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浙江一主任給自己發11年“村部衛生清潔打掃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

浙江一村官自設名目給自己發了11年“村部衛生清潔打掃費”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2018-07-10

“當村長多年了,也一時犯糊塗,真不該啊。我願意接受鎮紀委給我的處分,一定吸取教訓。”在說起近日領到的黨紀處分,浙江溫嶺市前爐村村委會主任陳仙明一臉懊悔。

近日,澤國鎮對前爐村等15個村開展農村巡察。在前爐村召開巡察動員會不久,就陸陸續續收到不少舉報信,並有多名村民來到鎮農村基層巡察組的辦公室,實名舉報前爐村村委會主任有關違紀問題。

“作為村委會主任,為我們村民辦事本來就是應該的,憑什麼向我們村民要‘辛苦費’?”

“憑什麼沒有經過村兩委商議,村委會主任就能給自己發錢?”

“自己的辦公室擦擦桌子掃掃地,也要村裡給錢?”

面對群眾的反映,巡察組工作人員一一梳理後,兵分兩路開展核實調查,一方面對村裡近幾年賬目情況開展核查,另一方面進村入戶深入瞭解情況。

原來,澤國鎮政府曾向前爐村支付下棚區塊徵地餘款134餘萬元,涉及村裡4個生產隊,在村民代表會議上,部分村民代表要求村集體向被徵地村民發放徵地款餘款,陳仙明表示該筆補償款是他“不辭辛勞”為4個隊爭取的。“當時認為自己為這個徵地的事情跑上跑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收點辛苦費也是沒關係的。”陳仙明表示。

在“中間人”的周旋下,4個生產隊均表示願意從徵地款項中各“抽頭”1000元所謂的“辛苦費”,共計4000元支付給陳仙明,陳仙明予以收受。隨後,4個生產隊的徵地款項順利發放。

在調查中,巡察組還發現陳仙明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職務之便,未經村兩委商議,自設名目,自定標準,給自己發放了11年的“村部衛生清潔打掃費”共計3300元,在群眾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另查,陳仙明還有其他違反財經紀律情況。

身為黨員,陳仙明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非法佔有村集體資金,2018年5月,陳仙明將違紀所得資金退還至村集體。6月,澤國鎮紀委給予陳仙明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原題為《​奇葩!村官連續11年給自個發“村部衛生清潔打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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