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平利公安:興隆派出所從嚴、從快查處一起故意傷害案件


平利公安:興隆派出所從嚴、從快查處一起故意傷害案件

(通訊員:萬孝亮、馮銳)2020年3月3日,平利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因打籃球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治安拘留2人。

2020年2月23日20時許,在興隆鎮一籃球場內,陳某與向某波、向某濤在一起打籃球,打籃球時,因向某波感到疲憊疏於防守,遭到陳某的指責,向某波與其理論,後陳某對向某波進行謾罵,同場打球的向某濤看見後對陳某進行指責,陳某認為對方傷了自己的面子,在其被其他球員拉住的情況下,仍指使籃球場旁邊花壇處的胡某上前幫忙打架,胡某隨即衝上前將向某波面部打傷。

案件發生後,派出所民警及時對案件開展調查,期間,陳某、胡某二人在詢問中拒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意圖矇混過關。辦案民警立即轉換工作思路,一方面從情理法三方面對陳、胡二人進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加大走訪調查力度。經過連續幾日的走訪調查,全面掌握了陳某、胡某平的違法證據,面對如山鐵證,加之民警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二人終對故意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報請縣局裁決,陳某、胡某二人分別被處以十日治安拘留並處500元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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