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貪汙12000元人民幣,砍頭。朱元璋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

貪汙12000元人民幣,砍頭。朱元璋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

朱元璋從小家境貧寒,小小年紀父母就相繼去世,他經常餓著肚子,為了能有口飯吃,他去當了和尚,後來,和尚也當不成了,就開始四處討飯,受盡謾罵白眼。

在他的心裡,他認為他的生活之所以這樣貧困,就是元朝那些當官的貪汙腐敗造成的,所以,他做了皇帝以後,第一個要做的事,就是嚴懲腐敗。

明朝初期的時候,凡貪汙夠60兩銀子的人,一律處死,即使是對推翻元朝立過大功的人也毫不留情。

為了增強震懾作用,後又規定對這些貪官施行“剝皮實草”的刑法,也就是將貪官處死後剝皮,然後屍體裡塞上稻草,懸掛於公堂之側,用以儆告後任官吏,不再重犯。

這個嚴酷的刑罰,首先用到了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這個武夫身上。朱亮祖是個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他曾參與攻滅陳友諒、張士誠等戰役,後來還平定了四川,明朝建國後曾鎮守北平和廣州。朱亮祖當時可謂南部位高權重的軍政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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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廣州番禺縣縣令名叫道同,是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員,由於他執法特別嚴厲,與當地的惡霸、土豪、劣紳們發生了矛盾。

土豪劣紳拿道同沒辦法,他們就去拉攏朱亮祖,給其許多好處,大肆行賄,希望朱亮祖站出來整治縣令道同,為他們撐撐腰。頭腦簡單的朱亮祖,收了人家的銀兩變成了劣紳們的“保護傘”。

有十幾個土豪惡霸在集市上強行低價收購貨場,道同就派人把為首的幾個抓了起來,用鐵鏈纏身鎖在大街上示眾。

土豪劣紳們就去找朱亮祖,請求他出面干涉,赦免被鎖人犯。朱亮祖準備了豐盛的酒席,宴請道同,並在宴會上為罪犯們講情,要求道同立即放人。

道同不卑不亢,歷數了土豪們的種種罪惡,當面嚴厲地斥問朱亮祖道:“您身為朝廷的大臣,怎麼卻受小人的差使而為他們效命!”

朱亮祖無言答對,可是心裡氣啊,他私下派士兵到街上打壞了鎖鏈,把罪犯們全放了。從此,朱亮祖便與道同發生了正面衝突,誰也不讓著誰。

廣州有個姓羅的富戶娶了朱亮祖的女兒,羅氏的兄弟們就依仗權勢為非作歹,道同再次以法處理,將這幾個惡霸抓捕關押起來。朱亮祖竟然派軍隊包圍了番禺縣衙,衝進監獄,公開將人犯搶走了。

道同明白憑自己的力量是無法和朱亮祖對抗,他把朱亮祖的所作所為,諸條列出上奏明太祖朱元璋。奏書未到南京而朱亮祖卻搶先彈劾道同,誣稱道同對上級長官狂傲無理等等。

道同的奏書是通過驛站傳送,而朱亮祖的誣告奏章則是用他掌管的軍隊快馬速送到了南京。

朱元璋看到了朱亮祖的奏章後,大怒,立馬就派遣使臣去廣州處死道同。使臣出發後,道同的奏書也送到了,太祖閱後,明白了一切,認為“道同職位卑微,卻敢於指責大臣的不法行為,是一個有骨氣而正直的官員,可以重用”。立即又派使臣快馬出發去赦免道同。

等後一個使者快馬加鞭趕到廣州時,已經晚了,道同已經被朱亮祖處死了。

道同處死時,廣州市民揮淚前往刑場送行,民眾又在家中供上了道同的牌位,進行祭祀。

朱元璋瞭解到實情後,決心以朱亮祖為例,殺一儆百,就派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親筆書寫的手諭到達廣州,首先剝奪了朱亮祖的軍權,令他立即隨行赴京,此時,朱亮祖才傻了眼。緊接著大理寺的官員又命朱亮祖的兒子——時任廣州府軍衛指揮使的朱暹,共同進京,這時,朱亮祖才感到問題嚴重,因為他深知太祖這個人的為人處事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農曆九月初三,朱亮祖和兒子朱暹被押到朱元璋面前,朱元璋一句廢話不說,手執皮鞭猛烈抽打,旁邊的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動手,也就紛紛行動起來,不一會兒就鞭死了他們父子兩人。

其後,被押到京的廣州惡霸土豪劣紳們,都通通被處死。最後朱元璋考慮到朱亮祖生前有重大戰功,給他留下了全屍,以侯爵之禮安葬,太祖還親自為其寫下了《墓誌銘》。

至於朱亮祖的倒黴兒子朱暹和其他惡霸人等通通被“剝皮實草”,朱暹皮囊懸掛於廣州府內,其餘的懸於街市之上,以儆效尤。

戶部尚書郭桓,仗著權勢,盜賣軍糧,越幹越大,竟然把國家用糧倉中三年的積蓄盜賣一空。全國13個布政司,他同12個都有勾結,幾年貪汙糧食就達2400萬石,這個數字同當年國家秋糧的實徵數相等。案情敗露後,越查牽連的人越多,連朱元璋都嚇了一跳。不過朱元璋還是狠下一條心來,決意要殺這些人,哪怕天下就此反了,他也要殺。這一刀,殺了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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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官員塗改賬冊,他還下令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大寫作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這種方法一直延續使用到今天。

根據統計,朱元璋時代,明政府副部長以下,和南直隸(江蘇省)一省大小官員,因貪汙罪名死於監獄或被判決做苦工的,每年都有數萬人。

貪官殺了 ,還需要追贓,死刑一死即了,追贓則遺禍無窮。死囚的財產不足以賠償贓款時,在拷打中只好供出曾寄存某家若干,於是某家即被摧毀。如果仍不能夠足額,那一家在拷打下也只好再供出曾轉存到另一家若干。輾轉牽引,千里外素不相識之人,都會成為窩主,家破人亡。

朱元璋這樣大張旗鼓地反貪,雖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並沒有杜絕根源,為什麼呢?因為朱元璋給當官的工資太低了。

他發放給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相當於現在的縣長)七石五斗。也就是說,一個縣令的俸祿合成銀子不過就是五兩,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也就1000元左右。這點錢不但要負擔縣令一家人的生活費,還要支付手下的工資,如果不貪汙,根本就活不下去。

朱元璋不漲工資,可官員們都要生活,怎麼辦呢?就只能想辦法貪一些了,反正總比餓死強。

官員們想貪,朱元璋反貪,這樣一來,矛盾得不到解決,便愈演愈烈。

到了後來,因為殺掉的官員太多,導致政府部門近乎癱瘓,於是,朱元璋又想出了一個辦法,便是帶死罪、徒流罪辦事。

也就是說,官員犯罪後判了死刑,先拉下去痛打一頓,然後就在官員以為自己要小命不保的時候,突然來人給他的傷口上藥,保證他死不了,再拉出去送到衙門處理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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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為了肅清腐敗,可謂是費盡心機,下足了功夫,但是他在沒有搞清楚官員為什麼都貪汙的情況下,就大刀闊斧地開展反貪運動,雖然前前後後殺了三十多萬人,終歸是治標不治本,直到他死去,也沒有徹底剎住這種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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