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官司敗訴拒不履行?將被限制消費!附清遠全市舉報電話

官司敗訴拒不履行?將被限制消費!附清遠全市舉報電話

贏了官司卻拿不到賠償款?

法院生效判決書成“白條”?

執行難問題在糾紛案件中時有發生

清遠放大招啦~

市委政法委

市監察委員會

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人民檢察院

市公安局

五大單位聯合發出通告

將嚴厲敦促被執行人依法主動履行

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

官司败诉拒不履行?将被限制消费!附清远全市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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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人民法院

生效裁判的通告

解決執行難,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大問題,關乎群眾切身利益,關乎社會公平正義,關乎司法公信力,對促進社會誠信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證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最高人民法院積極落實黨中央重要決策部署,於2016年作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

為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員會直接指揮下,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從5月份起,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行動,現清遠市委政法委、清遠市監察委員會、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清遠市公安局依照法律、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聯合發出通告,嚴厲敦促被執行人依法主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

一、凡負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在現在開始,主動到法院如實申報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受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不得規避、妨礙、抗拒執行,逾期不履行並具有拒絕申報財產、虛假申報財產、隱匿、轉移、毀損、非法處置查封扣押財產、人為設置障礙等妨害執行情節的,將視情節採取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在限定期限內不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將視情節依法將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同公安、工商、銀行、不動產、航空、鐵路等部門進行聯合信用懲戒,採取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禁止辦理護照、宣佈護照作廢,禁止出國、出境、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其他機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懲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義務為止。

三、所有被執行人應在報告財產令載明的期限內主動到執行法院提供現住址及聯繫電話,並保證法院隨時傳喚到庭;住所、聯繫電話及財產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執行法院報告。對違反報告財產令的,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依法採取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四、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聚眾鬨鬧、衝擊執行現場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以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和妨害公務罪以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財產罪立案偵查,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將依法判處刑罰,嚴肅追究被執行人或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五、涉及監察範圍的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管理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兩委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由法院依紀依法移送紀委、監察委員會處理。

誠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線,嚴厲敦促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鄭重告誡所有被執行人,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都將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及人身自由代價。

歡迎和鼓勵社會公眾向人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協助監督被執行人的高消費行為,接受舉報的機關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將予以嚴格保密。

特此通告!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舉報電話:0763- 3866476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0763-3393987

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0763-5810907

英德市人民法院:0763-2285525

連州市人民法院:0763-6611251

佛岡縣人民法院:0763-4288028

陽山縣人民法院:0763-6846683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0763-6838008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0763-8716504

中共清遠市委政法委員會

清遠市監察委員會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

清遠市人民檢察院

清遠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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