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龍在黃州

在古城黃州東坡赤壁古建築群中,原有一座“於公祠”,祠內祭祀的是清代康熙年間黃州知府于成龍。“於公祠”是黃州人在於成龍離開黃州不久建立的生祠,一個人能受到當時百姓如此敬重,讓黃州人世世代代銘記不忘,是何原因呢?

“於青天”“於半鴨”“於糠粥”得名由來

康熙八年(1669)五月,五十三歲的于成龍因在合州任上撫民懲惡,政績顯赫,又以“卓異人材”晉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府同知屬於僅次於知府的重要官員,有“二府”的雅稱,其首要職責就是處斷案件,整肅民風。

于成龍一到黃州府,尚未來得及休息,知府羅載惇來告:一樁由盜竊引發的人命案件在麻城發生,二府必須迅疾前往麻城歧亭同知府處置。

歧亭即今日麻城市歧亭鎮,距離黃州府城將近百公里。

于成龍到黃州途中,已聞黃州盜風盛行,官府每每置之不理,這是因為:倘若立了盜案,就得限期破獲;如果到了限期不能破獲,上司就要以瀆職罪糾參,因此地方長官往往不立盜案。如此一來,境內的盜賊更加肆無忌憚,往往明火執仗,白晝殺人。老百姓深受其害,怨聲鼎沸。

于成龍素以敢於擔當聞名,身為府同知,他深知為民除害、保一方平安是自己的職責,於是馬不停蹄前往歧亭同知府。

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于成龍想盡千方百計,終於將由盜竊而起的殺人案件弄得水落石出,並破獲歧亭18個盜賊組成的大盜團伙。歧亭從此無盜賊擾民,老百姓過上了無憂無慮的太平日子,故尊稱于成龍為“於青天”和“青天於二府”。

于成龍走上仕途近十年,從不攜帶家室。在歧亭,他獨自一人,清心寡慾,其淡泊自甘的廉潔之風,路人盡知。

于成龍每日買豆腐腦一小碗,作為早餐。歧亭人說於公“豆腐量太狹”,而他自己卻說:“日節一口,月積一斗。”

于成龍喜歡喝酒,但每天僅止半壺,價值五釐。歧亭人說:“於公過夜錢五釐。”

于成龍鎮守歧亭期間,其長子廷翼奉祖母之命從山西來看望父親。廷翼原以為黃州乃膏腴之地,不同於荒涼偏僻之羅城、合州,父親的生活狀況想必一定會有所好轉。可到了歧亭,方知父親手頭依然拮据。廷翼回返山西之日,同知府廚房僅有一隻烤鴨,于成龍無錢為兒子送行,就割了一半給他作為長途之食。

歧亭人聞訊,又給於成龍送了一個雅號——於半鴨。

康熙十年(1671),黃州大旱,境內五穀歉收,老百姓生活極其困苦。身為府同知,俸薪並不薄,但于成龍樂善好施,常將銀兩慷慨施捨於窮民,以致自己囊中羞澀,故《於清端公政書》中有詩云:“半鴨於公過夜錢,五釐酒價何處拈?”因為揭不開鍋,于成龍在無可奈何之下,賣掉了自己所乘的一頭騾子。

歧亭周某是世家子弟,時值災荒,八月未到家中斷炊,幾個孩子啼飢不已。于成龍得知後,便將自己賣騾子的錢買兩石稻穀送給周家,而他自己則以糠粥為食。所謂糠粥,就是將糠皮炒乾重磨取粉,撒在稀飯中。于成龍不僅自己吃糠粥,跟隨他的人也吃糠粥,招待客人也只能以糠粥為餐。有一天,一位友人到歧亭看望于成龍,于成龍就以糠粥招待他,友人確實無法下嚥,便放下筷子不食。于成龍開玩笑說:“糠粥者,貧家之便餐,官吏之罕物,他日過爾家不設糠粥,吾罰爾賑濟災民。”

當時歧亭有歌謠四方傳唱:“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於公食糠粥。”于成龍因此又獲得了“於糠粥”的雅號。

盡忠報國 體恤民情

康熙十三年(1674)春,因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緝盜有功,湖廣巡撫張朝珍上疏將於成龍舉為“卓異”,于成龍因卓異晉升為福建建寧知府。由於張朝珍再次上疏,懇請康熙皇帝將於成龍留在自己身邊。康熙允奏,詔改於成龍為武昌知府。

于成龍升任武昌知府之日,適逢吳三桂叛亂,佔據湖南,攻陷長沙嶽州,朝廷命張朝珍迅疾平叛。張朝珍命于成龍在咸寧縣境造浮橋濟師。

橋剛建好,卻被突然暴發的山洪沖垮。因延誤了戰機,于成龍被朝廷革職,遣歸原籍。老天爺給於成龍開了一個大玩笑,他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頓時感到心灰意冷。張朝珍身為湖廣巡撫,覺得朝廷處罰不當,遂私自留下於成龍,讓其暫時料理嶽州軍需。

康熙十三年(1674)八月十一日巳時,年近花甲的于成龍因平息“東山之亂”有顯赫之功,經康熙皇帝御批,又以黃州知府的身份再次抵達黃州。由於長途跋涉,勞累過度,老人感到身體極不舒服。雖然如此,于成龍顧不上休息片刻,在疲憊中硬是將一百萬捆軍用糧草的任務逐一攤派給州縣催解。

從巳時(約上午九點)抵達黃州,到深夜三更時分,疲勞至極的于成龍竟然昏睡於几案,僕役不敢驚動老人,弄來一爐炭火,以保室溫。次日拂曉,于成龍從夢中驚醒,見身邊爐火旺盛,便對僕役說:“燒炭猶如燒民脂民膏,不可浪費一星。今日初秋,寒氣未來,足可支過,何必如此旺盛?”說著親手將爐火熄滅。

公案上五百五十二份公文,堆積如山。于成龍從日出之時開始批閱公文,一直讀到深夜二更,只覺得頭昏腦脹,眼前發黑,突然嗓子眼一酸,一股黑紅的鮮血噴湧而出,公案上一堆白簡全被染紅了。僕役慌了手腳,立刻將於成龍扶到臥榻,然後將公案上帶血的白簡收卷,準備扔掉。于成龍在臥榻上看到後急忙制止說:“吾哀民生之多艱,一頁白簡一片血汗,不可因本府所嘔血之跡而棄之於地!”

數日後,于成龍強打起精神,到羅田、黃梅、黃岡等縣考查,用那被鮮血染紅的白簡寫下《為黃州各屬報災請蠲詳》,將春澇夏旱的災情向湖廣巡撫張朝珍逐一彙報,懇求張朝珍不可再向州民徵糧徵賦。身任湖廣巡撫的張朝珍當時最頭疼的就是徵賦之事,而於成龍一到黃州知府任上就請求免除一府糧賦,張朝珍感到左右為難。在深思熟慮之後,張朝珍將於成龍帶血的簡書呈送康熙皇帝,讓皇帝親自裁處。康熙皇帝審時度勢,恩允了于成龍的請求。

于成龍身為黃州府最高長官,一方面他是朝廷的命官,本應忠於職守,另一方面他又是老百姓的父母官,他既要盡忠報國,又要體恤民情,這就必須充當好二者之間的紐帶。于成龍在黃州有一句口頭禪是“天理良心”,在他看來,以民為本,賑災救民,是講天理良心;平息東山叛亂,打擊豪門惡少,為民除害,也是講天理良心。他始終認為“民為國家之本”“恤民者,強國脈也”,因此,在於成龍的官宦生涯裡,忠君愛民、勤政廉潔,一以貫之而終身不逾。

康熙十七年(1678)六月,康熙皇帝親自下詔,將於成龍擢升為福建按察使。于成龍離開黃州的那一天,黃州、蘄州的老百姓沿岸相送,跟隨到九江的百姓多達數百人,哭聲與滔滔江水相應。

結 語

于成龍自康熙八年來到黃州,至康熙十七年離開黃州,前後歷經九個春秋。這九年是極不平凡的九年,其中的艱辛,既為他自己不平凡的人生寫下了絢麗奪目的一筆,也為他後來走上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隸巡撫、兩江總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他在黃州九年,之所以創造出輝煌的業績,應該源於他那無私無我的博大胸襟。

康熙二十三年(1684)農曆四月十八日,于成龍在兩江總督任上去世,終年六十八歲。人們在於成龍的臥室內僅見到一套官服和幾個裝鹽裝豆豉的破罐,別無他物,南京“民罷市聚哭,家繪像祀之”。

康熙皇帝聞訊,詔諭于成龍為“天下廉吏第一”,諡號“清端”,加贈太子太保,並破例親自為于成龍撰寫碑文,賜葬故里。

(實習生: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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