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武定县建立共同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

为切实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推进“法治武定”“平安武定”“诚信武定”建设,近日,武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构建武定县共同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明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武定县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30家县级部门和11个乡镇共同组成。

《实施方案》将各部门职能职责做了详细规定,在原有联动机制上细化了联合惩戒措施,扩充协助执行范围,畅通各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实施方案》还着力解决“联而不动”的问题,通过建立协作平台、整合多种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形成执行攻坚合力,助推形成共同治理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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