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財政扶貧情況調研報告

財政扶貧資金的宗旨是“扶貧”,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赤峰市元寶山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東部,赤峰中心城區東南,2017年末元寶山區共有2個貧困村,381個貧困戶,672名貧困人口。區財政扶貧不僅將扶貧項目資金投向了真正的偏遠貧困區域,還將新農村建設、產業發展等項目資金投向了風水溝鎮、小五家鄉等偏遠鄉村,實實在在地為貧困群眾“雪中送炭”。

一、區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情況

(一)夯實一個穩定基礎。元寶山區堅持“精準扶貧”工作理念,瞄準貧困區域和貧困人口,圍繞扶貧規劃,健全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力量,探索創新實踐,以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扶貧搬遷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工程為重點,以制度建設、監督檢查、公告公示、績效評價四項監管措施為保障,元寶山區以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掉隊的歷史責任感,自加壓力、改革創新,持續加大組織領導力度、資金投入力度和工作改革力度,扶貧工作實現提檔升級。根據《元寶山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明確“資源開發、盤活存量、服務創收、土地流轉、產業帶動”5種模式,統合包扶縣處級領導、幫扶單位、駐村幹部、村“兩委”班子和群眾代表5方面力量,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2017年末,已整合上級項目及帶動鎮村自籌資金3186.8萬元,對剩餘4個“空殼”、4個“薄弱”以及8個提檔升級村實施專項推進。預計到今年年底,元寶山區將全面消除集體經濟“薄弱”和“空殼”村,全區集體經濟總量達到8238萬元。

以元寶山區24個貧困村為脫貧攻堅的主戰場,進一步強化貧困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貧困村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不斷增強農牧業抗災能力,積極培育壯大扶貧支柱產業,緊緊圍繞全區確定的菜、果、葡萄、肉、乳三大主導產業安排落實扶貧開發項目,依託項目扶持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形成穩定的收入來源,實現年人均純收入增加1500元以上,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二)主推兩種增收模式。一是在穩定實施“三到村三到戶”項目帶動貧困戶發展生豬、肉牛、肉驢、果樹、設施蔬菜等產業以資產收益形式精準扶貧到戶。例如:美麗河鎮新安屯村依託優越的自然環境,便利的交通條件,投資343萬元,其中扶貧專項資金78萬元,扶持村集體經濟資金60萬元,著力打造一座集生豬養殖,培育,分銷於一體的綜合示範養殖小區,小區佔地40餘畝,建成豬舍3棟,共計5100平方米,預計年出欄生豬2000頭,每年預計村集體增加12萬元收入,貧困戶分紅每戶每年平均2000元,幫助貧困戶實現增收脫貧;風水溝鎮把握溫氏集團仔豬基地落戶本鎮的有利契機,風水溝村、莊頭營子村、興隆坡村分別牽頭組建養殖專業合作社,採取“使用扶貧資金+整合扶持村集體經濟資金+集體自籌+動員大戶參股”建設模式,建設標準化豬舍6棟,村集體年增收62萬元;元寶山鎮政府通過招投標形式為塔卜烏蘇村引進46KW光伏發電項目,讓貧困戶享受“陽光收益”。二是採取園區拉動的推進模式,按照“一鎮一園”的建設思路,相繼開工建設了風水溝鎮大北海現代農業、元寶山鎮和潤現代農業、小五家鄉水木源現代農業、美麗河鎮健康產業園、平莊鎮萬畝花卉、五家鎮房身盛源現代農業等6個扶貧產業園區,通過訂單帶動、土地流轉、園區就業等形式有效帶動貧困戶增收,實現了5鎮1鄉全覆蓋。

(三)健全三套工作體系。一是成立了以區委書記任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的區級工作體系,加強對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力度。二是構建了以區委副書記為指揮長和組長的脫貧攻堅指揮部和易地搬遷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的專項工作體系,隨時調度、督促各地各部門脫貧攻堅工作。三是針對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成立了2支巡迴督導組、6支業務檢查組和1支檔案建設專項檢查組的配套工作體系,突出對全區各項扶貧政策落實、項目推進、檔案建設、幫扶實效等方面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並對發現的問題全程督辦。通過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列出責任清單等措施,壓實了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責任,進一步強化明確了扶貧的鮮明導向和具體任務。

(四)配套四種金融扶持。一是成立元寶山區扶貧開發公司,承接赤峰市扶貧開發公司設施農業產業發展基金1億元,為扶貧產業園區和扶貧龍頭企業提供支持,進一步提高帶動貧困戶發展能力。二是做好資金整合文章,2017年整合自治區“以獎代補”資金和專項扶貧資金2950萬元,投向平莊鎮萬畝花卉扶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項目建設,按12%比例收取資產收益金,全覆蓋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發放。三是積極推廣以富帶貧、以富聯貧模式,在滿足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需求的前提下,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種養大戶貸款,可以通過安排就業、入股入社、原材料供應、產業+農戶、助學、助殘、捐贈等多種方式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每貸款5萬元,一次性扶持貧困戶600元扶貧收益金,目前全區共有125戶貧困戶得到了支持。四是實施金融扶貧富民工程,通過向上爭取和區級配套的方式,投入風險保證金400萬元,與郵政儲蓄銀行合作,槓桿10倍放大,實行“惠農易貸”政策,即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5萬元以下免抵押、免擔保,超出借款年齡的貧困戶可通過近親子女代貸模式借貸,開展扶貧資金貸款工作。2017年,全區累計發放貸款4476萬元,覆蓋6個鎮鄉37個行政村。

二、區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及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項目推進緩慢,影響扶貧資金效益。項目未及時啟動,扶貧資金滯留,造成資金滯留的主要原因:一是由於部分項目前期申報論證不充分、方案不科學,造成項目難以實施;二是項目立項存在“撒胡椒麵”現象,扶貧資金難以發揮應有的效益;三是部分項目實施進度緩慢造成資金暫時閒置;由於項目立項申報原困或工程實施進度緩慢,資金無法及時撥付,造成扶貧資金閒置滯留,影響了扶貧資金髮揮效益。

(二)項目實施不規範,工程監管存在漏洞。少數項目在申報規劃上存在暇疵,編制項目規劃缺乏科學論證和規範性,加之扶貧資金項目與交通、水利、林業、農業綜合開發等專項資金項目在實施範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複和交叉,同一項目重複申報,同一項目分解成多個項目申報,造成項目無法實施;有的項目在實施階段由於人為因素監管不到位,隱蔽工程量難以準確計量,存在虛假工程量的現象;同時,由於扶貧項目多且單個項目資金量小的特點,實施項目單位“三重一大”決策不規範,人為決策因素較多,工程項目“四制”監管難度大。

(三)報帳制度有缺陷,財務管理存在瑕疵。由於扶貧報賬是扶貧項目實施單位根據批准的年度財政扶貧項目計劃、項目實施計劃和項目工程建設進度表以及合同等,提出用款計劃並附有效報賬憑據,按規定程序報請縣級財政部門核准作為報賬提款的依據。在項目實施和報賬過程中,由於項目實施多在鄉鎮和村組,由鄉鎮監管,又由鄉鎮財政報賬,本級財政部門對工程項目難以做到時時監管、過程監管,工程質量、工程總量等工程事項難以把關確認,原始單據難以審核,所以,就很難體現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三、加強扶貧資金監管,提高使用績效的建議

(一)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增強對扶貧資金重要性的認識。扶貧開發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大局。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體現在脫貧攻堅的具體行動和實際成效上,以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思想為引領,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振興鄉村經濟,確保決勝全面小康建設偉大目標順利實現。扶貧資金是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而專設的財政專項資金。扶貧資金,既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也是精準扶貧的“助推劑”,承載著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的重要使命。要嚴格按照上級制定的各類扶貧資金管理制度辦法執行,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實施好扶貧項目,堅持“項目跟隨規劃走,資金跟隨項目走”的原則,不隨意調整項目,不截留挪用、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健全完善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促使扶貧資金管理與項目實施步入更加規範的軌道。

(二)積極整合扶貧資金,充分發揮扶貧資金整合規模效應。當前,扶貧資金主要涉及財政、扶貧、發改、民宗等部門,來源渠道分散,資金類別比較多,各部門在申報立項、資金分配、資金投向和使用等方面各有側重,存在各部門各自為政的現象。雖然扶貧職能部門都有各自的不同職能職責,但資金性質用途大同小異,扶貧目標基本一致。對各部門各類扶貧資金扶貧項目實施有效整合,可以有力解決缺乏統一規劃、“條條”管理、“資”出多門,項目資金量小、扶貧重點不突出、“撒胡椒麵”,重複建設、監管不到位、效益低、難以形成扶貧資金集中使用合力等現象。要立足地方實際,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整合扶貧資金等各類扶貧資源,統籌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力量解決突出貧困問題。一是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資金整合管理,建立資金整合會商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力度,可以提高職能部門在資金管理和項目申報、實施、驗收等方面的統籌性、一致性、逐步建立部門多元合作機制。二是制定完善扶貧資金整合管理制度辦法,推進資金整合工作;三是積極整合資金項目。以整合項目為基礎,按照“縣為單位、整合資金、整村推進、連片開發”的思路,統籌兼顧,打破部門管理界限,統一項目規劃,統一項目實施,統一資金撥付,統一項目驗收,統一績效評價,形成整合項目的良性機制,充分發揮扶貧資金整合規模合力效益。

(三)強化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衡量貧困地區扶貧工作績效最直接途徑,就是看扶貧資金的運作與管理是否有效。所以必須對扶貧資金運行中每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包括項目規劃申報、扶貧對象確定、資金分配撥付、工程實施驗收、監督管理機制完善等方面,都要做出科學的決策和分析,完善相關體制機制,切實提升職能部門管理水平。首先,扶貧資金投向必須要符合政策,必須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堅決避免資金分配的隨意性。其次,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必須準確辨別扶貧對象,確保扶貧資金精準撥付、及時撥付,使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第三,必須做到精確報帳核銷。對工程建設、政府採購、大宗商品供應及勞務技能培訓等大額扶貧資金支出必須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嚴格審核原始票據的齊全性和關聯性;對項目管理費和培訓費支出要嚴格審核事項的真實性和票據的合規性,杜絕虛假事項及不合規發票、虛開發票報賬,避免套現情況的發生。第四,改進和完善報帳制度,強化報賬管理,明確報帳責任

(四)強化項目全程監管,規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等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和“十二五”“十三五”規劃,科學分析研究,做好扶貧項目立項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扶貧項目預備庫,統一扶貧項目申報、審批,避免重複立項、立項不實、選項不當等情況的發生。對己立項的扶貧項目計劃要做好落實,不得隨意變動和更改項目計劃內容,保證扶貧立項工作的嚴肅性。規範項目實施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驗收到項目,嚴格管理項目工程質量,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規模,嚴格資金撥付使用程序;認真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合同管理制、建設監理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預決算審計制”,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對已完工項目要加大竣工驗收力度,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及決算。嚴格實行扶貧項目檢查驗收考核制度,相關職能部門集中力量組成聯合驗收專班,統一驗收標準,對完工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對投資成本、工程質量、投資效益等指標作出全面客觀評價,出具竣工驗收書,每個竣工項目均必須經項目責任人和驗收人簽字認可,保存完整檔案資料,實行項目追責制,確保扶貧項目發揮經濟、社會效益。

(五)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扶貧資金監管主體和監管責任,明確各級黨政一把手為監管第一責任人,各級財政、發改、扶貧部門承擔項目資金的日常監管責任,項目組織實施部門承擔資金使用的監管責任,財政部門承擔資金合規性審查和撥付責任,審計、監察部門負責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提高扶貧工作的整體水平和效益,讓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確保資金使用管理的精準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讓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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