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一起离奇“抢劫案”报警人却进了拘留所

一起离奇“抢劫案”报警人却进了拘留所

报警人卢某被拘。

6月24日晚8时许,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接110指令称,一市民报警称自己在莲湖区西南城角南马道巷遭抢,包和手机被抢走。

“双抢”案件,民警高度重视,西大街派出所刑侦副所长刘普艺带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一酒楼找到正在参加朋友酒宴的报警人卢某。卢某自称和朋友一起吃饭,在酒楼门口附近停车后,被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将手机抢走。因事发突然,其没有注意到抢夺者的体貌特征,只是进到酒楼坐定后给朋友说了被抢的经过并用朋友的电话报警。

民警现场询问,酒过三巡的卢某所述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线索,卢某本人身体也没有任何因被抢发生小的擦伤或摔伤。经民警现场走访周围群众,均称未听说过此事,也没有任何人称被抢。民警感觉卢某被抢有些蹊跷,其一卢某报警时,称他的包被抢走了,到现场后卢某说只是拿在手上的手机被抢走了;其二卢某现场抱怨民警出警太慢,但实际上,民警出警仅用时4分钟左右;其三卢某作为被抢案当事人,被抢后不及时报警,而是镇定地参加酒宴,与他同桌吃饭的朋友却焦急万分。民警现场拨打被抢手机,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6月25日9时许,办案民警再次拨打被抢手机,电话通了,而接电话的正是卢某,这很不正常,按说卢某手机被抢后,当天20时至第二天早上9时移动公司不上班,要补手机卡只能在9时以后了。面对民警的质疑,卢某坚称手机确实被抢了,之所以能打通是补办了手机卡。经调查,该手机号码没有丢失补卡记录。那么,卢某的手机并没有被抢,可以确定卢某是谎报被抢警情。

卢某被抢的谎言被戳破,民警再次拨打卢某的手机,却被对方拉进了黑名单,多次拨打都无法接通。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让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刘普艺采取发短信的方式与卢某沟通。卢某一会儿说他要去某山庄,一会儿又说正在应酬重要客户。

6月26日14时许,刘普艺再次给卢某发短信:“你可能已经意识到了你的问题!你把我拉进黑名单以为就完了吗?正式告诉你:劝你尽快来我们派出所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当天17时许,卢某短信回复:“警察同志,真对不起,给你们带来了很多麻烦,我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公司这边事情处理完,明天回去就找您,配合您的工作。”

6月27日上午,卢某来到西大街派出所主动承认是自己报了假警。民警问其报假警的动机,卢某开始称赴朋友饭局迟到了,不想喝罚酒,便谎称遭遇抢夺,并让朋友代为报警。后来,卢某又改口说曾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刑十年,所以对警察有抵触情绪。

6月27日,卢某因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谎报案情,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卢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而是将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归罪于人民警察,甚至不惜报假警折腾、刁难民警,卢某再度以身试法,浪费警力、消耗公共资源,最终,自导自演一起被抢案,亲手把自己送进拘留所。(本报记者马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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