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浙江服刑人员入监9年首次归家探亲,三位至亲已去世,如何看待?

松柏9959


我知道善良,而且又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的人朋友,又要满眼含泪,为自由为感情而希望这位服刑人员马上出监狱,甚至于希望复活那些已经死去的至亲来让这位服刑人员开心一点。

甚至于个别极端具有道德水准的要开始质疑是不是判错了?是不是冤假错案?

恩,部分网友的道德水准真的很高。

我和你们不同!我属于道德水准低的,一是生老病死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在至亲离开之前,我们能陪伴走最后的时光,这是孝道,也是我们的慰藉。二是该服刑人员自己放弃了尽孝的机会,自己切断了这种亲情的慰藉——如果真的那么在意家人,重视家庭,为什么要去犯罪啊!三是考虑过受害者家属吗?啊!服刑人员的感情高于一切,浪子一落泪,宇宙中心跟着转。那么,那些受害者家属呢?他们的眼泪和受害者的灵魂都化为满天繁星了吗?你们视而不见?

以及,判这么多年,这绝对是犯了重罪的。考虑一下受害者家属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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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的主人公是浙江女子监狱的一名女子服刑人员沈丽(化名)-于2010年入狱。


上图为沈丽与其丈夫见面

沈丽的丈夫也在监狱服刑,夫妻俩上次见面是从派出所进监狱前,当时,她从丈夫处获悉公公去世的消息。

在她服刑期间,父亲,婆婆也相继去世。母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儿子17岁弃学,尤其让她牵挂。

春节前,司法部发出通知,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服刑人员离监探亲的活动。为了奖励监狱中的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后监狱会给予服刑人员离监探亲的奖励。即,短暂的离开监狱,回去探望亲属。

因为沈丽在监狱表现良好,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女子监狱也联系了她丈夫所在的监狱,安排了一次特殊见面。

离监探亲前,沈丽按要求签署了承诺书,并戴上特殊制造的定位腕带。换上衣服回家探亲。

儿子早已买好了烟花,家人做好一桌子菜等她回来。


沈丽与其母亲见面

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一开始并没有认出盼望了9年的女儿。认出后,俩人抱头痛哭,沈丽心疼自己的母亲老的太快了。她每天定时到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报道。

离开的时候母亲多次确认她会再回来才送她离开。

沈丽回监狱后也表示会好好改造。

犯罪的人必须需要接受法律应有的制裁,服刑是一种惩罚方式。从人性角度来讲,离监探亲是对服刑人员的一种奖励,人生中很多人不小心走错了路,而监狱的目的是为了改造罪犯。

适当的给予有悔改之心,悔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的一些奖励,对促进改造还是有很多积极作用的。如果不是这次探亲,恐怕沈丽也没有机会见到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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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就是各地监狱贯彻去年司法部党组提出的治本安全观,也就说是“攻心为上,强调治本”,这才有了浙江服刑人员入监9年首次归家探亲(从监狱法规范的用词来讲,就是离监探亲),此时三位至亲已去世,对于这种离监探亲和这个事件来讲,大家的争议性和讨论是比较激烈的,最主要是得厘清几个问题。

一是治本安全观是否有依据?实际上,按照监狱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内容来看,完全没有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同时这也是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和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矛盾的,也是实现国家总体安全观和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新思路和新方向。

二是离监探亲的罪犯是否有危险性?这是很多群众和网友所担心的一点,也是网上讨论得比较激烈很,实际上犯人有好坏,犯罪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从近年来离监探亲的罪犯情况来看,都能安全按期回到监狱,是自己回家和自己回到监狱继续改造的。

三是有什么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确保能有效管控离监探亲的罪犯?罪犯虽然离开了监狱,也没有警察在身边看住,但是不代表就会失控,这里面主要是有电子手环和罪犯离监探亲系统,以及还有担保人机制,如果罪犯脱逃,他的担保人是要负责任的,而且也有专门的系统监测以及公安机关的天网监控系统进行辅导,以及社区人员和应急处突小组进行配合。

四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符合离监探亲的条件?首先是刑期过半,基本上还得是符合假释的要求,余刑是重点,而且实际上余刑都是在两到三年,也就是执行了三分之二;其次是除开八大必惩犯罪,一般就是经济犯罪和过失犯罪为主,这样比较合理,因为像故意伤害罪那些放出去,特别是死缓死刑犯肯定是不行的,还有就是在狱内的改造表现要好。



最后就本事件来讲,人还是要珍惜家庭,要珍惜自由的来之不易,同时如果判刑坐牢了要好好表现,通过获得亲情电话、远程会见、写信和离监探亲的机会,多与父母沟通和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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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自己做的孽,自己受。也算是让自己痛定思痛,在未来出狱后好好的对待眼前人,为大众做一些好事吧!

事件回顾: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今年实施了一个举措,对于那些表现优秀的服役人员给予春节离监探亲的机会,2018年春节有近100名服役人员享受到了这个机会。而其中有一个叫做沈丽(化名)人,九年来第一次喝家人团聚。

个人观点:

1.这个举措个人觉得还是挺人性化的,也很暖心。毕竟很多罪犯虽然曾经造成了过失,但是经过服役期间的改造,已经改变了很多。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应该给予他们一次机会。



2.其实一个人服役,受苦的并非是他自己,家人同样也会有自责,懊恼等

3.给服刑人员提供这么一次机会,对于感化和改造他们都会有一个很好的帮助,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

最后想说,我们做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对家人有共享的公民。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生命仅此一次,请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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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当初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咽下。希望这位正在服刑的女子能够在接下来的日子好好改过,珍惜自己的生活。

沈丽(化名)和她老公年轻的时候无所畏惧,结果犯下了一些错误,违反了法律,因此被关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当中。等到进去之后,沈丽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此时却也为时已晚。她在监狱期间表现良好,终于在今年的春节得到回家探亲的机会。可回去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老父亲、公公和婆婆却早已不在人世。要不是因为表现好可以回家探亲,沈丽可能连已经病危的母亲都见不到了。

即便是罪犯,内心依旧或多或少依旧会牵挂着自己的家庭。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因此才会有这么一个政策,可以允许在服刑期间表现好的罪犯回家探亲。这一次春节的时候,更是进行了一个集中的回家探亲的活动,沈丽就是其中之一。

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可能是孤立的。有人总觉得违点法不要紧,大不了进去关几天。可你被关进去了,有考虑过自己的家人吗?曾经的沈丽年少轻狂,后果就是对其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说,在做出格的事情之前,请先考虑一下后果,不要像沈丽一样进去之后才意识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而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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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词:浙江 服刑 去世

看到这则新闻,脑海中只浮现出了两句话:其一,一失足成千古恨;其二,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亲不待。



对于浙江女子沈丽(化名)来讲,我想这两话是最最贴切,最能体现她的心情的了。从2010年入监至今近9年间,沈丽先后失去了父亲、公公、婆婆三位至亲。而最牵挂的母亲如今也住进了养老院,不幸地是还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这次探亲也终于让沈丽见了母亲一面,圆了沈丽的梦。



目前我们再去追溯沈丽因何入狱已经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鼓励沈丽接下来做好一件事,来减少自己内心的遗憾——积极改造。这点也是目前对于沈丽而言最重要的,只有积极改造,才能早日重新融入社会,回归家庭,肩负起自己为人女,为人母的责任。

结束语:入狱九年家不归,亲人逝去情难悔,积极改造盼回归,共享亲情阖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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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性化,只要认真悔改,积极改造。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浙江服刑人员在进入监狱九年后首次,归家探亲。就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这也让服刑人员看到了希望,也让知道只要自己认真悔改,有从新做人的原望,政府会给他们创造机会,更不会抛弃他们,这些犯过错误的人。每个服刑人员,心中都有悔恨和酸楚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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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牵手双双把监狱进。一墙之隔望穿秋水再难相见,留下年迈父母家中徒伤悲,当初犯罪为了什么?

父母临终难相见,满心悔恨又如何?

希望这则新闻能被我们当成反面教材,人生有多少个9年?父母又能等我们多少个九年?

当我们冲动时,应该多冷静冷静,不要一时冲动做了让自己后悔都来不及的事。当我们明知那是错的时候要及时回头,却莫要像这对夫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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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一旦走错,就会后悔终身。女子服刑9年,自己的三位亲人去逝都不知道,这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这就是犯罪的代价,也许一个人失去自由,在短时间会难过,时间长了也会习惯,但是亲人离去自己却不能留在身边,那样一辈子都会悔恨。

这位女子本应该守在家中孝敬老人,相夫教子,可偏偏走错了道路成了阶下囚,以后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希望她好好改造,在不要辜负自己的亲人,早日出来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社会是公平的,法律是公正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认真对待生活,不要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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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于情,违法肯定要受到惩罚,面对至亲离去却未能见一面,对于离去的人可能不能明目,对于活着的人可能遗憾终生。但是情不能逾越法之上。要不世态会变得朦胧不堪。所以在社会上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之人。在家中做一个尊老爱幼之人,人心向善,才能有一个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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