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網絡熱傳的高鐵佔座位事件,如果該男子佔了你的座位,你把他打了,結果會怎麼樣?為什麼?

技術工程師engineer


網絡熱傳的高鐵佔座位事件,如果乘務員和乘警都沒把他請起來,我又執意要坐自己的座位,我把他打了,我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這個問題,可以“一分為二”看待:

第一,不戰而屈人之兵。

如果你身體高大魁梧,估計這個“無賴的座霸”早就夾著尾巴溜了。孫赫“這等貨”也就是欺負一下“嬌弱的小女生”而已。

如果“這貨”堅持一下,你壯男又是暴脾氣,抓住他衣服領子把它提溜起來,“這孫”立馬就軟了。

如果你火爆脾氣忍不住,打“這孫”的耳光,沒有實質性的“外傷”,治安處罰多是調解而已【注意下手的分寸:只要不構成“輕傷”或“輕微傷”的肢體接觸,你就勝了】。

或者先吐痰到“這孫”臉上,等“這孫”站起來打你,你在“一招制敵”把“這孫”打翻在地,你是“高高手”!

第二,如果你體能不佔優勢,就是把“這孫”的嘴臉錄下來,是為最好的選擇



十星科技


理歸理,法歸法,誰先動手誰倒黴,一起動手一起倒黴。講兩個親見的事兒☞ 一個是另類霸座渣男;一個是無賴光頭男。酣暢淋漓的處理,可靈活借鑑一下。


渣男霸佔老婆座被訓成狗

10年前乘火車,晚9點多,一對普工模樣的夫妻爭執。男人找茬一直在欺負女的,對方並沒怎麼敢吭聲(看樣被欺負慣了)。渣男讓老婆起來,他躺下睡覺。女的起來,他仍喋喋不休,並用腳踹對方。貌似逆來順受的老婆沒能讓自己出氣,後持續幾分鐘。

這時廂尾處一青年發話: “你吵到大家了,我已忍了你快10分鐘了,不要再給我嘰嘰歪歪。”渣男: 我管老婆,礙你屁事?我就罵她。邊罵邊又蹬了自己老婆。

青年直接過去,一隻手把渣男從座位拎起來,拉到車廂尾處。青年:“來,來,你再罵她一句試試!我一隻手,10秒鐘你要是能爬起來,這一車廂座都是你的!”“現在臨到我看你不爽!就站這裡,讓你老婆躺著。記得,欺負女人,總會有人教訓你!”

渣男見青年和同伴脖子上掛著“臨沂**武校”的牌子,只敢應聲,很老實。這時大家也勸他以後不能這樣。後來男子說因失業而煩躁,而青年是武校帶隊比賽的。

青年對在☞ 1.恰當的出手理由(大眾支持): 你騷擾我和大家;2.他只是嚇唬,並未動手,車廂尾解決減少影響大眾;3.讓對方明白: 總會有人教訓他這行為。



光頭惡男、仗義群眾、裝傻警察

2013年,上海青年路步行街,晚飯後。一光頭壯男40多歲,騎車靠左行,撞上對面騎車的小夥。速度很慢,本也無事。但光頭男(應喝了點酒)見對方1.65瘦小夥,打罵對方,人家道歉後,還不讓走。

路人看不下去了,圍上來指責光頭男: 你自己錯在先,還那麼過分。光頭男一邊攔著小夥,一邊又和路人吵起來。還叫囂著來警察也不怕。

一60多歲老者過來,說自己就是退休警察,讓他不要滋事,結果被推了一把...這時忽然人群竄出仨小夥把光頭男踹了個底朝天...五分鐘後警察來了。

警察: 什麼情況?

群眾: 光頭男逆行,撞了人,打了人,還不讓走!

光頭男: 有人也打我了!把我踹地上了!

警察: 你們看見誰打他了?

群眾: 沒看見誰打他啊,他喝酒了吧。

警察: 你倆跟我回去錄口供。(對群眾)你們能作證吧?

群眾: 能作證,我們看見他打人了。

警察: 好的,感謝你們支持工作。

光頭男看事不好,說算了,想走。警察: 算了?現在是你打人了,搞清爽!風波結束,剩下爽歪歪的群眾。


當然,我們都是高素質的守法好公民,遇到類似問題,先尋求“有關部門”解決,如條件不允許,或解決不了,儘量尋求大眾支持。假如,不得不教訓一下無賴,也要講究點方法☞ 要靈活,不要隨便動手哦。


上弦月A


這種人一看就是那種欺軟怕硬的人,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個座位原本是女士,所以這個男的一看,就有恃無恐了,否則來個一米九的肌肉大漢,你看看他還會不會這麼矯情了。

從他的黑歷史中就知道,據悉他在社科院讀研究生期間,對導師非常能來事兒,又把自己的劣跡隱藏的非常好,所以差點就成為社科院的博士,可是天網恢恢,有些東西可以隱藏一時,但是時間長了就要露餡兒了,這個男子就是,他的品行本身就是差的,所以在一次考試中作弊被發現了,因此所有的老師都拒絕他讀社科院的博士,他才轉向韓國圓光大學。


這時候突然覺得,是不是應該這樣的人應該移民去韓國,這倒是很符合韓國的特性。滿嘴跑火車,欺軟怕硬。


所以,如果這個男的真的不起來,而且乘務員和乘警都沒把他從我的座位上弄起來,那麼我一定會自己動手,而且要乘警和乘務員在一旁作證,是他侵犯我的權利在先,我沒有辦法才這麼幹的,我也是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且我做好賠錢的準備了,打傷他,賠錢,我想任何人都能理解我的做法,就算上法庭我也能站住腳。


大家覺得呢?這樣的人,值得動手嗎?


老王偵查記


我來帶大家打開腦洞,看下去,很有意思。

1、為什麼這個人這麼無賴,以為他感覺自己在調戲小姑娘。

大家發現沒有,整個過程他都是感覺在調戲女乘客和列車員,讓他感覺很爽,這種猥瑣的人如果碰到的是大老爺們,說不定早就起來了。這就是一個渣男,鑑定完畢。

2、如果本人把他打了,要拘留,還要賠償他的醫藥費,雖然是他無理在先,但是不好意思,誰動手就抓誰,如果兩個人都動手了就一起抓。

是不是覺得很多時候協調者都是和稀泥?是的,就是這樣。

小偷來你家偷東西,被你家花瓶砸傷了,你也得賠,就是這麼沒道理。

3、別動不動就用武力解決問題嘛,既然要飆演技,我們就奉陪到底唄。

拿一杯冷水,假裝不小心潑他身上。

解決不了就換開水,反正是我的座位,我想放杯水在自己位置上也說得過去。

還解決不了就一桶方便麵湯,一定是老壇酸菜牛肉麵的,那酸爽,解氣!

4、默默的掏出幾個韭菜包,嚼爛後不要吞下去,對著他的臉理論,都噴到他臉上去。

他受不了先動手你就可以自衛了,當然前提是你得打的過“殘疾人”。

5、打肯定是不能打的…………打人不對的!但是我會癲癇病發作,發病倒向地面時,腦門不巧砸在了孫博士的鼻樑上。我發病了,口吐白沫雙手亂抽,不巧全抽在孫子的左右臉上。事後必須向孫子索賠!是他刺激了我,我才發的病!

6、去衛生間找個袋子拉泡屎,撒點尿進去,回去直接倒他身上,告訴他,哎吆,我手剛才不知道咋地了,沒勁了,拿不住了,要不你幫我接個屎……?


傅一聲


君子動口不動手,高鐵“霸座”男佔用你的座位,他只是動動嘴,而你卻動動手,並且把他打了,那麼你的麻煩就大了。

先不說把他打得是多狠,也不論打得是什麼結果?總之你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的,打人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給他人的人身造成威脅和危害,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如果說打人只是造成對方輕微傷以下,那麼根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就可以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等等。

如果打人造成對方輕傷以上的傷害,那麼根據《刑法》的規定,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有可能就會被判刑了。

所以說他霸佔你的座位,你要跟他講理,他不講理,有乘警來制止他。如果你一時衝動,把他給打了,那麼你的行為比他的行為更為嚴重,法律是會處罰你的。無論如何?以暴制暴都是錯誤的。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依法解決問題。

就像這位高鐵男,你不打他?他現在已經夠慘的了,也許正在後悔不迭、痛不欲生呢。


法重情深


何必呢,難道你不怕髒了你的手?

假如你是一個塊頭比較大的壯碩男子,在他面前一站,犀利的眼神直射向他,估計他就能感受到你的氣場帶來的壓力,內心就會戰慄,然後戰戰兢兢站起來,一邊說“你有什麼了不起”,一邊往自己的座位走去。這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上上策。

假如他不識相,仍然在那裡唧唧歪歪,你也不需打他,就像老鷹捉小雞一樣,一把抓住他的衣領,直接拎起來,扔到過道里,由於你們之間實力懸殊較大,他好歹也是受過教育之人,知道不吃眼前虧的道理,而且30多歲的人了,還是單身,還指望著這張臉去勾搭妹子,所以他還是會有所顧忌的,也只能拍拍屁股走人。

這樣的方法多好,不費吹灰之力,就解決問題,難道不比打人要強的多?

假如你根本不是他的對手,出手了反而被他打趴在地,那就面子上不好看了,所以衝動是魔鬼,動手之前還是要三思而行。

假如你們旗鼓相當,誰也制服不了誰,那麼我的建議是不要動手。動手的前提是可以制敵,而這種情況,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即使奪回座位,心裡也不會暢快的!

對於後兩種情況,還是要依靠乘務人員,為什麼有依靠不用呢,他們解決不了問題,他們面上也會無光,總會幫你找個座位安置的,就像此案中的王女士一樣,丟臉的事交給姓孫的,咱們的策略就是幫助他“火”!


打虎拍蠅


為什麼要立法?因為法可以保障每個公民的合理合法權益,法是以理為根本,所以首先得合理才合法,立法目的是為了公民合理的行為更加公證公平的保障,使合理能夠順暢延伸的保護神,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師,所以理是主法是輔。若是教訓下不合理的人(當然因情節的輕重而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讓不合理的人繼續逍遙,這顯然違背了立法的根本目的性。若要受罰,最起碼得負同等責任或著不合理在先的要偏重些,絕不能讓合理或正義的人反而成了受害者。以上屬個人看法,若是講得不對,各位多多指教,相互學習。



德行天下小楊


如果動手打他,有理變沒理了,最後可能還要承擔一定責任,遇見混蛋,無賴,如果不危機生命安全,能躲就躲吧,如果遇到生命危險,如果你有智慧那一切都好辦了,如果沒有辦法,那就不要猶豫,幹他,幹倒他,寧願給他償命也不要他給咱償命,活著就有機會,法律就是這樣,抓住小偷了,還不能打他,可以制服他,絕對不可以羞辱他,打罵他,否則有理變成被動,比如這個佔座哥,如果動手打了他,再帶點傷情,那動手著就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如果你有辦法讓他讓座,那自然最好,如果沒有那隻能忍著,我們只能用道德批判他,其他毫無辦法,因為乘警,列車員都管不了,我們又能怎樣,這樣的垃圾人,就是這樣在社會的各個角落裡存在著,因為存在即合理,這就是社會,真實的社會……我太有感觸了


陳嘉鎧


曾經遇到過同樣的一件事情,那時候讀大學,很喜歡打籃球,幾乎每天都打,一身肌肉,又長得黑壯,大一放假從武漢回四川,坐的特快列車,經襄陽,安康,達州志成都,有兩個安康下車的農民工蹭同行兩個姑娘的位置,還想把她倆趕走,先是沒告訴我,找的其他男生沒人管,然後哭著打電話告訴我,我過去之後(有七八排位置隔開的),讓其中一個女孩去我的座位坐,然後我坐下來拍了一下那男的大腿,講了半天道理,後來很識相的離開了。但可以看出他不甘心,又找來了一個男的在邊上轉悠,不知道是不是想要教訓我我也沒當回事,後來還是就灰溜溜地走了。現在想來當時還是好大的膽子😂😂😂,不怕被收拾一頓,不過說實在的,按我當時的體格,他倆一起上我都能應對,主要還是對自己的力量有信心。


斌斌MMXX


說個最近碰到的事,也是佔位,不過是在火車站。時間好像是8月10號,在鄭州火車站,我和家裡人在火車站等車去南京,因為那條線終點站是上海,路上人很多,時間點比例晚,第一候車室大部分都是這條線上的。



候車室大家很多站著等車,有個男的,30左右,一個人佔了3個位置,躺在座位上。一會兒過來一個小夥子,用手碰碰他,說,麻煩讓個位置,給大家坐一下。這個躺著的男的,眯著眼睛,看了一下,沒有動。這個小夥就又很有禮貌的給他說,誰知,他躺著伸腳踢小夥一下。都是年輕氣盛小夥子,小夥就喊人,呼呼啦啦他們同伴出來五六個人,就把這個躺位置的男人打了一頓。當時的場面,不可描述。兩排座位乘客瞬間跑完了。

後來有人報警,火車站警察也去了。小夥的同伴就跑完了。就剩小夥一個人留下承擔責任。小夥就說,我打人了,因為他佔位置,還先踢我。警察就把倆人都帶走了。這個男的說,好多人都打他,警察讓他指正,他一個也不認識。周圍乘客也沒有人幫他作證。

佔位這種事在公共場合很多,沒有人時自己可以舒服一下,一旦有人來了,不是要給別人讓位,而是自己要主動讓出公共座位,畢竟是公共場合,引起民憤就難堪了。沒有涉及到自身利益,輕易不要動手。在此也警告那些欺軟怕硬的人,你欺負弱者,自然會有人替她教訓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