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招远102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改革试验(图)

招远102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改革试验(图)

胶东在线6月13日讯(通讯员 张勇 温晓燕 李佳凝) 为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山东省推广复制上海市浦东新区经验做法,在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批准成为改革试点单位,已于5月29日启动相关工作。

据了解,“证”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指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对暂时不能取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准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改革制度。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之前进行的“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已经大大降低了企业注册的门槛。但是,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后,很多审批事项仍要去各管理部门审批的,造成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这也是倒逼“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原因。招远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赵振勋介绍,根据省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全省改革试点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3项,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实际,复制推广了102项。

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这102项行政许可事项共涉及全市20个部门,下一步将区分五种情况分类推进实施,企业注册局分管负责人郭金波介绍。

取消审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采取这类方式的有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备案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产业政策制订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采取这类方式的有食品小餐饮登记、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采取这类方式的有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3项行政许可事项。

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采取这类方式的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37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采取这类方式的有药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等33项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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