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南平:开展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新福建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3月5日讯(通讯员 李培昌 陈宇) 日前,南平市检察院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意见》要求,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自觉融入当前疫情防控大局,通过畅通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做好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南平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做好源头防控,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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