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兰陵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 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兰陵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探索新时代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法,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精准普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结合“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讲解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技巧,引导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农村党员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同时,积极开展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抓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助推“文明乡村”建设。全县共聘请204名法律顾问,分配到全县813个村(社区),覆盖率达100%。聘请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近群众,全面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助推“和谐乡村”建设。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印刷人民调解宣传手册,面向群众进行发放,向群众介绍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引导群众在遇到纠纷时选择人民调解,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减轻审判机关诉累,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目前,兰陵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75个,其中县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人民调解中心1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村级(社区)调解室94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108人,兼职人民调解员3167人。

(兰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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