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武定县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不断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督查力度、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级责任领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具体抓、具体管,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县委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四个清单”要求,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牵头单位、整改时间,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县委建“总账”,各牵头部门建“分账”,形成上下联动、精准整改的工作格局。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反馈巡察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和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由11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任组长,22名县级行业扶贫部门干部组成的11个专项督查小组,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月对11个乡镇及县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整改进行了实地检查调研。强化“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用好巡察“回访评价”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2个乡镇、1个县级部门和1个县级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组织调整免去实职科级领导职务2人,清退违规资金303.69万元。叶向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