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3月3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佈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顯示,為優化商服類項目建設和銷售管理,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此舉取消了在2017年3月30日開始的公寓限購政策(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分隔面積不得少於300㎡等條款)。


那麼,深圳的公寓有沒有必要跟進?有沒有可能跟進?如果跟進,會對樓市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會不會刺激市場回暖?下面看看一眾行業專家的解讀。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深圳值得跟進放鬆

但不一定要學廣州模式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宋丁

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城市經濟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根據我現在瞭解的情況來看,我覺得深圳跟進的可能性還是不小的。因為,畢竟廣州是一線城市,它先開了頭。那從深圳市場來看的話,這兩年的商鋪市場包括公寓的銷售情況也不是很好,因為它政策限制很嚴。


那麼,在這個大的形勢下,如果這個開個口,我覺得對於穩定和刺激深圳樓市還是很有好處的。現在樓市需要強刺激的,也包括深圳的寫字樓市場,我覺得這方面也是有很大的一個政策空間。


這樣政策出來的話,他肯定是一個大的面。這就是非常強的一個措施來彌補被疫情打掉的小陽春,重新恢復市場。所以我個人認為深圳是很值得跟進的,但是不是一定要學廣州的模式就未必了,這個是可以商量的。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未來深圳可以考慮放鬆

但目前增加供應量更有意義

重磅!廣州取消公寓限購,深圳會跟進嗎?超全專家解讀

劉曉博

天天說錢創始人、財經評論員


限制商辦物業,是從北京開始的,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當時北京首先限制了通州區的商辦物業。2017年3月,北京全面“限商”,而且措施非常嚴厲。


北京這樣做,主要是想紓解非首都功能、限制人口流入。後來很多大城市也出臺了類似政策,但事實上沒有必要,因為絕大多數城市沒有必要限制人口增長,而商辦物業普遍庫存偏高。


深圳對商務公寓的限制,在2018年“730新政”達到高峰。後來深圳在2019年12月做了一次放鬆,但只取消“只租不售”,而沒有取消5年限售。


也就是說,廣州此次調整之後政策比深圳寬鬆,只保留了限售2年,深圳限售是5年。

未來深圳可以考慮縮短或者取消公寓的限售期。


但目前深圳樓市還是比較堅挺的,而且主要矛盾不在公寓等商辦物業,所以跟進的意義不大。


對於深圳來說,增加供應量更有意義,所以2020年土地供應量最好能創新高。今年有“826慶典”(特區四十週年),房價易漲難跌,可以暫不考慮放鬆調控。先觀察一段時間再說。


公寓上跟進,無非是縮短或者取消5年限售,這個對公寓市場當然是利好,並對住宅市場產生心理暗示作用,有刺激樓市回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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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跟進調整的機會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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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

樓兔子創始人


廣州的公寓政策原來卡太緊了,本來就有些過分嚴苛,這次放鬆是正確的做法。這也釋放了一個信號,

就是政府不希望樓市出現不太好的方向。


但是,限購、限貸、限售這3限是樓市調控的根基,目前沒有哪個城市敢做太大的調整。


我認為深圳目前跟進調整公寓限售年份的機會不大,而目從買家市場來看,目前深圳並沒有這個呼籲和需求,也沒有這樣的氛圍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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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政策劃重點

1、放鬆商服項目銷售限制


通知顯示,為優化商服類項目建設和銷售管理,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2、受疫情影響企業可免徵3個月房產稅


《措施》指出,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免徵2020年1月至3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對疫情防控作出貢獻的單位及有關政策明確需扶持的行業企業在免徵期滿後,可再向稅務機關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同時還將優化完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允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憑商業銀行現金保函,申請劃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資金。加大住房租賃市場扶持力度,加快撥付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獎補資金。

3、租用“公家”物業免兩個月租金


《措施》還提到減輕企業和個人租金負擔。對承租市屬、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用於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3月份的物業租金,視疫情情況可減半收取4、5月份的物業租金,並落實到承租人,免收和減收的租金在國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視作利潤。


各區要引導支持集體物業、非國有企業和個人業主為承租用於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或允許延期、分期繳租,對執行情況較好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並在提質增效、資格認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單位和個人,

免收2、3月份租金,視疫情情況可減半收取4、5月份租金。


全力保障項目實施條件。加大土地出讓力度,完善供地方式,優先保障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實現精準供地。新出讓土地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餘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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