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石柱县关于对南宾街道汇景龙湾小区实行管控的通告

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南宾街道汇景龙湾小区实行管控的通告

(第9号)


1月24日,重庆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指挥部决定对汇景龙湾小区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9日零时,对汇景龙湾小区(城东路224号)出入口实行管控。管控范围除以下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通行:

(一)居住在本小区的住户;

(二)运输防疫及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

(三)应急救援、救护、警务执勤和行政执法车辆等;

(四)其他经指挥部同意通行的人员。


二、管控重点范围1幢1单元所有住户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南宾街道要加强工作协调,全力做好人员管控工作。南宾街道要会同县商务委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确保群众生活稳定有序。


特此通告


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