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武定縣建立共同治理執行難聯動機制

為切實推進執行難問題的解決,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共同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推進“法治武定”“平安武定”“誠信武定”建設,近日,武定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構建武定縣共同治理執行難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明確,由縣委政法委牽頭成立武定縣共同治理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縣人民法院主要領導成員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30家縣級部門和11個鄉鎮共同組成。

《實施方案》將各部門職能職責做了詳細規定,在原有聯動機制上細化了聯合懲戒措施,擴充協助執行範圍,暢通各部門信息共享。同時,《實施方案》還著力解決“聯而不動”的問題,通過建立協作平臺、整合多種力量、發揮整體優勢,形成執行攻堅合力,助推形成共同治理執行難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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