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我市四起涉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案件被自治區檢察院收錄為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我市四起涉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案件被自治區檢察院收錄為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0年3月3日,邊壩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魚某某等四人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丁青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洛某、比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察雅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多某甲、多某乙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卡若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督促昌都市農業農村局對野生保護魚類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等四起涉野生保護動物領域案件被西藏自治區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收錄為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供全區檢察機關參考學習。典型案例對案件辦理具有示範指導作用,此次自治區檢察院發佈涉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對全區檢察機關進一步打擊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源頭治理,服務當前疫情防控阻擊戰具有重要意義。

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與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息息相關。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根據《決定》,檢察機關可以依法對非法獵捕、殺害、運輸、出售、收購野生動物等刑事犯罪,及時有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昌都市檢察機關將主動作為,勇於擔當,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的同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保護生態環境資源,通過案件辦理髮揮法律警示作用,震懾潛在的獵捕、出售野生動物違法者。同時,對相關行政機關缺乏監管、怠於履職等情況將通過發送檢察建議等措施切實予以糾正,為生態文明建設和奪取疫情防控的全面勝利,作出檢察機關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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