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公告
(附就診流程圖和全市91家開放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名單)
為有效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現就我市進一步規範相關救治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救治對象
1.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患者。
2.發病前兩週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發病前14天內曾經接觸過來自武漢的發熱伴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或有聚集性發病的患者。
符合以上2條的患者,要本著對個人,對家人,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到醫院就診。
二、救治程序
1.患者要戴外科口罩,選擇到就近開放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4.經醫院初篩認為可疑的患者由接診醫院安排專車送至轄區定點救治醫院治療。
湘潭市中心醫院和湘潭市第一人民醫院分別為雨湖區、嶽塘區定點救治醫院和市級定點救治醫院,湘潭市中心醫院同時為全市危重症患者定點救治醫院。
湘潭縣人民院、湘鄉市人民醫院和韶山市人民醫院分別為湘潭縣、湘鄉市和韶山市定點救治醫院。
四、救治力量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原則,市縣兩級均成立了醫療救治專家組,拿出精幹力量對定點救治醫院收治患者進行集中救治。
特此公告!
湘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27日
>>返回湘潭在線首頁
閱讀更多 湘潭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