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貧困戶搬遷之後,老家的新房子必須被強行拆除嗎?

李讓換


當貧困戶自願並同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後,不管他老家是新房子、是舊房子、是危房,只要在他正式搬遷入住由政府統一建造,免費提供的安置房的那一天,其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都會交給村集體由村集體接收,這也是當初在貧困戶遞交易地扶貧搬遷申請時已經確定好了的。

村集體接收到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交給的房子和宅基地之會,由村委會負責拆除房子後將宅基地整理成耕地用於復墾,所以貧困戶老家的房子拆除主體是村委會,而不是貧困戶,也不存在強行拆除的現象,因為村委會就會自行拆除貧困戶老家的房子。

一來,這是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明文規定的內容,像我所在的地方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時,就針對這塊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既然有這方面的規定和要求,村委會必須要遵照執行。

二來,各級還會針對這塊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光有明文規定還不行,村委會在遵照執行完畢後,鄉鎮、縣級扶貧部門還會組織人員到實地察看,看房子拆除沒有拆除,看房子拆除後宅基地有沒有復墾,也都納入了村幹部的工作考核範圍之內,如果這塊沒有做好執行到位,是對村幹部進行責任追究的。

所以說,貧困戶搬遷之後,他老家的房子被拆除是毫無疑問的,也不會給他留下兩頭都想得,兩頭都想佔的可乘之機,這點毋容置疑。


農村一山貨


我們老家就是大山上的,拆了房子有給錢的,看房子大小面積給,鄰居就是白得了一套房子,還不想拆自己的房子,用別人多餘的房子頂替了,拆了人家的房子錢給人家了,他自己的房子保住了,還白得了一套房子,算盤打的可精了,關鍵是還有瓜慫願意,哪個不說我鄰居太壞了,山高皇帝遠的就那樣日慌過去了


淺陌如初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讓我聯想到了一個問題,老家有新房子的人家,還算易地扶貧困難搬遷戶嗎?易地扶貧搬遷的對象,應該是生活條件極差,居住環境極差,無自建房屋居住的能力,原老房子成危房、破舊、垮塌、狹窄、不夠居等情況,才能列為真正的易地扶貧搬遷戶。但不排除農村有的關係戶原本不貧困,本身有建房屋居住條件卻獲得了易地扶貧搬遷的名額。



那麼貧困戶搬遷後,老家的新房子必須被強制拆出嗎?

首先、異地扶貧搬遷必須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異地”是指本村老宅基地搬到本村新安置房,這種扶貧搬遷不改變村集體成員的身份,戶口不遷走,屬於本村搬到本村的情況。《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貧困戶獲得新的安置房後,原來的老房屋新房子都必須得拆出,不拆出就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也不符合扶貧安置對象的規定。



其次、易地扶貧搬遷必須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什麼叫易?易就是交易,交換的意思,易地扶貧搬遷就是國家在條件好的地方扶貧你一處住房,你得用老家的住宅來作等價交換,即獲得易地扶貧安置房要退出村集體宅基地使用權,如果老家的房子不拆出,這就叫兩頭佔,政策是絕不允許兩頭佔的。


再次、很多扶貧搬遷戶都是象徵性拆出老房子。

有部分關係扶貧搬遷戶,在農村不但有新房子,而且還有老房子,屬於農村一戶多宅的情況。他們獲得易地扶貧搬遷後,一般都是象徵性拆出老房子或者拆出部分老房子。反正農村自建房又沒有進行不動產登記,一戶人家有幾處宅基地,村裡麵人不說,也沒人知道,所以那些本不該獲得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的新房子一般就不會被拆了。

總之,獲得異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搬遷後老家的舊房子必須依法拆出。按規定有新房子居住的貧困戶不應該被列為易地扶貧搬遷的對象。大家怎麼認為呢?歡迎在評論下方發表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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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沒有被徵收就不會。

我是扶貧幹事,我掛了兩戶貧困戶;你這種情況叫異地安置,或者異地搬遷。當下脫貧攻堅工作如火如荼,對於兩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貧困戶,在村裡,鄉鎮裡,縣裡都有保障房安置點,貧困戶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安置點,程序是這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住房安全沒有保障的,經過駐村第一書記,幫扶幹部和鄉鎮扶貧辦認定,由本人提出安置點意願,第一書記向鄉鎮提出申請,鄉鎮根據彙總情況統一分配,在鄉鎮或縣裡安置的,還有統一抽籤,一批一批的進行,這一批沒有抽中的,可以到下一批抽籤。一般來說,很多貧困戶都是想安置到縣城的安置房裡,但是縣裡沒有那麼多指標,所以每個鄉鎮都比較少的人能夠申請到,一般需要安置的,都是在鄉鎮或者村裡安置。

回到問題,貧困戶已經享受了住房安置的,原住房會不會強行拆除的問題。是不會的。有些貧困戶雖然安置了房子,可還是經常跑到老家去住,因為那裡還有田地,還有鄰居可以聊天等,等上面來檢查時,就不能在老房子住,因為不安全,等檢查一過又回去了情況很常見,所以不會被強行拆除。

但是,根據題主的照片,顯然不屬於住房不安全的貧困戶,可以肯定,你的搬遷安置的政府要徵收你的土地作他用,因此題主家看房子一定會被拆除,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題主心裡很清楚,你有沒有簽訂宅基地徵收補償協議就知道。貧困戶安置房是沒有補償的,反而需要繳納一定的錢才能獲得安置房的。




鄉村野老


貧困戶搬遷之後,老家的新房子必須被強行拆除嗎?有人說,現在農村扶貧很多都是整體搬遷。因為,窮山惡水,耕地太少不夠吃,導致貧困。所以,整體搬遷了,靠近工業區,那樣的話,人人有活幹。就算是沒有工廠,也有大棚或者菜地。總之,只要肯下力氣就會富起來。那麼,問題來了。整體搬遷以後,老百姓山裡的房子怎麼辦?是被強制拆除嗎?有些房子還很新,或者說不算破,拆了不是浪費了嗎?

1、整體搬遷,老百姓得到哪些好處?

其實,對於偏遠山區的扶貧來說,整體搬遷是條好路。原因就是,人家嘗試過,各種扶貧辦法,各種投入。但是,勞民傷財,功虧一簣。歸根結底原因在於地處偏遠,耕地太少,一年到頭不夠吃。所以,乾脆易地搬遷。你搬過去,清一色的樓房,上百個平方。亮亮堂堂,傢俱家電一應俱全。老百姓的日子一下子進步了30年。誰說老百姓沒有得到好處,這些可是實實在在的,看得見摸得著的。

2、易地搬遷就能富起來了?

有人說,人還是那些人,只是換了個地方就能富起來了?其實,導致人們貧困的原因很多,歸根結底是致富無門。也就是說,老百姓不知道做什麼好,投資肯定是沒有錢。但是,打工,由於地理位置偏遠,往往也難以如願。現在好了,易地搬遷了。你住的地方就有工廠,打工一個月怎麼也得賺3000元,這不就脫貧了。有人說,他們家有重病人,打工出不去。這樣的話,政府會安排一些手工或者是打掃衛生之類的活計。讓他們家儘快脫貧。

3、易地搬遷了,那我山裡的房子怎麼辦?

其實,易地搬遷以後,你可是在同意書上籤了字的。也就是說,你的房子不再屬於你了,因為政府分了新樓房已經和你置換了。所以,這些房子大部分都被強制拆除。一部分沒有及時拆除的會荒蕪下去,過不了幾年就坍塌了。化為泥土,還給大地。但是,有些易地搬遷戶,住進樓房住不慣。再就是,新的鄰居和環境不習慣。又跑回去的,這些人早晚也會想明白自己乖乖地搬回樓房。因為,不這樣的話,兒子娶媳婦都沒人嫁,只能打光棍。

4、易地搬遷戶的新房子也要拆除嗎?

有人說,既然你有新房子那麼你怎麼可能符合扶貧政策呢?所以,這個問題根本就是偽問題。其實不然,因為易地搬遷是整村推進的,也就是說不管你家是不是新房。因為這個地方不適合居住,或者資源限制,交通不便。整村都要搬。這種情況下,就會發生一些人家裡的新房子也被撂荒。那麼,等待這些房子的不是被強制拆除就是荒廢沒有第三種情況。


聚焦三農熱點說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阿麗在農村從事扶貧工作,對於貧困戶的易地搬遷比較瞭解,目前還沒有聽說過會強拆老家的新房子。


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是因為易地搬遷是在貧困戶自願的前提下進行,不存在強拆一說。

易地搬遷政策是這樣的:如果貧困戶選擇了搬遷,那就得騰退出老家的房子。如果不騰退老家的房子那肯定是不能享受易地搬遷房的。在兩者選其一,不會強迫拆除老家房子。

二是易地搬遷政策總的原則是“騰舊搬新”,老家房子騰退除了拆除外,還可以有其他的處理辦法。

在阿麗本地,如果貧困戶老家的房屋較新或者是聯排,一般會把房內的東西清空後進行封堵。這也是很人性化的措施,因為聯排房子拆了會影響到其他農戶居住,而如果房子很新的話,拆除也是一種浪費,所以封堵是一種較好的處理辦法。

如果老家房子是很破舊的獨立房屋,基本不能住人了,這樣的舊房則會執行拆除復墾。

當然這樣的政策具有地域性,有些地方可能把貧困戶拆遷後老家的房屋集中利用,如果作為儲藏物品或其他用途。但各地方不管以什麼方式騰退老家房子,都不會強拆的。


總結:農村易地扶貧搬遷遵循的是“一戶一宅”、“騰舊搬新”的原則,在貧困戶自願的前提下進行,所以不存在強拆老家房子一說。但如果實施了搬遷,那老家的房子不管新舊都要騰退回收為集體所有。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這個問題涉及兩個概念:貧困戶易地搬遷和拆就復墾。由於自己長期在基層工作,日常工作就是易地搬遷、精準扶貧等“三農”工作,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貧困戶搬遷之後,以前宅基地的房子必須拆除,一般都是農戶自行拆除的,很少是被強制拆除的。



為什麼要拆除老家宅基地的房子?

主要是因為我國現行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一戶一宅”,顧名思義,就是一戶農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而貧困戶在實施了易地搬遷項目之後,等於是擁有了新舊兩處宅基地,這顯然是不符合現行的“一戶一宅”宅基地政策的,所以,需要拆除老家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但是對於舊宅基地的拆除,並不是說只要享受了易地搬遷項目,或者易地搬遷項目建設好之後馬上就要拆除,一般都會留有一年到兩年的時間。在我們當地,比如說2018年享受的易地搬遷項目,通常都是今年要求拆除老家舊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且,很少會強制拆除,都是鎮村幹部先進行說服教育和引導, 對於實在不服從的,會採取強制的措施進行拆除。



怎樣可以避免拆除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

最基本的,仍然是要遵循“一戶一宅”的政策。也就是說,可以採取“分戶”的辦法,從而達到避免拆除老宅基地房子的目的。比如以父親的名義享受了易地搬遷項目,那麼就可以將子女的戶口和父母的分開,這樣就等於是兩個“戶頭”了,老家的宅基地就可以確權到子女的名下,以達到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目的。

您認為享受了易地搬遷項目之後,老家宅基地的房子應不應該拆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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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作為既是扶貧工作隊員、又曾管理過多年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特來作答。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 若是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不管是搬遷進新房還是給予住房安置補助,因實質是房屋置換,老家原有的農房會被拆除。

  • 若是農民自己進行的農房搬遷,按“一戶一宅”的規定也應拆除。


第一,政府統一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實質是以房換房,原有房屋須拆除還耕。

具體來說房屋置換可能會有以下幾種情況,但不管哪一種的實質都是房屋置換:

  1. 統一規劃建設的易的扶貧安置房。

  2. 統一安排的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

  3. 由搬遷戶自行解決住房,政府給予住房安置補助。

但不管具體採用的哪一種形式,因為實質都是房屋置換,都相當於以房易房,所以這類搬遷戶老家的農房應作拆除還耕處理。

當然,在個別地方,因發展經濟或引進項目落地的需要,對貧困戶應拆除的農房作保留處理,按規定交還集體經濟組織,由集體經濟組織再次利用。

第二,農民自主進行的農房搬遷,一戶不允許擁有兩處住宅,也須拆除。

這種農民自發的將農房進行搬遷,雖不屬於農房置換的範疇,但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也必須作拆除處理,就是兩處住宅只能保留一處。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貧困戶搬遷後,老家的新房孑必須強行拆除嗎?

關玉良回答:

貧困戶扶貧搬遷之後,老家的房子必須拆除,整平,復耕,這是國家規定。項目,是國家對農村貧困戶的最大扶貧項目。國家財政會支付很多資金!易地扶貧搬遷

規劃,設計,要由縣,鄉,村,組織相關部門,調研,實地考察,對地形地貌,地質採樣,氣象,水源,環保等因素,確定搬遷新區位置,要符合國家農村小城市建設整體規劃, 待申報上級批准 後,才能由上級組織建設施工。易地扶貧搬遷戶的評審條件是很嚴格的,有以下幾種條件:

①因病,因殘致貧,兒女也許還小,也許兒女獨過生活也很困難,也許無兒女,靠國家低保維持生活。.

②,現有住房,是古老舊房甚至是土坯黃泥房,己破舊不堪,就要倒塌,構成險房,。

③,沒有任何經濟來源,自己沒有能力翻建房子。

④,村,組,召開村民會議,用民主議定書的程序,組裡農戶(有選舉權的人都參入)同意的要簽名,按手印,由村委會簽字蓋章,經村初審,登記造表搬遷戶主簽字按手印。上報鄉,縣審核批准。

⑤但也有個別戶,經審核,符合扶貧搬遷戶條件,根據自願的願則,這戶不同意搬遷,要自己修補舊房,繼續住人,不捨老宅。

⑥,本題中扶貧搬遷戶,原有住房是新房,不符合扶貧搬遷條件,。也許是該戶人緣特好,村,鄉,縣,都有人,有關照。也可能是原評上的搬遷戶,中途變卦,返悔不同意搬遷了,可新建搬遷房快要完工了,組,村讓本文該戶補空,並報上級同意,這種巧合機迂也是有可能的。

⑦該戶原來自建的新房,按一戶一宅的規定,所有權歸村委會,宅基地收歸集體,是推倒復耕,還是留作它用,由村委會決定!!不過這件事內中有許多隱情,村委會一定會選擇推倒復耕,了卻後事麻煩,息事寧人!!


關玉良


要說貧困戶移地搬遷,這反倒會增加貧困戶更加平困,拆遷後,他們就失去了原來的生活保障,雖然有新房居住但經濟來源就斷了。沒有生產又怎能溫保?在原當地還基本能種上一些糧作物和小菜之類。再說移地搬遷都是在幾十裡外,又無工作安排,一家老少吃的都成了問題,貧困戶拆遷了補償的所得也不多,倒不如讓貧困戶在他們本村地方為他們修建一幢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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