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明治天皇究竟有多大權力

明治天皇究竟有多大權力

和睦的“睦”,仁義的“仁”,這是明治天皇的名字。

在帝國時代的日本,這位天皇在位44年,見證日本從一個遠東邊陲小國躍升為西太平洋列強,因而經常獲得“睦仁大帝”的西式稱呼。在仿照西方國家頒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更是明文規定日本“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包括立法權、軍隊統帥權、開戰停戰權等權力全部屬於“天皇大權”,“神聖不可侵犯”,甚至在他去世後,日本還專門修建了一座明治神宮對他加以祭奠。

如此莊嚴神聖,明治天皇的威嚴與權力似乎都與中國人心目中的古代皇帝如出一轍,因而也備受關注。在電視劇《走向共和》裡,由矢野浩二飾演的明治天皇為了充實國庫而只吃普通的飯糰,這也成為很多歷史愛好者對明治天皇的第一印象。在很多人看來,這個日本近代化過程中具有象徵意義的天皇也是日本人能成功實現明治維新的原因所在。

但深入瞭解明治史便會發現,雖然這位天皇在位長達44年,但很少看到有哪個具體事件、哪項具體工作是由他來主持完成的,甚至在整部明治史中都難以看到他說過幾句有用的話。前段時間,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榮譽教授唐納德·基恩出版《明治天皇傳》,其中絕大部分內容是明治史,跟明治天皇的關聯度並不高。宣傳口徑與歷史事實的不同形成一種強烈反差:明治天皇究竟有多大權力,又在明治發展歷史中起到何種作用?

1853年7月,美國海軍准將馬修·佩裡率領4艘船隻抵達日本浦賀灣,要求將美國國書遞交“日本皇帝”(TheKeiserofJapan)。而經過日本人商議,這個“日本皇帝”被扭曲為“江戶幕府將軍”。詞彙的使用象徵著人們的意識,用“將軍”替換“Keiser”(皇帝),說明這一時期的日本外交默認以幕府將軍為國家元首,而非天皇。

從平安時代(794-1192)中後期開始,日本皇權就逐步受到貴族蠶食,中世紀甚至有大量天皇並不被稱為“天皇”,而是以自己居所或陵寢的地名稱為“某某帝”在位時稱呼)或“某某院”(退位後稱呼)。1615年,江戶幕府為了限制皇室權力特意頒佈《禁中並公家諸法度》,要求包括天皇在內的皇族、公卿不得參與國家政務,只有更改年號與授予虛職的權力。面對外交事宜,幕府將軍一般通稱“大君”,而英語“大亨”(Tycoon)一詞也由此而來。佩裡雖然兩次到訪日本,但他只知道日本有個“大君”,卻不知道還有“天皇”。

日本皇室之所以死灰復燃,原因也是反對幕府的維新志士希望找到一個合法性來源。這便提出了幕府將軍的權力源於天皇,他們要廢除幕府,迴歸“天皇親政”時代。1867年底,維新志士發起“王政復古”運動,將明治天皇正式推向神壇;1868年1月初,皇室將象徵著大義名分的“錦御旗”賜予維新志士,幕府軍隊隨即士氣崩潰,維新政府用了不到一年時間就統一了全國。

這就讓明治時代的權力構成極為有趣:天皇擁有名義權力,但其實際權力並非自身固有,而是靠著維新志士的軍事實力才得以穩固;而維新志士雖然擁有軍事實力,但他們能壓倒江戶幕府、奪取政治決策權的關鍵因素又在於天皇的名義權力。那麼到底是明治天皇更有權力,還是擁護天皇的維新志士更有權力?這就成為了一個完全說不清楚的問題。

或許也是看到這一點,“維新三傑”之一的西鄉隆盛希望讓年少的天皇走出深宮,實際統帥軍隊。1872年春,西鄉隆盛陪同明治天皇走出深宮,第一次前往日本各地巡遊,見識到了與都城完全不同的風景,體察到各地民情。回到東京後,西鄉隆盛擔任“近衛都督”,即保衛東京皇居的“近衛兵”司令,明治天皇也受到影響而頻繁參與士兵操練。到了1873年3月,明治天皇更是主動“斷髮”,廢除傳統皇室的化妝禮儀,穿上西式軍裝,把自己打扮成西式君主的模樣。

與充斥著花鳥魚蟲、和歌藝術的公卿貴族有所不同,出身於底層武士的西鄉隆盛是一位高大魁梧、操著濃重地方口音的剛健武夫,西鄉隆盛也是年輕的天皇從女性化的宮內世界通向男性化的世俗世界之橋樑。1873年5月東京皇居爆發火災,明治天皇的第一反應是將西鄉隆盛贈送的小櫃子搬出來,可見雙方不僅是君臣,更是亦師亦友的關係。

但很快,西鄉隆盛便淡出政壇。1873年10月,西鄉隆盛試圖出使朝鮮王國,遭到政界領導人大久保利通的反對,支持與反對兩方均把意見提交給明治天皇,要求“聖裁”。在時侷限制與大久保利通的壓迫下,明治天皇不得不要求西鄉隆盛暫停計劃,而西鄉隆盛也被迫辭去政府職務,回到老家。過了幾年,西鄉隆盛由於反對大久保利通實行的國家改革計劃,憤而挑起“西南戰爭”,一時間讓整個日本陷入混亂。經過數月戰爭,暴動軍終於寡不敵眾,西鄉隆盛也被迫自盡。

整個過程裡,明治天皇都受到了來自曾經的維新志士、如今的政府首腦大久保利通的壓制,他手中的所謂“皇權”成為了驅逐甚至是逼死恩師西鄉隆盛的工具。在西鄉隆盛死後,明治天皇想給他的遺子西鄉寅次郎賞賜1200日元,資助他去德國留學,但這個建議也被把持著明治官僚體系的維新志士所拒絕。種種刺激下,步入壯年的明治天皇不再甘願做一個虛坐皇位的傀儡,而是在隨後的1880年代走上與政府爭權之路,他的主要對手就是大久保利通的繼承人——後來明治憲法的制定者伊藤博文。


關於明治天皇乃至二戰之前天皇的實際權力究竟多大,經常有兩種極端誤解:第一種認為天皇是如同中國皇帝一樣的“絕對君主”,一言九鼎,無人反對,所有侵略行徑與政府策略都是他做出來的;另一種認為是如同英國國王一樣的“虛君”,僅僅是坐在皇位上,但“統而不治”,具體事務完全交給各路政治人物,天皇只是在適當時候“點頭”而已。

應該說,兩種理解都有一定道理,卻也存在共同的問題,即認為“天皇”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但事實上,無論明治天皇還是後來的大正天皇、昭和天皇,其天皇權力事實上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與他們身邊的顧問團體——“宮中”集團共同存在。所謂“宮中”集團,並不是指古代以來跟隨日本皇室的舊公卿,而是指那些進入主管皇室事務的“宮內省”工作的維新志士。

隨著明治政府逐漸穩定下來,舊有的維新志士形成了以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人為核心的“主流派”,而由於大久保利通出身於薩摩藩(鹿兒島縣)、伊藤博文出身於長州藩(山口縣),這兩個地方出身的官僚就把持了政府的各主要官職,而在其它地區如土佐藩(高知縣)、肥前藩(佐賀縣)、福岡藩(福岡縣)、肥後藩(熊本縣)等出身的維新志士就全無出頭之日。這些政治家一部分深入民間,開始進行近代政黨運動,另一部分則想方設法擠入“宮內省”,成為明治天皇的“帝師”。

從身份來說,這些人都不是等閒之輩,“宮中”集團重臣土方久元、軍人谷干城、思想家佐佐木高行都是幕末土佐藩維新志士,帝師”元田永孚也是肥後藩“國學者”,均各自擁有一定政治地位。但在明治維新後,他們的地位顯著降低。如今,天皇成為自己的“學生”,這些失意群體當然要發揮倒幕維新時期的另一大“政治正確”,雙方於是一拍即合。換言之,天皇權力的提升本質上是靠自己本身具有的名義權力,結合“非主流”的維新志士群體本就擁有的世俗權力,進而形成了一股足以和主流政治家抗衡的強大實力。

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宮中”集團成為明治時期最熱衷於“尊皇”的政治群體。面對伊藤博文等政治家試圖建立英式憲制體系的做法,1881年6月,“宮中”集團的井上毅大加批判,他認為英式憲法體系之中“國王徒擁虛器,其實形宛如我國中古以來政治之實權歸於武門無異”。所謂“歸於武門”,便是指明治政府推翻的江戶幕府。

從現代理論看,英式憲制與日本幕府之間相去甚遠,難以類比,但井上毅敢於這麼類比,便是要將伊藤博文最喜歡的英式憲制貶低為明治政府推翻的“武門政治”,進而把英式憲制塑造為“架空皇權”的代名詞,那麼“宮中”集團自然有了攻訐伊藤博文等政治家的合理緣由。

在井上毅看來,德式憲法體系的國王“不僅統御國民,且理國政,立法之權雖分於議院,行政之權專在國王手中,絕不讓渡他人”,因而是一個值得借鑑的體系。他認為,英國與德國最大的區別在於,行政首腦(首相或總理)是由國會最大政黨推舉產生(英),還是由“天子”直接任命產生(德)。作為“宮中”集團代言人,自然要想方設法把任命行政首腦的權力把持在“天皇”手中,這自然就讓“宮中”集團的事實權力得以增長。在“宮中”集團的影響下,1882年9月開始,伊藤博文不得不前往德意志帝國調查憲法,而普魯士憲法也就成為了日本立憲的重要參考。

有著“宮中”集團的支持,明治天皇更加積極地介入到政府事務中,這便有了1884年在日本政治史上濃墨重彩的“森有禮就職事件”。

森有禮是當時日本駐英國公使,早年在美國留學,受到當地基督教會的大力幫助,因而成為倡導宣揚基督教文化的著名人物,伊藤博文有意提拔他主管教育機構文部省。這雖然很契合當時日本政府意欲獲得西方國家認可、與國際接軌的思路,但“宮中”集團卻認為明治國家必須以國家神道為核心,文部省這種主管國家文化與教育的機構當然不能讓一個“基督迷”為首腦。

為了表明態度,從1884年5月開始,明治天皇突然以身體欠佳為由回居內宮,任何政務都不理。按照日本古代的行為規範,只要天皇宣佈不出門,那麼無論是誰都無權主動進宮,於是“閉門不出”就成為天皇與“宮中”集團的重要武器:只要對政府提案不滿意,那麼“閉門不出”就有可能延遲政策決定,甚至逼迫當事人改變思路。

伊藤博文不得不做出巨大妥協,即在當年頒佈《華族令》裡,將大量“宮中”集團成員納入華族(貴族)群體中,保證他們在國家中的政治地位,這才讓雙方矛盾走向緩和。經此一役,明治天皇與“宮中”集團在日本政壇上徹底確立了穩固地位。


有趣的是,在伊藤博文按照皇室要求前往德國、奧匈帝國考察憲法後,他的想法又有了很多新變化,這也為明治憲法的重要理念“無輔弼不能決策”打下堅實的基礎。

1882年8月開始,伊藤博文接受維也納大學法學教授洛倫茨·馮·施泰因(LorenzvonStein)的教學。施泰因將國家比喻為一個具體的人,一個人擁有自我意識(Ich)、意志(Wille)、行為(Tat),因而國家也擁有國家意識、國家意志、國家行為。他認為,國家意識的代表為君主本人,君主象徵著國家悠久的歷史傳統,有助於新興國家建立起完整的民族意識,所以君主必須要在憲法中明確為國家元首。但與此同時,君主無權決定國家意志與國家行為:國家意志需交給專門的立法機關,也就是議會來完成,而國家行為則要交給官僚體系來執行,君主不能干涉。

1883年9月回國後,伊藤博文向天皇提出起草憲法的基本方針:於我國,古來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總攬萬機,是為萬邦無可比擬之國體。以此國體為基礎而舉經國之大綱,明君臣之分義。”這段基本方針囊括了後來明治憲法的兩大基礎理念:一是國家以“萬世一系之天皇”作為最高統治機關與國家元首,代表日本的“自我意識”,凝聚人心;二是要“明君臣之分義”,即天皇與國務大臣之間的分工要明晰且互不干涉。

另外,在考察德國曆史制度時,伊藤博文發現一個很有趣的典故。1810年,普魯士王國首相卡爾·馮·哈登堡借鑑英國首相制度,建立“宰相制”,迫使任何國家政策都必須有首相簽字才能生效,阻止君主與身邊親信對國家政治的干預。哈登堡之所以建立這一制度,目的就是仿照英國憲法制度,限制國王權力的無限擴張。

雖然這一制度在1822年哈登堡去世後就遭到廢除,但這畢竟是德式憲法體系裡關於限制國王權力界限的環節,既能滿足“宮中”集團追求德式憲法制度的要求,同時也可以滿足伊藤博文本人關於限制天皇與“宮中”集團的需求。於是1886年2月,第一屆日本內閣成立後,明確規定“法律敕令在(天皇)親署後蓋玉璽,由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副署”,換言之,如果一份法律命令只有天皇同意而沒有首相同意,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那如果首相同意,而天皇卻不同意呢?這個問題伊藤博文也考慮到了。1886年9月,伊藤博文與明治天皇達成“機務六條”,其中明確規定“大臣若想彙報主管事項,即便天皇生病也可進入內宮拜見”。這一條文很明顯是為了防止1884年“森有禮任用事件”裡天皇“閉門不出”的行為再次發生,也意味著國務大臣有權直接面見天皇,那麼曾在天皇與大臣之間充當傳話筒的“宮中”集團就徹底失去了往日作用。

對於這個定位,明治天皇並不非常滿意,畢竟這仍涉及皇室能否存續的問題:如果未來日本政府與國會要求天皇退位,甚至廢除天皇制,那麼天皇豈不是完全沒有反抗餘地?

面對這個問題,伊藤博文用一個新的機構來保證皇室存續的安全,即“樞密院”。按照日本憲法規定,樞密院是最高的立法諮詢機構,一切法律提案都要經過樞密院終審才能發佈,這就意味著這個機構事實上掌握著最高立法權;一旦出現涉及與天皇、皇族相關的問題,那麼樞密院就擁有絕對主導權,政府不能干預。某種意義上說,伊藤博文通過讓渡一部分“國家意志”的決策權,換來天皇制與“國家意識”的絕對保證。

總結一下可以發現,日本天皇雖然在憲法條文裡有著“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與看似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充其量也只是保住了榮華富貴,他的每個想法都需有具體的政治家支持才能完成。如果與政治家意見相左,那麼天皇的意見就會被忽視。

其實之所以討論天皇擁有多大權力,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衡量天皇在戰爭中的責任問題:到底天皇有沒有參與發動戰爭?天皇應否為近代日本的每場戰爭負責?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還是要分人看,畢竟明治天皇與甲午戰爭之間的關係,同昭和天皇與二戰之間的關係完全不同,不應用明治天皇對標他的孫子。不過,從明治天皇在戰爭中的矛盾表現,依然可以對他在戰爭中的作用做出一些推測。

兩場戰爭爆發前,明治天皇都說過一些“洩氣話”:甲午戰爭曾被他評價為“此非朕之戰爭”,日俄戰爭之前他更是說過“本以為四方之內皆同胞,世間卻頻起波風”。乃至於日俄戰爭的宣戰詔書草案裡,他都加入了關於戰爭給人民帶來災難的語句——後來被官僚集團刪除。從這些碎片記載裡,可以說明治天皇並不是一個多麼積極的好戰分子。

但另一方面,當兩次戰爭打響後,明治天皇都第一時間親臨大本營,以帝國大元帥之名義召開作戰會議。甲午戰爭裡,天皇來到西部重鎮廣島,給國民一種“御駕親征”之感;日俄戰爭中,明治天皇對前線戰況也非常關注,甚至直接對軍隊人事做出指示。

明治天皇的矛盾表現也說明他的矛盾處境。一方面,他是整個日本帝國的精神領袖,是神道教的“現人神”,在戰爭時期必須要鼓舞國民士氣;但另一方面,他又對伊藤博文等政治家並無好感,恰好甲午戰爭與日俄戰爭的對手又都是傳統大國,那麼明治政府挑起的戰爭自然會讓天皇有著深深的恐懼感。

應該說,這種恐懼感並不是壞事。後來的天皇對“神州不滅”有著超乎現實的自負,最終走向二戰的深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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