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小區的地下車位,物業只賣不租?合法嗎?

漱石枕流526


很高興與大家交流。

對於提出的小區地下車位,物業只賣不租?合法嗎的問題,我給回答如下:

物業公司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根據工商登記信息,可以理解為物業公司只提供物業服務和物業相關的附屬管理服務,也就是說他只出售物業服務,不出賣經營共它商品。物業公司若出賣車位,那可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即使開發商委託也不允許。你可以到工商部門、住建局舉報物業公司違規經營,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後若確如此,該物業公司不但會被沒收非法所得,還會面臨行政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弔銷營業執照。因為當地政府都有相應文件,嚴禁物業公司出售車位違規經營。

為什麼當地政府會對物業公司這麼嚴歷處理呢,原因很簡單,物業公司受委託對小區的一切資產,只有管理權而沒有擁有權,出售車位絕不允許,當然允許物業公司經營租賃車位。

上面是我根據樓主的題目所答,我估計樓主題目搞錯了吧,這麼明顯的違規不需要問對與不對,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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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侯王666


物業公司只有管理車位的權利!

小區車位分有權車位,就是開發商在施工建設中,在規劃部門申報過的、並由開發商獨立設計、施工、單獨核算用料和單獨結算工人工資的建築個體。

公攤面積建築的車位,屬全體業主。

在地下室有一部分有政府強制規定建立的地下空間,是以防戰爭時期,疏散居民暫時安身之地,這個位置建設的車位,平常時期可有管理部門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合同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總的來說,根據誰出資、誰收益的原則是小區車位的依屬原則。你所說的情況,可能有開發商委託物業公司管理車位的現象。不存在物業公司買賣小區車位,物業公司是小區業主聘請的服務單位,在小區不擁有建築物的產權!


皇帝的後裔


地下車庫產權屬於人防辦。只賣不租不合法,但是也沒人管。


酒醉的王子


取消物業,刻不容緩。


用戶19840910


租,賣物業都沒有權力


HelloSeny


地下車位是開發商賣,不是物業公司賣啊!


廣結善緣2019


別人的東西,別人說了算


奧斯卡斌


1、地下產權車位: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被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一般情況下,車位年限和商品房使用年限一樣。

2、地上規劃車位:根據規劃建設的,沒有建在公攤面積上,產權屬於開發商,開發商可以售賣,但業主不能辦理產權,使用年限根據協議確定,屬於租賃車位,不超過20年。

3、公攤車位:在公攤上修建的停車位,比如小區內部道路旁、綠化區域等。根據國家規定,這種車位開發商無權銷售,辦不了產權證。

4、人防車位:人防工程的規劃車位。按照國家規定,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滿足業主需要的前提下供業主使用,並可按約定收取一定的費用。開發商只擁有使用權,不擁有產權,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過20年。

根據我國新出臺的《物權法》規定“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用來買賣是沒問題的,關鍵是看合同對車位如何約定。 至於具體價格,原則上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開發商應當依據誠信原則,以市場價為依據。 有產權證的地下車位能買賣。

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車位給你,以下情況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即你無地下車位產權) (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3)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9102一切隨緣


1、你是否確定沒有產權證?現在所有的開放商都把車庫辦上自己的產權證出租或出售。如果你不知道,希望你聯繫你們的業主委員會或者帶著物業要出售車位的通知(證明)到當地的房屋交易市場查詢下,能查詢出來產權歸屬問題。2、如果有人家出售你就沒有辦法了,你願意買就買,但是要讓其給你辦理產權證或者寫出協議,畢竟是賣的,這也是你的產權了。3、如果他真的什麼都沒有(估計90%不可能),確認後那你可以投訴到物價局或工商局,因為現在《物權法》明確規定,小區的停車場規小區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開發商)沒有權利出售,但是經2/3業主(業主委員會)同意可以出去,但是所收費用要扣除成本後用於小區的建設或彌補維修基金的不足。總結,還是不要找必要的麻煩,因為你畢竟在這個小區生活,現在不交停車費車被扎、劃的事情很多,大家都知道是誰幹的(物業乾的),但是你沒交費人家不管你,結果還是自己吃虧。你要是就像維權,就按上面虎碃港度蕃道歌權攻護說的到房交所去查產權,然後再按步驟辦,但是我覺得沒有開放商不把這塊肥肉白白扔掉,肯定有產權,但是就是不告訴你而已。


林sir影視


地下人防工程車位,現在有個約定俗成,即以租代賣。開發商與業主簽定租賃協議2O年,20年後可繼續有效使用,視同商品住房年限一樣長。一次繳款買下並確定車位號,開據不動產發票。另外,每月繳一部分車輛服務費(車庫衛生維護等,費用不太多,也是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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