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尋釁滋事阻撓地鐵9號線施工 灞橋區6名男子被判刑

原標題:尋釁滋事阻撓地鐵9號線施工 灞橋區6名男子被判刑

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訊(首席記者 張志傑 實習生 盧小迪)3月29日,灞橋區法院審結一起阻礙地鐵9號線施工的尋釁滋事案。6名男子採用渣土車停駛佔道、人員上路阻攔等方式,阻擋外來渣土車進行渣土清運,嚴重影響地鐵9號線香王站正常施工,分別被判處一年兩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29日晚10時許,被告人王坤、劉可、劉小剛、曹子正、夏冬、王昱晨接到灞橋區劉村渣土車司機微信群裡的指令,在灞橋區劉村通往地鐵9號線香王站施工工地便道上無事生非,採用渣土車等車輛停駛佔道、人員上路阻攔等方式,阻擋外來渣土車進行渣土清運,並致施工便道、霸陵路堵塞長達30分鐘左右,嚴重影響了地鐵9號線正常施工。後經陝西恆譽司法會計鑑定所鑑定,西安地鐵9號線香王站項目施工受到阻攔造成的經濟損失價值16649.40元。

灞橋區檢察院認為,6名被告人強行阻擋他人施工,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3月29日,灞橋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王坤等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坤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被告人劉可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被告人夏冬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劉小剛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人王昱晨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人曹子正有期徒刑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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