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楊毅指責孫楊:“完全無視規則和契約精神”,你贊同楊毅的觀點嗎?

點子評球


必須嚴重贊同啊!楊毅說出了最基本的道理,最基本的契約精神,孫楊都不能遵守實在讓人遺憾。實際上這就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孫楊違規明顯,幾乎就沒有爭議。儘管有些人認為奪得金牌就行,但實際上在現代社會契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孫楊這樣的運動員都不遵守契約精神,實在是給國人樹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榜樣。孫楊就是不讓安踏的標識露出來的行為是不是損害了安踏的商業利益呢?安踏為了得到這樣的權益要花六個億的贊助費。孫楊這樣肆意踐踏,說破天他也不對。現在值得讓我們關注的是,會不會是因為他能得金牌,游泳協會對於孫楊有所顧忌,不敢處罰孫楊?這是現在問題的關鍵了。籃球聯賽易建聯扔了李寧的球鞋。他被停賽同時罰款,孫楊怎麼就能有免死金牌?


還有一種觀點極其錯誤,那就是安踏也和中國奧委會簽約,並沒有和孫楊簽約,為什麼要穿?這就是誰大誰小的問題了?中國奧委會大,你就必須要服從。各個運動隊都是他們的下屬單位,也就是說兒子要聽老子的。中國奧委會拿到的錢也投入到了孫楊的訓練比賽經費中去了,如果孫楊是一個純粹體制外運動員,你可以什麼都做。如果不是,請尊重中國體育。此外,孫楊這樣你都不處罰,你讓寧澤濤怎麼想?就因為孫楊能得金牌?


球哄哄


直到現在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孫楊為國爭光了,自己穿個別的品牌有什麼不可以?為啥你安踏要指責孫楊?安踏就能代表國家嗎?



首先第一個問題,孫楊可以穿個人簽約的別的品牌,但是有相關規則的。安踏作為中國代表團亞運會領獎服贊助商,任何(注意是任何)項目的中國代表團運動員只要是參與頒獎環節,就一定要穿安踏。其他場合你可以隨便,但作為中國代表團一員,孫楊必須要穿安踏領獎,這點如何還要槓的話,只能說您沒有任何契約精神和團隊意識,請out不遠送。

第二,安踏能夠代表國家並指責孫楊嗎?在頒獎服的這個層面,安踏作為唯一讚助商就是中國隊的代表,並且一直在剋制自己,並沒有把事情引向更大的衝突。

如果換做是國外贊助商,很可能已經直接致函中國代表團及體育總局要求賠償了,因為中國運動員違約了!孫楊的這個自私行為,已經把體育總局和中國代表團放到了一個違約者的位置上,如果贊助商要求賠償,總局和代表團根據合同條款將毫無反駁餘地!

孫楊缺乏的並非只是契約精神,他注重的只是自己的簽約,無視國家的利益,缺乏的是對於集體利益和規則的尊重,這種行為卻因為成績而被縱容,才是中國體育最大的悲哀!


體育侃侃侃


讀了三遍楊毅寫的文章,本人完全贊同他的觀點與分析。補充一些個人的想法:

一、孫楊作為當今世界上頂級的自由泳選手,在亞運會、世錦賽和奧運會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自由泳中,是全部奪得金牌的第一人。在雅加達亞運會奪得4金2銀的優異成績,這是可喜可賀的,也是與他付出大量艱苦努力分不開的,國人是不會忘記他的。

二、孫楊是缺乏規則與契約精神的運動員。孫楊由於年輕,不懂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規矩,也不懂運動成績不能等同個人素質的道理,因此犯下了拒絕穿國家隊所有運動員、教練員乃至管理人員統一的著裝的低級錯誤,而且一錯到底。似乎"金牌可以壓倒一切"、"個人贊助商利益可以大於一切",顯示了他極其嚴重的功利主義。真的替他痛心。孫楊還年輕,在人生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希望他能靜下心來反思一下。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憑金錢買得回的。要知道,功過是非永遠是一碼歸一碼的,不能互相替代的。

三、孫楊在本屆亞運會出現"服裝門"問題,國家體育代表團與游泳運動隊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教育管理不嚴,處置不當,也存在"以金牌論英雄"的錯誤思想。如果說孫楊是因為年輕不懂,但作為一個國家的體育代表團應該尊重契約、遵守規則吧!如果一個運動員因得了金牌,就可以率性行事,不嚴加約束,不就亂了套嗎?孫楊在這件事上是開了個壞頭,希望團隊也應深刻反省。此風不可長!




玉堂行佛人


契約這問題還存存矛盾,當孫楊受傷費用安踏沒承諾應有責任,遠動員更定有想法,在困難時同樣有人執行應有規則。明白著誰違約,人們都看著。


山鷹143


對於大多數人來來說,這是典型的屁股決定腦袋的問題,感情傾向那邊,就說那邊的道理。但細究起來,首先是運動隊是否有關於代言的管理規定,如果沒有或是模糊,那麼就應該是合同條款問題,這要看那個合同在先,面對前合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範,而無視這些矛盾的簽約人及決策者,才是造成今天爭議的原兇。已經毀掉了一個寧澤濤,今天是否有勇氣再毀掉一個大象那邊過來的母牛呢?讓我們試目以待。


天王星使者


契約精神?孫楊的經濟約在2015年就已經不在總局了,安踏是跟總局簽約的,而不是跟孫楊,如果安踏想要維權,為什麼跨越總局直接找到第三方?安踏的商業博弈為何要拿孫楊開刀?

運動員前線拼死拼活為國爭光,安踏背後興風作浪,給孫楊扣上一個破壞國家利益的帽子?

孰是孰非,我想心中自有輕重。安踏此舉,無非是想要蹭熱度。如果維權,安踏作為甲方,應該直接找到乙方,中國體育總局,而不是第三方孫楊。更不應該發表聲明指責孫楊,引導輿論,對孫楊進行人身攻擊,將商業利益上升到國家利益

還有楊毅,他跟安踏什麼關係啊?安踏給他量身打造鞋子,楊毅一個籃球解說員,他會不知道運動員與代言之間有什麼關係?總局如果簽約代言,分局也有代言,這其中如果撞在一起,該如何調節?我覺得楊毅可能比吃瓜網友更清楚,但是他為何一味的抹黑孫楊,還不是因為楊毅與安踏之間存在利益交易,楊毅無非是收了安踏的錢,來黑孫楊的。這樣的人,說的話,有什麼可信度?自己就是個敗類,有什麼資格摸黑一個為國爭光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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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怎麼看,這個楊什麼毅的也不過是出來蹭蹭熱度,想讓億萬國人知道:在中國有他這麼一副吃飽撐得的嘴臉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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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毅是誰?你有資格批評孫揚嗎?現在有些所謂署名的話嘮,動不動就是以衛道士的架式,對良人上綱上線。而真正碰到象《崑山反砍案》,《霸座男事件》等真正需要正能量支持的時候,署名的衛道士們,集體禁聲,不知跑那兒“渡假了”。就孫揚穿領獎衣之事,本來就是一個優秀運動的個性太強,而導致出了許爭議的小問題。再加上安踏在處理公關時,太粗暴,太強勢的張揚起來。使這件小事成了,上綱上線的“大事”了。啼笑皆非的小問題,怎麼就變成今天由衛道士上課的結果,是許多明白人看不懂的。我突然想起了一句常用語:“順杆子上”。就是這個效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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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的行為是必須批判的,這不僅僅是契約精神的問題,而是損害整個體育發展和運營的問題。孫楊是明星運動員、游泳是中國的優勢項目,孫楊有自己的代言品牌,甚至游泳隊也有自己的贊助企業,但是那些非明星運動員呢,那些我們的弱勢項目呢,都沒有自己的贊助企業,他們怎麼發展。安踏贊助的是國家隊,那就是對所有體育賽事的支持,每個代表國家參加比賽的運動員都應該自覺維護贊助企業的利益。國家隊應該對孫楊進行罰款,而且罰款金額必須超過361對孫楊的贊助費。


手機用戶4389118179


這件事開始有孫楊不妥的地方,但這純屬國家隊內部管理問題。你安踏發現孫楊穿錯衣服領獎大可以跟國家隊交涉,再利用社交平臺宣揚一下企業受到的委屈,博取大眾同情以得到廣告效應。這樣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到後來你一直像瘋狗一樣追咬著孫楊不放,讓大眾對你這家企業處理這件事情是在惡意炒作覺得噁心。無論國家隊對孫楊處置如何,整件事情是安踏沒把握好分寸甚至是自己作死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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