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生態環境部環監局負責人就“清廢行動”第五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環監局負責人就“清廢行動”第五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環監局負責人就“清廢行動”第五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答記者問

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清廢行動2018”第五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就整改基本情況、特點、要求及處罰問責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生態環境部公佈的第五批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基本情況?

答:生態環境部公佈了 “清廢行動2018” 第五批21個部級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主要涉及建築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工業固廢等混合固體廢物隨意傾倒堆存的問題。其中,湖北省8個、江蘇省5個、江西省3個、上海市3個、湖南省1個、重慶市1個。經現場核實,這些問題已經按照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要求完成了整改。

問:混合類固體廢物非法傾倒堆存掛牌督辦問題有什麼特點?

答:從本質上看,混合類問題涉及的固體廢物都可歸入一般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等類別。但是,通過對具體問題的分析,能發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部分問題點位涉及“散亂汙”企業隨意堆存原材料、廢棄物。江蘇省興化市興東鎮存在三個塑料顆粒加工作坊,生產廢水直排白塗河,部分廢料、清洗汙泥進入白塗河。其中,在沈溝村袁榮桂(羅榮桂)廢品站,現場發現廢機油桶300公斤左右,廢塑料50噸左右,廢電子元件5噸左右,塑料粉碎機1套,清洗池1個,廢水直接排入白塗河。沈溝村趙慶奎塑料顆粒加工點,現場發現兩套塑料顆粒加工生產線,有廢塑料20噸左右,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及清洗汙泥倒入白塗河約90立方米左右。聯發村蔣滿海造粒廠,現場堆存大量廢塑料包裝物和生活垃圾,堆存到白塗河邊上,無任何防護措施,估計堆積物40噸左右。

二是部分問題屬於“散亂汙”企業拆除後現場清理不徹底,遺留混合固體廢物。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洪門鎮南城縣生產路10號,露天堆存大量塑料顆粒廢棄物、建築垃圾和渣土等,此處原為幾家塑料粒子加工廠,後被拆除,但原料未及時清理。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象山街道原城東垃圾填埋場附近原為廢舊塑料加工集散地,共有32個廢舊塑料加工點。2018年,京口區政府對加工點建築物進行了拆除,但現場清理不徹底,遺留部分建築垃圾、原經營戶生活垃圾和生產原料等。

三是部分問題屬於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等混合堆存。江西省豐城市劍南街辦華光社區,劍邑大橋南側,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等。經核實,主要是劍邑大橋施工留下的建築垃圾及周邊城區偷倒的生活、建築垃圾及裝修垃圾等。

問:對混合類固體廢物的處置有何要求?

答:混合類固體廢物的處置應該遵循“分類處置、規範處置”的原則。將傾倒、堆存的混合廢物分門別類,根據各自屬性分類收集、處置。危險廢物需按要求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收集、貯存和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應依據其具體種類,以無害化和資源化為原則,按規範要求進行運輸、貯存和有效利用處置;生活垃圾需按規範要求轉移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場、焚燒廠、堆肥廠等進行妥善處置、利用;建築垃圾則需按規範要求轉運至特定垃圾消納場貯存或施工工地作地基、回填用。

問:這一批掛牌督辦問題的處罰情況如何?

答:“清廢行動”開始後,地方環保部門、城管部門對所涉的環境違法問題依法立案查處,對11個問題進行了處罰,並採取了移送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措施。共處罰14個企業或個人,累計罰款額達90萬餘元,移送公安部門實施行政拘留2人。

問:各地對混合類固體廢物問題問責情況如何?

答:各地對存在的問題均依法依紀啟動問責程序。21個問題中,共有49人被實施問責。其中地方政府工作人員33人,環保部門2人,城管部門8人,水務部門2人,建設部門2人,其他部門2人。通過嚴肅問責,有效壓實了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營造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責任全覆蓋”的工作氛圍。

問:通過發現的問題和各地問責的情況看,地方在日常監管工作中還存在哪些薄弱環節?

答:通過對發現的問題和各地問責的情況進行梳理,我們發現地方在日常監管方面,確實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亟待解決: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未嚴格履行到位。各地對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啟動問責程序,經認真調查,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還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導致被問責的49人中,有超三分之二的人員為政府工作人員。

另一方面是各部門協調聯動能力有待提高。混合固體廢物不同於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來源那麼單一,可能既有建築工地非法堆存的,也有工業企業非法傾倒的。在各地問責的人員中,城管、水務、環保、建設等部門均有人被問責。在同一個問題上,既有黨委、政府的工作人員,也有城市綜合執法、環衛、水務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被問責,進一步說明在日常監管過程中,需要各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

問:針對地方監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需如何解決?

答:地方存在監管方面的薄弱環節,還需地方黨委、政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原則,採取更有效的措施,解決轄區內的環境問題。執法方面要採取日常執法、交叉執法、巡迴執法、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不放鬆。對待環境問題,要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同時,要進一步開通信訪舉報渠道,營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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