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坚持写好一二三四“文章”助力线索核查工作高效运转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持把问题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保障性、关键性工作,紧盯细抓不放松,进一步强化领导、优化机构、健全机制、精准施策、规范管理,坚持写好一二三四“文章”,确保线索核查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强一支队伍。市扫黑办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从大局出发,在市扫黑办内部设立了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牵头的案件指导组,并下设线索核查小组,从公检法等部门抽调5名熟悉法律的业务骨干,进一步优化了机构和队伍,全面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研判流转、审核督办等工作,切实提升了线索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了问题线索核查科学研判、精确指导、服务一线的职能作用。截止10月底,市扫黑办共受理各类有效问题线索366条,督导查结344条,查结率达93.9%,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服务。

开好两个会议。坚持开好线索分析研判会,针对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广泛、举报人员身份复杂、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线索核查组通过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的形式,对受理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排查和梳理,细化线索反映的问题,准确判断线索反映问题的性质,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线索涉及部门、单位,形成书面研判报告和核查意见,精准分流处置,夯实了各级主体责任。坚持开好重点线索协调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指向明确、核查难度大的问题线索,组织相关涉案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体会商研判,厘清核查思路、制定核查方案,对需要调取的证据材料和需谈话了解情况的人员列出取证清单,现场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达成共识,为推进全市打掉的25个黑恶势力集团团伙案件破案攻坚提供了强力支撑。

建立三项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抓督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和《铜川市扫黑办问题线索核查管理办法》,坚持对各区县和市级成员单位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实行月通报,并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核查不认真、不细致、未按期查结或推诿扯皮等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查究。建立问题线索备案制度,各区县扫黑办、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其他成员单位就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定期向市扫黑办备案,有效打破了各单位之间壁垒,形成合力,确保市扫黑办全面掌握、科学研判,服务领导决策。落实督导督办机制,对转办的线索,逐一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实行全程跟踪、定期督办、及时销号制度,对未按规定时限查结的线索,通过电话督办、督办函督办、实地督办、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案件线索及时查处,件件有着落。

把握四字要诀。坚持问题线索核查“快、准、细、严”四字要诀,切实提升了线索核查工作质效。“快”即严格遵守核查工作时效,快速开展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按照“事不过夜”要求,一般问题线索一天内全面完成分析、研判、审批、转办等工作流程,节约办事时效。“准”即核查的线索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核查单位报送的核查报告逐项进行审核研判,确保核查结论精准无误。“细”即线索核查认真细致,不能简单以线索提供的内容为目的,要做好全面深入的关联性调查。如在针对多人举报反映一起涉黑涉恶重点问题线索,案件指导组在将线索交办转办的同时,深入走访线索举报人、问题知情人及相关受害人,收集评查相关案卷资料,为侦查机关侦查破案提供了“第一手”证据材料,明晰了侦查思路,成功打掉了一个黑恶性质犯罪集团组织。“严”即严格严肃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全市就线索核查管理方式方法不规范、核查结论不实不细的问题,6人被严肃问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