資農業的模式, 形成相對靈活、多樣的投資方式, 努力克服政府投資所帶來的產權不清、責任不明、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可以根據不同支農項目的特點、性質和具體對象等, 採取政府財政直接補助 (針對一般農戶) 、財政補貼貸款的利息 (針對種植大戶) 、稅收優惠 (針對大戶和家庭農場) 、財政資金入股補貼 (針對家庭農場、農業企業, 也就是說政府投入可以獲得收益) 、政策性農業保險 (適用於各種經營者) 等各種形式, 以最大程度地發揮政府投入農業資金的效益、效果, 去除以往的弊端。

其次, 要不斷增加金融信貸資金對農業的投入, 完善農業信貸體系。這就要融合各種銀行機構的力量, 建立起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國家政策性銀行、地方商業銀行以及社會民辦金融機構共同投資農業的新機制、新體制。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應制定出金融信貸支持農業的具體方案, 其中應包括每年總信貸的金額、各個銀行的基本數額、每年提升的比例、利息的優惠程度、期限的長短、到期之後是否有延緩期、對信貸資金使用的監督、政府的責任等等。在實施方案的過程中也應制定出詳細的措施, 尤其是銀行實施不力的責任措施等。另外, 各地還應創造條件, 試探利用外資投資農業的途徑。這其中上級政府、國內金融機構或者國際性的民間金融團體必須做好穿針引線的工作, 同時還要注意國際金融機構和各國政府的貸款應重點放到農業開發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上面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