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連張居正也帶不動的“爛攤子”,難怪說明之亡實亡於萬曆

前言: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從來不乏有起自平民而起,榮登皇帝寶座的草莽英雄,如漢太祖高皇劉邦,明太祖朱元璋,但卻始終缺少出身寒微卻能力挽狂瀾的首輔大臣。幸運的是,張居正就是其中的一位,時人稱為“救時宰相”。

從秀才到舉人,從進士官至內閣大學士,張居正從平民中一路崛起,在明朝萬曆王朝當了整整10年首輔,協助十歲的小皇帝明神宗推行改革,把衰敗、混亂的明王朝一度治理得國富民安。他的赫赫功績,堪與商鞅、王安石並立,是為我國封建社會中最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

連張居正也帶不動的“爛攤子”,難怪說明之亡實亡於萬曆


一、張居正改革的歷史背景,行將就木的明王朝與封建制度

這場改革發生在明朝後期明神宗萬曆元年至十年(1573--1582),也就是張居正出任首輔的十年期間。當時,明朝已處於國家多事之秋,但究其根本原因,其實是整個封建制度走向沒落。中國的封建專制主義體制從秦漢以來到明末,已經延續了一千六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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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本身不僅有創立和完善的過程,而且在不斷地加強和削弱的反覆震盪中發展。明朝是一個政治上的集權達到前所未有強度的王朝,也是皇權達到巔峰的王朝。然而,就在這高度強化的專制主義下,明朝的衰敗景象遠遠超過漢末、唐末和宋末,這反映著封建專制主義體制本身就有不可克服的矛盾,標誌著封建專制制度已經百病叢生,不可救藥。張居正就是在種這歷史發展的關鍵時刻走向政治舞臺的。

綠遍瀟湘外,疏林玉露寒;

鳳毛叢勁節,直上勁頭竿。

這首詩是張居正年少時作下的,他以竹自喻,抒發了自己的遠大抱負。16歲時,張居正成為最年輕的舉人,隨後仕途順利,少年得志,壯年入閣,運籌帷幄,才智明決。清朝人在《明通鑑》說: “是時帑藏充盈,國最完富”,“起衰振隳,綱紀修明,海內殷阜,居正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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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個人的結局與商鞅、王安石等改革先輩一樣坎坷,一樣不幸。耐人思索的是,導致他身後“鞭屍”、全家遭難的,居然是他一手提拔、重用的大臣張四維,而為他平反昭雪,奔走呼號的竟然是當初被他廷杖致殘的反對派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鄒元標。

二、張居正之前的改革失敗案例,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隅

明朝是封建專制極度發展的一個王朝。它的統治體制,造成君主絕對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的官僚政治。事物發展到極點往往走向它的反面,由於權力高度集中,皇親貴戚過著更為驕奢淫逸的生活,明朝滋養出一代又一代昏憒的帝王。

明中葉以後,皇帝不臨朝成為慣例,嘉靖皇帝深居內宮,修仙煉道,多年不理政;隆慶皇帝在位六年,極少審批公文,遇有國家大事,聽任群臣爭議,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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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建國時,上朝有嚴格的朝儀,官員稍有失禮要受到處罰,甚至招致廷杖。到了隆慶年間,朝儀早已被人忘卻。偶有朝參,大臣們在殿上大搖大擺,高聲喧譁,冒瀆君威,不以為意。這種現象不僅在中國封建王朝歷史上沒見過,就連國外也是如此。

皇帝長期不理國務,政治重心自然就落到內閣身上,這就必然招致統治階級內部爭奪內閣首輔的尖銳鬥爭。嘉靖、隆慶年間,短短六年,徐階擊敗嚴嵩,高拱又擊敗徐階。李春芳被高拱擊敗,高拱又被張居正轟跑。一個首輔倒了,牽連一大批官員被貶謫。內閣之中愛惡交攻,吐唾辱罵,一片混亂。

內閣尚且如此,各地的官衙更是無視法令,政多紛更。“自嘉隆以來,紀綱頹墜,法度凌夷”、“本朝姑息之政甚於宋代”。明末統治集團的腐敗、混亂和失控。遠比王安石變法時的北宋王朝還要嚴峻,這是極大的政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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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財政上:導致社會經濟衰敗的主因之一是明朝的土地兼併問題,皇親國戚爭先恐後地吞併土地,一旦佔為已有,就利用特權瞞田逃稅。土地被兼併愈多,國家的稅收愈少!

嘉靖皇帝的四子朱載圳在湖廣佔有良田數萬頃,隆慶皇帝兒子的王莊、王店遍及各地。有爵位的勳臣、有權勢的太監、有功名的鄉紳,利用他們不納稅、不當差的優免權紛紛搶佔土地,各類莊田迅速擴張。“私家日富,公室日貧”,稅源逐漸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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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五年,全年財政的總收入只有250 萬兩,而支出達到400 多萬兩,赤字超過三分之一。政府累年的收入每況愈下,而皇室的龐大開支卻有增無減。在統治階級中,並非沒有開明人士力圖改革,但都難以奏效。

比如嘉靖末年首輔徐階下決心改變局面,把激勵自己的口號貼在牆上,吃住不離內閣,通宵達旦地處理公務,裁減冗員,平反冤獄,改善士兵生活,但對時局的敗壞並無大補,他自己不久即在敵手的攻擊中舉籌失措,被迫辭職。

繼任首輔高拱,早有雄心大志,想大幹一場,他認為前任的措施不得要領,因此一反徐階的作為,把平反的諸臣一概報罷,以“識人才”作為“興治道”的根本方針,選用官吏不問出身、資歷,大力提拔年青官員,規定年滿五十的只能授以雜官,不得為州縣之長,獎掖優秀,懲治貪惰,務求克盡職守。這些都有可取之處,他也因此博得“善用人”的佳譽,但是,他無能通觀全局,駕御左右,不久也被罷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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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首輔中的幹才,為了興利除弊作了力所能及的努力。問題在於這種小規模的改進既不冒犯現存的社會關係,也不干預財政體制,只是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對衰朽的官僚機器進行點滴修繕。改革沒有擊中要害,更沒有觸動明帝國政治、經濟中的主要流弊,因而無能支撐破敗的帝國大廈,所以,他們都很快就敗下陣來,狼狽退場。

三、張居正改革的大內容,國家法令、政府稅收、勞動力、社會思想

張居正的改革是在明朝統治機構近乎腐爛透頂,財政瀕於破產的局面下,自上而下發動的一場挽救王朝統治危機的運動。“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 ”

張居正則是有識之士中的佼佼者,他目睹時局的敗壞,憂心忡忡地寫下這樣的詩句:風塵暗滄海,浮雲滿中州。目極心極如,顧望但懷愁。

隆厭六年(1572年),意外的機遇來了,這年龍坪皇帝病故,遺詔命高拱、張居正、高儀共同輔佐十歲的小皇帝朱翊鈞(明神宗) 。在高、馮鬥爭中,張居正趁機聯合馮保,擠走高拱,這年高儀病逝,張居正得以循序升為首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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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師,又是唯一健在的顧命大臣,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賴。在他主政的十年間,實際上掌握明帝國的大權,這為他實行改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改革從政治推向經濟,從四個方面強國富民。

(一)以法治為理政的中心

封建社會的改革,都是從上層發動的改良運動,這首先要求集權上層,做到事權歸一,如果不加強朝廷對各級機構的控制力,改革就是一紙空文。

萬曆以前法紀廢弛,政多紛更的情況不改變,任何美妙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諸實施。張居正清醒地看到這點,提出“尊主權”為“方今急務”。這“尊主權”並非是一般意義上的忠於君主,它強調的是發揮政府的職能,所謂“一方之本在撫按,天下之本在政府。”

最有權勢的大太監馮保的侄子毆打平民犯了法,這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因為張居正當上首輔就是因為有馮保的支持。然而,他當機立斷,把馮的侄子革職,杖打四十大板,並通告馮保要嚴格家教,既伸張了法紀,也得到了百姓的擁護。“所在強宗豪民,敢有撓法者,嚴治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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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理財為監察的中心

一是從從加強監察著手,提高行政運轉的效率。

二是以理財作為考核的準則,這是考成法的最終目的。

三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堅力量。採靈菌於糞壤,拔姬姜於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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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均賦役為中心厚商利農

明朝的賦稅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徵收田稅,按人頭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戶口是明王朝財政和勞動力的主要來源。

但隨著兼併勢力的發展,民間的土地和人口逐漸集中到勳臣、貴戚和大地主的名下,極大地破壞了明朝的稅收支柱。

他們倚仗特權,賄賂官府,隱佔戶口,瞞田偷稅,逃避差役,到萬曆前夕法定的徵糧地比明初已減少一半,人口減少三分之一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進私人腰包,使國家的稅源衰竭。本來國家徵收田賦是,田多的多徵,田少的少徵,按畝核算,從法制上說是公平的,這也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條件下的均稅實質性內容。有的農戶土地被豪強侵佔,田賦卻留在原田主的名下,造成產去稅存,這就發生了賦稅不均的社會問題。考成法只能解決一部分欠稅的問題,大量的瞞田逃稅和稅役不均亟需從賦役制度上加以整頓,這才能開闢理財安民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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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六年,張居正通令清丈全國田地,詳審細核,三年查出漏稅土地八十餘萬頃,從嚴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既不減額,亦不增賦,貧民之困以紓,而豪民之兼併不得逞。”

萬曆九年,張居正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即是將賦役中的各項名目合併為一種,將力差歸入田賦。擴大了貨幣流通的範圍,削弱了人身依附關係,使商販和工匠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對商品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的作用。

在調整經濟政策的同時,又把興修水利作為發展生產的重要課題。“十年棄地轉為耕桑,河上萬艘捷於運輸。”保障了生產,穩定了明政府的財源。

(四)以近民便俗為宗旨,駁斥迂腐的古制,面向實際

宋明以來,理學被尊為儒學的正宗、統治階級的官方思想,到明後期愈來愈走向空假。

它宣揚心外無物,不假外求,把做學問的功夫引向發掘內心世界,否認客觀真理,這種完全脫離實際的學風,養育出一批談玄說虛,好說大話、空話,鄙薄民生實事的學士。

為了批駁迂腐的文人用祖制反對革新,張居正總結商、周、秦、漢王朝興亡盛衰的教訓,提出因時順勢的變法思想,強調:“法制無常,近民為要,古今異勢。便俗為先”

對於有些道學先生藉口天象災異,攻擊新政的無知行為,他在嚴加批駁中對某些自然現象作出唯物主義的解釋。由此可見,張居正改革是並不是一般的政策變動,是有深刻的思想基礎的。正因為他有符合歷史發展的進步思想,形成自己的新政系統,所以在與反對派的鬥爭中,能夠以犀利的鋒芒,破除阻撓,把改革推向前進。

四、張居正改革的結局,十年心血,一夕不存

由張居正個人主導的這場改革的成功,也預示身後隱伏的危機,這就是人在政在,人亡政息!張居正改革連同他本人全遭覆滅,恰如明人筆記《野獲編》所述: “身後一敗塗地”。

萬曆十年六月張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反對派開始發難,導致張居正滿門查抄,家屬餓死十多人,凡被認為與張結黨的官員,統統被削職,就連抗倭有功的戚繼光也被調離前線,然後逐漸失勢。

至於張居正那一腔心血建樹的新政,更是付諸流水,蕩然無存。廢除新政,首先就從恢復權貴的特權開始,“由是,上下恬熙,法紀漸至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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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苦心經營十年,卓有成效的改革卻一朝顛覆,毫無招架之力,從客觀上說有兩個原因:

(一)張居正的改革行為

挑戰了皇權,違背了封建專制的核心。

在君主專制的時代,皇帝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張居正的威勢是因為代行皇帝的權力,所以才得以改革。在新政初期,明神宗是個不甚解事的少年,自然處處聽從張的指點,對改革自無二議。

隨著年齡的增長,明神宗已成長為統治階級的最高代表,至上的皇權刺激他無限膨脹享受一切的慾望,對於張居正規勸的戒遊宴、節賞賜、卻珍玩、勤讀書的說教,皇帝已有所不滿,是雙方關係破裂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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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新政,毀於一旦,明神宗的變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當執政者面臨社會危機的時候,苦於謀求出路,可能同意或支持改革,一但改革初見成效,危機解除,封建統治階級那貪婪的階級本性便暴露了出來。

雖然改革家們鞠躬盡卒為王朝解除危機,但終將會成為犧牲品,商鞅車裂,王安石鬱鬱而終,張居正也不例外。

(二)張居正沒有看破封建階級的思想侷限性

張居正改革本來是以近民便俗為改革的依據,是超群出眾的見解。但他在接受國事委託時又表示:“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祖宗舊制。”

即便像張居正這樣傑出的政治家,也越不出這個階級侷限,提不出遠大的政治理想。“每思本朝立國規模,章程法度盡善盡美,遠過漢唐。”其後“法之不行,人不力也。”

他把明初的法制看得盡善盡美,只是由於不肖子孫違背祖制才逐漸敗落。所以他努力的目標是“守成業而致盛治”,這就是按照舊規章,繪製新藍圖。這種守成的社會理想,前進而又懷舊的精神狀態必然使他失敗。

打擊不法權貴,原本是新政的重頭問題,可是其出發點僅是為了“嚴治為善愛”,告誡他們“但能守法安靖,自可長保爵祿。”所謂的打擊不法權貴,最後還是為了地主階級的長治久安,而不法權貴又根本不可能遵紀守法。

這也決定了改革缺乏廣泛的社會基礎,也不可能真正摧抑豪強,往往是淺嘗輒止,半途而廢。以清丈土地為例,補稅的範圍只限於自置田地中非法佔有的部分,對大批欽賜的田地,不納糧稅的不在清丈之列。清丈也不徹底,欺隱舞弊的弊端,猶如鼠穴,此塞彼通,難以堵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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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言:在距今500多年前的明朝時期,改革家張居正試圖用他的非凡手段來挽救搖搖欲墜的明王朝,但最後卻一敗塗地。他的失敗是封建專制主義時代改革家很難倖免的悲劇。“僕以孤焰,耿耿於迅飈之中”。其處境就像是狂風中的孤焰,搖搖欲滅;大海中的浮萍,漂泊無依。但他一如既往,勇往直前,直至粉身碎骨,也沒有退縮。

對明朝而言,則完全錯失了中興的機會,從中衰走入了滅亡的深淵中,一發不可收拾。在其後六十多年裡,吏治腐敗,財政虧空,權貴橫行,農民起義……大明王朝的各種矛盾呈井噴式爆發,但明朝再也沒有了一個“張居正”。萬曆皇帝、天啟皇帝、泰昌皇帝、崇禎皇帝,再也沒有找到能為帝國醫治“頑疾”的改革家。崇禎皇帝在亡國時,高喊“朕非亡國之君,彼皆亡國之臣”,何嘗不是一種撕心裂肺的哭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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