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我市四起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收录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我市四起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收录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3月3日,边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鱼某某等四人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洛某、比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察雅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某甲、多某乙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对野生保护鱼类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起涉野生保护动物领域案件被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收录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供全区检察机关参考学习。典型案例对案件办理具有示范指导作用,此次自治区检察院发布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源头治理,服务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与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息息相关。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决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及时有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昌都市检察机关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通过案件办理发挥法律警示作用,震慑潜在的猎捕、出售野生动物违法者。同时,对相关行政机关缺乏监管、怠于履职等情况将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等措施切实予以纠正,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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