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溫州發出首例男性保護令 男人也會是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

這真是一份別樣的申請,申請法院“讓老婆遠離我,遠離我的父母。”日前,溫州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發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改人們原有的家庭暴力中受害人都是女人的印象。

這個老婆到底有多兇?

這份人身保護令是伴隨著離婚起訴一起到法院,提出的都是男方。

吳某說,老婆林某實在太兇了,他們倆因為經常吵架早就分居了,但是分居後,林某多次叫來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近親屬指責、辱罵,甚至圍毆他。吳某甚至被打受傷,其間他也報警過。

更可怕的是,林某還衝擊吳某的父母家,而且是還掄起鐵錘,把老人家中的傢俱都砸爛了。

在多次遭遇辱罵、威脅,自己及其父母的生活備受困擾的情況下,吳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吳某向法院提供了報警記錄、調解協議、照片等證據。

經審查核實,礬山法庭作出裁定,向吳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林某對吳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騷擾吳某及其父母,保護令有效期為6個月。(綜合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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