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告
〔2020〕19号
即日起,全县范围内各餐饮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禁止承揽和接待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5-10人聚餐活动,必须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备案。
凡不遵守规定或不按时备案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列入个人和企业征信黑名单。涉及公务人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指挥部统一设立举报电话:0479-12345。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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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 05:34:37 多倫縣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告
〔2020〕19号
即日起,全县范围内各餐饮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禁止承揽和接待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5-10人聚餐活动,必须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备案。
凡不遵守规定或不按时备案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列入个人和企业征信黑名单。涉及公务人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指挥部统一设立举报电话:0479-12345。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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