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裡的村子裡
如果是遇到了這樣的欠債不還的朋友,還有什麼值得繼續保留朋友關係的必要呢?
既然還是朋友,還錢是必須的,即使是自己有實際困難,無能力一次過還清,也應該與債主協商,分期償還債務,這才是朋友之道。
如果真的是“遇到以前的朋友欠錢,不還錢”,我認為首先是向他巧妙地暗示曾經欠債這回事,視作他因為時間長,忘記了有這回事。若是他的反應依然若無其事,毫無還錢的意思,根本沒有必要與他保留什麼朋友關係了,因為不值得。一於撕破情面,用盡一切方法讓他還錢才是正理;因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不論錢多錢少都是必須要還的,與欠債不還的人不值得繼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