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这个涉黑涉恶组织从副市长那儿拿下39个亿

“明知宋氏兄弟团伙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仍收受二人贿赂”“在工程承揽、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纵容支持该团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竞争对手,并出面调解有关事件”……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披露了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等人为宋琦、宋鹏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这个涉黑涉恶组织从副市长那儿拿下39个亿

刘胜军(资料图)。

刘胜军是辽宁人,“落马”前一直在丹东工作。刘胜军简历显示,1962年3月出生,辽宁宽甸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丹东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科员,丹东市经委(工委)能源处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丹东市经委营销办公室主任,丹东市经委办公室主任,丹东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经理、党组书记兼市劳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丹东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办主任、党组书记,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丹东市政府副市长。

去年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副市长刘胜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9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胜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胜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胜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名官至副厅级的副市长,为何走上一条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的不归路?

2008年6月,出任东港市代市长的刘胜军,一心把东港经济搞上去。但他错误认为,上项目、出政绩就是工作的重点。当时,由具有黑恶势力背景的宋琦任董事长的宝华公司,正筹划修建东港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园项目,该项目是当年东港市重点项目,颇受关注,于是以宋琦、宋鹏兄弟为代表的宋氏家族进入了刘胜军的视线。

关于宋氏兄弟起家的“江湖往事”,当时刘胜军不是不知道。刘胜军丝毫不顾忌宋氏兄弟的“黑社会”背景,主动抛出“橄榄枝”,为项目提供各种支持。在刘胜军的支持下,宋氏兄弟名下的再生资源园项目分三次“零地价”获得了开发区16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后,宋氏兄弟给刘胜军送了20万欧元、30万美元及1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2010年,东港市计划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场,这本是一个利民惠民的项目,刘胜军在项目没有做好科学论证、环评及周边居民听证工作的情况下,无视相关规定程序,漠视群众的不满和意见,直接把项目交给了宋氏兄弟。

宋氏兄弟的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面对质疑施工的当地群众,简单粗暴,暴露出了黑恶势力团伙的“本来面目”,慑于宋家的凶恶气焰,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一个彰显“政绩”的标杆项目建成了,周边群众的利益成了牺牲品。

刘胜军任职东港期间,市区市政、房屋、水利等3类工程项目总计1171个,工程项目造价139.27亿元。其中宋鹏名下的鲲鹏公司获得项目282个,占东港地区工程项目总量的24.1%,涉及总金额39.38亿元。

在刘胜军“染黑”权力的庇护下,宋氏兄弟资产达80亿元之巨。宋氏兄弟还利用资本势力向政治渗透,分别连续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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