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教育厅回应孙楠女儿就读非学历机构,家长涉违法,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你怎么看?

八戒来答题


孙楠女儿就读非学历机构肯定违法,教育系统的回应有不少瑕疵

近日,著名歌星孙楠的女儿就读民办非学历机构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据媒体报道,孙楠的女儿入读的是徐州一所叫做“华夏学宫”的民办非学历机构。据该机构的官网显示,学校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吕梁山风景区,教学内容包括四书五经等儒释道经典,辅以古琴、书法、舞蹈、女红等传统艺术课程。

《义务教育法》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三个特性,而义务性,通常也叫做强制性,就是说,“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该法第七章第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所以,孙楠及其妻子,送适龄儿童进入民办非学历机构接受全日制教育,肯定是涉嫌违法的行为。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如孙楠拒不改正,应当由街道(乡镇)或教育行政部门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那为什么说当地教育系统的回应有不少瑕疵呢?

一般来说,未经法院或其他具有司法职能的部门判决,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只能做出“涉嫌违法”的判断。但对于《义务教育法》而言,教育部门是具有实体上的执法权的,也就是说,教育部门具有针对教育类法律的行政执法权!据此,孙楠的做法,是否违法,我们可以说是“涉嫌”,教育部门就应该调查之后作出是否违法的判断,而不是像我们这种没有执法权的人一样,说可能“涉嫌违法”!

另外,既然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那就意味着理解也得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所以,当地在回应的时候说“应当接受义务教育”,这里应该说是“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才能显示出强制性。

但孙楠作为明星,却把孩子送到民办非学历结构,由于其明星的身份,侧面放大了民众对义务教育的一些看法,或者反映了民众的一些想法,个人以为,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还需要思考一些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如何回应人民的一些个性化的需求!

不过,对于所谓的“女德”教育,个人以为,在新时代,这些宣扬妇女从属地位的打着传统文化幌子的教育形式,还是不要批准的好,毕竟,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男女平等的新阶段!


三水三心


孙楠送女进非学历机构背后的深思,传统文化缺失比违法问题更严重

谈到孙楠送女儿到非学历机构学习传统文化,大家关注的都是孙楠是否违法,我却想起近来几起因为吸烟、因为游戏这样小事而弑母的少年,惨案背后是传统仁义孝道教育的缺失。而这方面却少有人注意到。至于孙楠的行为涉及违背《义务教育法》,在我看来却并不是太大的问题。


1传统蒙学被人遗忘,幼儿园变成托儿所

其实人的性格与行为规范很大一部分在我们年幼时期早已形成,我们常说的“三岁看老”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幼儿时期的教育是相当重要的。古人在这个方面做的是相当好的,以前我们各地都有“蒙学”,用《三字经》《弟子规》这类经文教育孩子学习仁义礼智信。特别是里面涉及到孝道和为人处世的道理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很多人都会说,这些东西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有意义吗?如果大家知道“反刍”,就不会这样说了。孩子此时依靠死记硬背记住的东西,贯穿其一生都会时时反刍回味,进而如同种子一样生根发芽扎根心底。


而取代蒙学的幼儿园现在都在干什么,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学习内容花样百出,但是在这方面教育缺失严重。不是家长对幼儿园的定位也是看娃的也就是托儿所。

2幼时的教育影响一生

有人可能觉得幼时教育真有这样大作用吗?会不会有些夸大其词?那么我们就拿同为童星的林妙可和杨沛宜比较一番,两人因为一首《歌唱祖国》两人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个位居台前赢得了众人的掌声和欢呼,一个位居人后,歌声甜美让人回味。转眼间11年过去了,曾经红极一时的林妙可在演艺的道路上并不顺,报考北影、中音、中戏、上戏四大学院接连失败,原因可能多样,但是了解内情的人评价其说话时摇头晃脑,声音嗲声嗲气等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原因。

而杨沛宜在奥运会后就在家人的建议下专心学习,坚持走音乐道路,成为北大附中的学霸。并且在2017,杨沛宜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USAD China 2017美国学术十项全能中国赛,并成功晋级,将赴美参加决赛。

两个小女孩因一首歌为人所熟知,命运却大不同,不得不说和其幼时接受教育有很大关系。看似应该红的林妙可逐渐悄无声息,而杨沛宜却在自己喜爱的音乐道路上越走越好。


3进入非学历机构违反义务教育法,模仿者坑的是自己的娃

关于孙楠送女儿到非学历机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强制性这一项要求。最初这项规定是害怕部分学生因贫失学,保障学生上学的权利,而如今这种情况越来越少。


但是不得不说如果有家长模仿孙楠送孩子进这样的学校绝对是坑娃,大家看看学习内容,如果说传统经义及书法还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么学习古琴、茶、泥塑、女红这些东西,未来孩子的出路在哪里,接着如何进入大学?如何取得学历?这不是坑娃一辈子吗?


结语:

应该说传统教育中仁义礼智信应该对其进行改良,让孩子从小接受这方面的熏陶,这样未来德行上才不会出问题,一生才会走得更远,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浪费时间去学习一些太过于传统的东西(女红、古琴、泥塑),这样的家长无疑是坑娃!


佩弦教育


一、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义务教育法既规定了国家有义务对适龄儿童进行规范化的教育,同时呢也规定了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将子女送往正规的教育机构进行国家规定课程的学习。

二、如何规避法律法规进行个别化教育?

有的家长希望孩子接受个性化的教育服务,那么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进行个别化的教育呢?那就只能利用晚上或者是周末节假日的时间进行课外学习。

三、对于违反义务教育法一般如何处理?

对于像孙楠这种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未将子女送往正规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一般处理方式是家长停止这种行为,把孩子送往正规学校。








教育好文


孙楠女儿就读非学历机构,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明星夫妇的放大效应,尤其是孙楠复杂的家庭环境,让焦点放在了后妈对孩子教养的动机上;二是父母对孩子教育方式的选择上,明星家庭在选择上具有更大自主权,与让孩子就读国际学校相比,就读国学机构的选择显得很不主流;三是让孩子中途改读国学机构,明星家庭很让人联想到孩子在家里管不了、在学校管不好,实在是父母无奈之举。这未免又让人八卦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了。

在中国,以王财贵倡导的读经教育为主的全日制培训机构分布很广,各种散在的以国学教育为幌子的机构也不在少数。有些家长对正统的国内教育失望,转而向外部寻求各种符合自己需要的教育机构。接触过几个家庭,基本上在孩子二年级之后,都从读经学校又回到体制内了。虽然他们觉得读经是好事,但也越来越感受到孩子除了经典,更需要现代。

国家推行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每个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家长无权帮助孩子做出超越法律之外的选择,但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义务教育之外的学习活动。应该说,中国的基础教育非常扎实,也非常人性。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国内学校、国际学校,实体补课、网络学习,多种多样的选择基本能够满足不同家庭对孩子的不同需求。

家长在选择时,首先要遵守法律,对法律的尊重其实是对孩子的保护。作为明星父母,孙楠夫妇还需理性面对。


入青0601


孙楠夫妻引起关注主要是名人效应和用自己打广告。

教育部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则看家长和孩子的个人选择了,义务教育的应试教育模式,不仅让很多人想逃离,也有不少人选择了逃离,出国留学年龄的不断降低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不愿太早出国的,也有很多人如孙楠夫妻般选择了其他教育模式。一个学生和家长,初二开始缀学,孩子喜欢考古,家长就找了个考古专家跟着四处跑,闲时来我这里画画。两三年后,开始针对出国留学做准备。孩子视野开阔,很积极健康。

在我看来,在学校的应试教育之外做选择,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家长和孩子怎么选择,选择什么。孙楠夫妻的选择被网友批评,认为他们有钱没文化,并不过分。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孩子,应该给孩子更广阔更好的视野和学习内容,而不是用另一种模式去禁锢他们。


闲时舞文忙时弄墨


孙楠夫妇做为具有正常思维的成年人必定具备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做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享有决定孩子学习或实习培训等生活安排的权力,这纯属个人家庭生活安排问题,没有那条法律规定先培训后入校正规学习是违法的,俩夫妻也没有阻止孩子上学的言行,教育部并非执法机构无权判定孙楠夫妻涉嫌违法,甚至说这样不负责的言论本身就是违犯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条法律严格规定推迟孩子入学就一定违法,也没有法律规定孩子在入学前不可以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所以我认为批左的同时我们要防止极右,左倾肯定不对右倾就对吗?任何事都不应走极端,如今是民主社会,生活的多元性决定每个人每个家属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有权自主选择和安排个人及个人家庭的生活,公众人物的家庭亦无例外。


欧阳真议


把娃送国外,是不是更加违法呢😄?

《孩子,能不能选择教育和高考?》

郝峰涛

这是一篇有可能改变中国教育的文章:教育,不该成为孩子负重前行的包袱!

一个小问题:A生数学100、语文50;B生数学90、语文90,谁更具潜能?这不是一个分数多少的小问题,而是一个人才观念的大问题。

我们的社会、家庭、教育和高考一致认定B生为优秀人才,以分数高低论英雄,所以一位小学校长就敢这样说:“我这里没有天才,我只要考试的分数和名次。”教育怎能不陷入应试困境!钱学森老人发出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呢?”钱老希望培养出大师级的人才:一个孙子,胜过千万赵括。

落后的人才观念,是造成中国教育困境的根本原因。

人才,你在哪里?A生具有优科(数学)优势,B生具有均科(均衡)优势,这两种不同的优势,哪一种最具潜能?

论一:天才优于专才,专才优于全才,全才只能算是个人才。植物有顶端优势,才成其高;动物也各有本领,故能生存。再纵观历史,横观社会,凡是有成就的人,皆是某些领域的专才,而非全才,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论二:专才(优科)的成功在于他们努力建设自我的专业兴趣、专业方向和专业高度,而所谓的全才(均科)其实是被误导的无兴趣、无方向和无高度的三无产品!人才都有一定的成长之路,越是卓越的人才越注重自我的专业发展。

论三:孩子们各有天赋,在发展中就会产生不同的优势,这是自然分化和社会分化的必然,也是专才成长、优科发展的内因外果。而全面均科发展,其实是一种违背人性发展的人才策略。

所以,专才(优科)的人才发展观是优于现代教育中盛兴的平均主义全才(均科)观。天才源于自觉,专才源于兴趣,全才源于误导,平均主义全才(均科)观是扼杀天赋、迷失兴趣的祸首。

我们要不要打破偏科观,打破主副科,打破文理科,打破快慢班,打破填鸭式,打破应试观?要不要鼓励学生培养兴趣、寻找方向和建构高度?要不要给天才、专才(优科)更大的成长空间?

要!但如何做到呢?

一,高考是指挥棒,要从“均科固定文理制”向“优科自选建构制”转变。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发展,以自身优势学科为中心进行知识建构,可在高考科目“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体、音、美等(皆百分制)”中自选四科进行计分选拔,其余参试科目的分数作为参考。如:A生自选“生数理英”四科计分,B生自选“生化数史”四科计分,可同时报考清华生物的相关专业,择优录取。

二,义务教育阶段让学生自选1-3门优势学科参加评价,其余参试科目作为参考,鼓励学生发掘自身的兴趣、方向和高度。

三,学生的优势学科的不确定性、可改变性和学科组合的复杂性,有利于打破教育功利和学科固化,弱化家长和教师的主导地位,强化孩子学习的主动性。

我们的育才观念要从均科全才观向优科专才观转变,去培养孩子的兴趣、方向和高度,实现人的专业化成长,这是人的自然分化和社会分化的必然规律。

荒原开蹊径,枕草待晓钟。

十年心酸梦,只为此文生。

 

优科专才的佐证:

1, 偏科的普遍性,偏科不是坏事,是优科的普遍存在。所谓的天才,只是找到了为之努力的方向。

2, 古今中外的人物,皆是以优势为中心的存在:他们博览群书,皆以优势为中心,而非漫无边际的学习知识。

3, 民国大师的特点:偏科偏文(胡适、钱钟书、季羡林、吴晗等数学很不理想);学历低(齐白石,启功,巴金,华罗庚,沈从文,梁漱溟等),在那个教育贫乏的时代却涌现了大量的人才,优科自学是一个重要特征,现代教育应该从中汲取力量。

4, 偏科生爱因斯坦:所谓教育,是忘却在学校所学的全部内容之后剩下的本领。

5, 许多伟大的人物,成绩有时候也很平庸,只是在一定的年龄发现方向后,才奋发有为的:牛顿、托尔斯泰、冯特、丘吉尔等等,所有的偏科、等待都是有道理的:与其“拔苗组长”,不如静待“雨后春笋”。

6, 2012诺奖莫言,小学五年级辍学:文学和科学相比,的确没什么用处,但文学最大的用处,也许就是它没有用处。教育也如此,所谓的分数、学历、甚至知识都不是教育的本质,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7,  2014诺奖中村修二,亚洲的教育制度是浪费时间:浪费了孩子最大的资源——有无限可能性的少年时光和天生的好奇心。

8, ……我们心中都能感觉到教育中的问题,除了无能为力,还剩下死不悔改!人才观念的更新,高考方式的转变,教育模式的改革,纵然任重道远,也当砥砺前行。

致敬:你我皆是微不足道的尘埃,只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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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者至简


这个事情仅仅是因为虽然是一个名人,教育部或者相关的教育机构才回应,但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全国已经非常普遍了,你不说在我们学校就有一个。如果按人数比例的话,那已经接近于1/2000个孩子选择了这种方式学习。



当然这个数字比例可能很不准确,只是基于现在我们这边的学校所作出的一个简单推理,或许可能高达万分之一。

但其实大多数都是这种国学班,我们这边单位中的一个孩子,家长非常喜欢国学,崇尚的就是那些中国古代的一些文化思想,觉得孩子学这个比较好,于是未经学校同意,也无法提供转学转出的手续,孩子直接带走,与学校失去联系,搞得我们非常狼狈,不知道是不是应当报警。

家长只是解释道,过几年再回来上六年级考初中,可是学籍就这样一支空话了,孩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只是说去了市里面一个国学学校,这个学校无法接收学生的学籍,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有教育机构所颁布的教学资质。



我们不是否认国学教学机构的一些教学能力,但是,学生无法完成其他学科的教学,这些教学机构是否有教学资质都未可知?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建议把孙楠夫妇俩抓紧,看守所拘留一段时间,根据义务教育法作出相应的惩处,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制止全国现在的这种状态。

这些类似国学的机构中,无法了解他们是否按照国家的教育法规进行教学。


义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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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交流群


如果说孙楠夫妇送女儿去没有学历的学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要追究的话,那么要追究的人多了去了!那些没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农民工子弟姑且不说,单说大家熟悉德云社吧,我们知道包括郭麒麟在内的好多演员都没完成义务教育就辍了学。那么怎样追究呢,是不是让岳云鹏,郭麒麟,张云雷重返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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