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澠池縣“頭號”黑社會大哥是誰?揭祕三門峽市“落網”黑老大“手段”及罪行

據新浪豫法陽光11月26日消息:澠池縣段村鄉中關村原村主任,本案被告人代令賢團伙被定罪為黑社會組織,並得到的應有的制裁。


代令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涉案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其他各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澠池縣“頭號”黑社會大哥是誰?揭秘三門峽市“落網”黑老大“手段”及罪行

隨著國家打黑除惡鬥爭的進一步實施,各種涉黑案件被一一暴露在陽光之下。各類涉黑案件涉及到我們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表現形式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嚴重干擾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嚴重干擾社會的正常秩序,就是現代社會的大蛀蟲,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本案的主謀代令賢。原任澠池縣段村鄉中關村村主任,2011年12月通過賄選的方式上任。安排親信擔任村委委員、會計、村支書、村民代表,把持和控制基層政權。上任之後不想著為民謀福利,只想著中飽私囊,註定不會有好的下場。

這是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把持基層政權的典型案例,由於其很多行為是以基層組織名義實施,社會危害性比較隱蔽,受害的群眾都是本身及周邊村民,大多數怕打擊報復,因此曝光的難度大,這也同時增加其囂張性。

澠池縣“頭號”黑社會大哥是誰?揭秘三門峽市“落網”黑老大“手段”及罪行

宣判書中的一個罪名是,非法採礦罪。澠池縣段村鄉,位於澠池縣城東北,為縣深山區鄉之一。該鄉重晶石、玄武岩、花崗岩、鐵礦石儲量豐富。代令賢在原段村鄉個別黨政幹部(另案處理)的包庇、縱容下,以村委名義在本村部分地塊開採鉀長石,並承諾所獲利潤作為集體收入用於村裡建設。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


在三年多的時間內銷售金額1391萬餘元,銷售收入卻均被代令賢個人支配,主要用於安排組織成員吃喝、旅遊、發放工資,以維護組織的生存和運轉,其中一部分賄賂上級個別領導。以商養黑,以達到利益集團的嚴密性和忠誠度。

同時以黑養商,打壓有異議的群眾,對抗上級的執法部門。對於有異議的群眾,其團伙採取恐嚇、敲詐等手段,不定期檢查當地工人手機等手段,掩蓋事實。嚴控群眾的上訪。受害群眾敢怒不敢言。對於上級職能部門的檢查,強行把正在接受調查詢問人員帶走,致調查中斷,嚴重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構成了妨礙執行公務罪。

更可氣的是,村裡的小錢也不放過。魔爪伸向了村裡的低保戶家庭,要求村裡的低保戶只能一個人名拿低保,對於一個家庭有多人享受低保的家庭,在領取低保後,留下一個人的,剩下的資金要全部上繳村委會,由村委會安排這些資金的運用。

本案件事實清楚,罪名成立,判決結果立即執行。這種類似案例全國各地時有發生,如何杜絕這樣的悲劇重演是個整體的社會問題。

首先作為村鎮級別的領導,是處在離人民群眾最近的崗位。必須要端正態度,由衷得得拿出帶頭人的身份,為民排憂解難,才能對得起這個位置。

作為基層群眾要敢於拿出自己維權的武器,敢於對於這種犯罪行為說不,可以通過現代的網絡媒體堅決的給予曝光,同時也要做好自我安全的保護。

作為國家層面來說,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於這種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嚴懲,以對後來人起到懲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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