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3月29日,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志剛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帶頭履行入額檢察官辦案職責,積極落實司法責任制。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去年10月份,該案被告人在紅安縣一山邊承包地裡犁田除草,中途勞作休息時,隨手將未掐滅的菸頭丟棄在田坎邊雜草處,不慎引起田邊雜草燃燒,因突起陣風,引起火勢蔓延,大火從這個山頭燒到了相鄰的另一個山頭,造成林地過火面積39畝,並將一村民閒置的房屋燒燬,將另外兩位村民栽種的樹木燒死、燒傷。經有關部門專題調查和進行價格認定,共造成經濟損失3.4萬餘元。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由於該案是一起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所以副檢察長吳志剛對此極其重視,作為承辦人,他結合檢察機關正在開展的"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專項工作,從每一個細節入手,認真辦理案件。庭審前, 吳志剛仔細審閱了案卷,到看守所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並製作起訴書和庭審預案,對案件進行論證剖析和全面把控。庭審中,吳志剛與另兩名公訴人高恩權、葉燕玲一起圍繞失火案案件事實和證據訊問被告人,依法有序舉證、示證和質證。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在法庭辯論階段,吳志剛就失火一案的有關事實和證據發表公訴意見。他說,被告人的過失行為引起山火,過火面積達到立案標準,並造成村民房屋及樹木受損,應當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被告人的行為屬於過失,且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議法院酌情從輕處理,根據其悔罪態度、賠償情況等依法作出公正判決。吳志剛還利用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機會,以案說法,以案促教,在庭審現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他結合案件事實,教育大家要更加深刻的認識火災的危害,希望大家要積極踐行習總書記提出的"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理念,增強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律意識,保護好森林資源,給被告人和旁聽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紅安:副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失火案

在確鑿的證據和公訴人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承認犯罪事實。整個庭審環環相扣,條理清楚,層次分明,張馳有度,規範高效,給到庭人員留下深刻印象,法庭將擇日宣判。

供稿: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 秦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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