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想全款买一套二手房,但是房子有抵押贷款,中介让自己用钱先给房主解贷再过户,这样靠谱吗?

取个名字好难g


如果靠不靠谱是指风险高低,那我认为不靠谱,因为风险比较高。如果买方十分喜欢这套房子,而卖方又不愿自筹资金解押,那买方只能在垫资时,想办法将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在这我分享一个朋友的垫资解押做法。

一.

在合同中界定清楚违约的处罚力度。

房子转让价170万,银行未还款接近70万,全部由买方垫资解押。在合同中约定:定金34万,预付房款36万,如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继续要求卖方履行完成交易或解约。如买方选择解约,则在卖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计,三天内双倍退回定金,同时支付20万违约金。逾期未付,按等同于买方已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标准计收日息,直到卖方付清所有款项予买方为止。

二.

办理委托书公证。

由卖方出具委托书并公证,不可撤消地委托买方指定的亲属或朋友办理银行解押和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收押卖方的房产证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还贷银行卡。

办理完委托书公证后,双方同时到银行和房管,与工作人员确认委托办理事项的真实性。

三.

加快解押速度和过户速度。

为了避免在解押过程中,卖方出现债务之类的纠纷,影响交易的顺利推进,买方通过中介和各种渠道申请加快银行解押和过户速度。

在过户前,买方需高频率地向房管部门查询房产证是否挂失重办、是否进行二次抵押等情况,避免节外生技。

上述流程中,如能收押买方身份证原件,风险系数会更低些。

总而言之

所有交易行为均存在着风险,我们能做的就是将风险降到最低。如果交易中需要买方先用自己的钱给房主解贷再过户,可以参考一下我朋友以上方法,也许会靠谱些。

我是[房微言],微言真知,每天都在分享实用的房地产干货和买房卖房防套路技巧,欢迎大家关注我。

房微言


关键是要你替房东还多少呢,我买了两次二手房都是这个情况,我是签合同时候给了房东30万去还贷款!一个是30万算的是首付算是抵了车位,一个20万是先给了房东,我过户交税那天房东给我的!我觉得还好没什么风险、写清楚就可以!我当时写的是借条有一个!因为我的30万不多!不知道你要垫多少?


思思177565943


先上答案:不靠谱。

二手房交易原则:先过户在给钱

二手房交易中,到底是先给钱还是先过户?答案是先过户在给钱。一般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牵扯到钱,负责任的做法都是要把钱做资金监管的。无论你是全款还是贷款,都一样 。双方去银行建立公共监管账户,原理就是把钱放监管账户,双方都能看到这个钱,但是钱是冻结状态的。然后过户,过完户,解冻放款,卖家拿钱。这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关于房款的处理办法,也是最没有风险的办法。


那么如题主所说的做法到底存在哪些风险呢?

风险

先拿钱给卖家还钱解押,是存在风险的。如果你是全款还好说一些,如果你是贷款,大部分银行是需要首付做资金监管的。那你给卖家的解压款算不算首付?如果不算首付,那么你需要额外拿出钱做首付做监管,你真的愿意吗?如果解押款算首付,那么他拿钱还银行解押了,他能否拿得出来这部分钱给你做首付做资金监管?我估计他拿不出来吧,不然当初也不会用你的钱解押了。

好吧,权且当你钱多,给他用了又有何妨!那么你需要额外再掏首付做资金监管,然后你贷银行的钱作为剩余房款。放款之前对方给你过户,过户之后你拿着房本去银行做抵押,银行把剩余房款放给客户,那么客户实际上拿了多少钱?实际客户拿到手的是全部房款加上解押款!这时候对方不给你解压款了咋办?或者是说对方急用钱,把你的解压款用了,现在拿不出来,让你等,你又咋办?

以上两个风险是比较常见的,还有一个比较少见但是也真实存在的风险:一房多卖!

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一房多卖,房子挂了很多中介,都是不同品牌的中介,房源消息又不互通。对每个中介都是这种要求,都是打着要用解压款的幌子,收客户的解压款,这也不少钱呢。拿着钱后跑了,你找谁去?

解决办法

其实二手房交易当中,卖家没钱解押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没必要非得用买家的放房款来解押,这里给大家提供几个办法。

首先就是让卖家自己筹款来解押,毕竟这是卖家自己的事情,跟你买家没任何关系,这个钱没理由让你来出,让卖家自己去借去。

其次就是很多中介都有合作的垫资公司,推荐卖家使用垫资公司的过桥款,没多少钱,一般一个周期两三个点,也用不长时间,等你批了款再用垫资款,坐等放款还钱就可以了,用不了多久的。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大家点赞留言加关注,定期给大家推出最新的房产动态和市场分析。


贝壳张大炮


我经历的二手房购买,建议给你——

1、先支付房款的总价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几十万的房子给他十来万,程序是这样的:拿着钱、卡到公证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内容就是二手房买卖。公证书到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百分之二十给他。

2、先去房子看看是否有人居住,避免你买了房子以后出现出租纠纷,或者人家不搬走,或者房东有债务等问题。

3、到政府房屋交易中心进行网签,网签看是否出现什么“二房东”之类的怪现象。

4、到税局咨询交易的税款是多少。

5、拿到钥匙。拿到钥匙后去物管询问是否欠费。

6、到政府房屋交易中心过户,一般是原房东夫妻二人,你们的夫妻二人,一起到交易中心接受工作人员询问。

7、办理过户手续。

8、不动产证到手,可以先给中介拿着,自己不要拿,这样原房东也不用担心什么问题发生。

9、支付剩余款项、中介费,搬家。


张长国聊旅游


题主跟中介说一声:兄弟别闹。。。😄😄

这种操作不是不可行,但是不建议。

从投资风控的角度来说,我们对此房主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在外面有没有其他的债务,有没有经济上的纠纷,夫妻双方的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贸然下手,因为上述原因,都有可能影响到这个房产的产权归属。

世上房子千千万,哪怕你再喜欢这套房,也不要这么做。

举个栗子,万一此房的产权人除了银行的贷款之外,还在外面有一些未知的负债,还不上钱,有可能面临房产被查封的风险。

如果他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银行会收他的房子,以资抵债。

如果他们夫妻双方关系不合要离婚,法院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这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你可能很有钱,但不代表你有很多的时间去处理很多无谓的事情。

之前有一个朋友买了套二手房,天天有人上门骚扰,后来才发现这个房子之前的产权人欠债不还,跑路了。隔三差五的就有人过来敲门,问这是不是之前产权人的房子,人去哪了~~~过了半年,这事才算消停。。。

这种房产产权归属纠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所以,不要听中介的。出资的事情让房主自己去解决。

买房可以,但一定要多方了解房产的产权属性以及房主的个人情况。

希望能帮得上您。


阿施顿马丁


老亮来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吧,买二手房遇到房子又抵押贷款是很常见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你帮他先还上贷款然后在交易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绝对不排除有些人可能会出现其它的想法,所以重点是对方的人品如何。

替对方还贷款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需要别人来帮忙还贷款的卖家资金肯定是真的有限,而且很有可能是着急套现,所以这种房子的价格一般可能会略低于市场价。

假设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发现卖家的房子与市场价偏差过大,那么就一定要小心了。一个可能是对放给你设了什么陷进,一个可能会出现卖家返回的情况。假设卖家想要给你设陷进,那么我们是防不胜防的。另外,如果你遇到的卖家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你替他还完贷款以后他又遇到出价更高的买家,可能会坐地涨价。

如何应对替房主还贷款后在过户的交易

如果你发现你要买的房子明显低于市场价过多,老亮的建议是放弃这样的房子,因为馅饼和陷进你分不清。但是,如果你不差钱,也不着急和对方交涉,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你一定要买这样的房子,老亮建议要把替房主还款这个事单独写一个合同,最好在让房主找一个担保人或者有物品进行质押。另外在签合同的时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约定房主的违约责任,这样就可以让后面的交易省掉很多麻烦。

总之,先给房主解贷再过户这事最主要的还是看卖房者的人品和你自己的运气,没有绝对靠谱与不靠谱。


老亮说房


如果是抵押贷款,这种房主卖房原因。基本上都是因为周转不开,资金链已经断了。才会卖房子来解决资金问题,一般都是急售。价格会低于市场价!

作为房产中介,首先应该考虑的客户的资金安全。如果中介说需要买房来垫资还贷的话,这个公司的业务在我看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销售员,他只是为了自己的提成来成交这个房源。

如果这套房子你确实觉得很优质,自己也很想买下来。

为了资金安全我给你的建议是,让房东或则中介找第三方来垫资还贷。所需费用可以协商买卖双方一家出一半。



房产勇哥


一个司法公正的朋友跟我聊过一次公正的主要作用,就说:其实不必浪费钱,只要中介有合格的二手房销售资质,这个中介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三方合同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附件必须有付款证明及流水,不要用现金),但是在这之前一般要交购房意向金给中介同时签订意向购房合同,然后中介要去职能部门查清楚这套房源的债务及有没有纠纷等问题(以及能不能正常过户,譬如有些属于婚前财产等等),查清楚后中介要么不能正常过户,退还意向金,要么能正常过户,叫你准备首付款(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签订二手房买卖三方合同(正式合同),银行欠款超过百分之三十部分有中介方垫资或卖房者垫付,然后过户,,,


南涧三元房产中介李


我现在准备全款买房,因为要代清业主房贷,所以定金我只给了5000,业主长年不在本市,现在在申请提前还贷,预计要年底核批,金额21万。银行说要还款后一个月才有解压资料,然后才可以去房管局办理网签和新的产权证。这里有个问题我担心,就是我替业主还款,如果业主在银行扣款前先转走这笔钱怎么办?所以我要求银行卡留在我这里,并且由我输入新的密码,取消网银和手机银行,短信通知号码改成我的,同时业主将身份证在我转钱清贷前先寄给我,保证业主无法更改银行卡密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防止业主转移清贷资金。其次还有个问题,就是清贷后,业主如果迟迟不来房管局办理网签和转让手续,我岂不是变成借贷给她了?虽然我可以起诉她追回贷款,甚至查封房产保全资产,但也要耗时耗力。所以在合同约定完成清贷后一个月内,业主没有配合买家完成网签并办理转让手续,买家可视为实质性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享受该房产的一切权益。当然在办理网签之前,剩余的尾款我也不会支付给业主,我们这边都是办完转让手续后现场支付尾款。不知道我这样做算不算周全,主要是总价不高,业主不在本市好几年,如果去办理担保手续耗时会太久,如果金额过大的房款,还是一定要业主先办担保函,保证清贷资金安全


Chiang-蒋


我来说下,我的经历,上家有正常银行购房贷款(产调上有写,很清楚),在正规的中介公司去签网签合同,也就是备案合同,合同上约定首付时间,金额(正常的首付金额,有银行贷款的,一般也不能超过房款的50%,超出风险会大些),过户时间(尤其是过户时间,如果时间超过就算是上家违约),这时候,可以签订个补充协议,如上家因未正常还清银行贷款,而导致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过户的,下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上家按房屋总价的2倍进行赔偿。如果,上家肯跟你签这条,你就放心大胆的去操作。书面的签完,你再不放心,也可以跟上家约定,哪天跟他一起去银行还清贷款。走到这步,后续就都没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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