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官司败诉拒不履行?将被限制消费!附清远全市举报电话

官司败诉拒不履行?将被限制消费!附清远全市举报电话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

法院生效判决书成“白条”?

执行难问题在纠纷案件中时有发生

清远放大招啦~

市委政法委

市监察委员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

五大单位联合发出通告

将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

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官司败诉拒不履行?将被限制消费!附清远全市举报电话
官司败诉拒不履行?将被限制消费!附清远全市举报电话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

生效裁判的通告

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大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司法公信力,对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于2016年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员会直接指挥下,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现清远市委政法委、清远市监察委员会、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远市公安局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联合发出通告,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一、凡负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现在开始,主动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不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限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视情节依法将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办理护照、宣布护照作废,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机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三、所有被执行人应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主动到执行法院提供现住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法院随时传唤到庭;住所、联系电话及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对违反报告财产令的,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涉及监察范围的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由法院依纪依法移送纪委、监察委员会处理。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

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63- 3866476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0763-3393987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0763-5810907

英德市人民法院:0763-2285525

连州市人民法院:0763-6611251

佛冈县人民法院:0763-4288028

阳山县人民法院:0763-6846683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763-6838008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763-8716504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清远市监察委员会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清远市公安局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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