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红河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继喜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高级工程师王继喜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继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继喜作为红河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法定代表人,在红河县“莲花家园”廉租住房设计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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