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福貢縣依法對城區違法建築進行強制拆除

福貢縣依法對城區違法建築進行強制拆除

為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全面遏制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4月1日,福貢縣組織住建、公安、政法、司法、衛計、紀檢監察、宣傳及上帕鎮人民政府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工作隊,依法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進行建設的建築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

福贡县依法对城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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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依法对城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除現場,各工作組密切配合、文明執法,根據實施方案,分工有序地開展行動。首先對此某某耐心地做思想宣傳工作,詳細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並告知其要遵守法律法規。隨後,在此某某家的配合下,工作人員有序清理了建築內物品,極大限度地降低了戶主的損失。

福贡县依法对城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據悉,家住上帕鎮依塊比村的村民此某某在沒有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於2019年2月在依塊比城北玉明建材對面建造永久性建築一棟,佔地面積為62.8㎡。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城市、鎮區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造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著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規定。為維護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和執行力,在鎮黨委政府多次做思想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對此某某的違法建築進行了依法拆除。

通過此次聯合執法,進一步增強了各級幹部、執法部門、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規劃的意識,保障了全縣經濟建設和廣大群眾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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