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什么是表外融资?

用户51912605186


何谓表外融资?

表外融资中的“表”指的就是资产负债表,那么表外融资实际上就是在资产负债表记录之外的融资。即该项融资行为既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引起资产方的增加,也不会引起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的增加。从广义上来说,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切不纳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行为,都属于表外融资。

为什么企业会选择表外融资?

对于企业而言,表外融资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企业财务状况

企业通过表外融资,甚至将表内融资转移到表外,将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使资产负债表的质量得到明显改观,使其对潜在投资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2.扩大企业经营成果

表外融资筹措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产并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费用及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却在损益表中反映出来,扩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

3.规避借款限制

企业的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往往通过对企业添加债务规定了种种限制,如规定不得突破某一负债权益比率。企业为在上述限制范围内扩大

财务杠杆,便会寻求在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方式,在满足自身资金需求的同时,规避了借款限制。

4.避免账面价值的损失

公司购进的资产被记在资产负债表下并按期提取折旧,一般而言,使用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速度要比账面价值下降速度快得多。如果一家公司在资产完全提取折旧之前更新设备,那么该设备账面价值超出再销售价格的部分都必须在交易的当期的财政年度被记为收入的减少,绝大多数财务主管都不愿意这种情况影响当年的收入。这时表外融资就能够起作用,因为资产不会被列在资产负债表上,它们被当作费用处理。特别对于那些贬值速度很快的、价值比较高的资产来说,使用表外融资的经营性租赁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实现表外融资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1、直接融资

以不转移资产所有权的特殊借款形式融资。如经营租赁、代销商品、来料加工等经营活动不涉及到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与流动,会计上无需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但资产的使用权的确已转移到融资企业,可以满足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缓解资金不足的需要。

其中经营租赁是一种经典的直接表外融资方法。根据所体现的经济实质不同,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两类。现行会计准则只要求资产负债表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与负债予以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第六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否则即为经营性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现实中,承租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有时以放弃一些利益为代价)和出租人缔结特殊租赁条款以规避上述会计准则中关于融资租赁的门槛,例如:会将租赁期规定得稍短于准则限定的年限,使得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已基本转让给承租人,即实际上是融资租赁的协议,但是承租人仍可将其作为经营性租赁处理,从而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2、间接融资

这是由另一企业代替本企业的负债的融资方式。最常见的是建立附属公司或子公司,并投资于附属公司或子公司,或由附属公司、子公司的负债代替母公司负债。

合资经营的方式也很常见。具体而言,若某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相当数量、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权益,后者被称为未合并企业,由于该企业并不控制未合并企业,因此只须将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企业在未合并企业中安排投资结构、从事表外业务,规避了报表合并的问题,从而实现表外融资。

还有一种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实体(SPV),即一个企业作为发起人成立一个新企业,后者被称为特殊目的实体,其经营活动基本上是为了服务于发起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公司能够控制另一个实体财务利益(通常指持有对方50%以上有投票权的股权),那么该实体就应该列入公司的合并范围,而对于SPV,相关的会计规定比较特殊,只要独立于发起人的第三方拥有SPV3%以上的权益资本,就成为SPV名义上的所有者,而发起公司即使投入剩余97%的权益资本,对SPV仍然可以适用表外处理。公司与SPV虽然并不合并报表,但之间一般存在协议控制或其他特殊安排。通常,SPV的负债相当高,所有者权益尽可能的低,发起人尽管在其中只拥有很小甚至没有所有者权益,但承担着所有的风险。

判断SPV手段是否构成表外融资,关键在于企业将资产通过协议转让给SPV后是否仍然继续涉入资产。会计上将继续保持与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收益的权利叫做“继续涉入”。如果企业将资产通过协议转让给SPV,但却继续涉入资产,那这种SPV手段就属于表外融资。譬如安然公司将一些垃圾资产出售给了SPV公司,融到一笔资金,又继续涉入该资产。安然公司在SPV中不占有控制权益,于是不合并报表,利用SPV获得的融资不反映在安然的报表中。但是由于继续涉入的问题,垃圾资产的风险其实仍然保留在安然公司。安然大量利用这样的方法隐藏自己的垃圾资产,让看上去好看的报表实质上很脆弱。结果垃圾资产一爆发,就对安然自己的报表产生了影响,随之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美国会计准则的变更。

3、转移负债

转移负债就是企业将负债从表内转移到表外。这种转移可以通过应收票据贴现、出售有追索权应收账款、签订售后回购协议和资产证券化等实现。

(1)应收票据体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期间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行为应收账款抵押借款性质,实质上以应收票据作为抵押的借款。

(2)出售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第三方(如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以筹集资金,同时赋予购买者在收不回账款时对出售者的追索权,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出售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实际上是以应收账款为抵押的借款,与应收账款贴现性质类似,并不是真正的出售。

(3)售后回购是指卖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购回商品,售后回购在本质上属于一种抵押贷款,出售方以出售产品的形式使得购买方以拥有所有权的形式获得出售方资产的质押权。也就是说售后回购是假销售、真融资,但却不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从而实现表外融资。

(4)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资方将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再以此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在债券市场上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虽然资产证券化在经济实质上属于一种融资活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只是某项资产的转让,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非常繁琐,并涉及大量的法律、外汇管理、会计处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实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款、租赁应收款等。

4、创新金融工具

或称衍生金融工具。近几年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时期,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同、互换合同等。由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创新的势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未赶上金融工具创新的步伐,按现行会计准则,运用创新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大都不能得到体现,而只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表外融资应适当、合理运用

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企业进行表外融资是可行的,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推进都有一定的影响,企业如果懂得合理地运用表外融资技巧,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带来好处。但是,作为一种积极、灵活的融资渠道,表外融资也可能存在欺骗公众、威胁企业所有者及债权人利益的风险,美国“安然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因此,监管机构很可能会出于对维护国家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的考虑,认为表外融资行为掩盖了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很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从而要求会计准则制订机构修改会计准则,确认必须基于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这一会计原则,按其经济实质处理一项交易,减少表外融资项目,尽可能地将其纳入资产负债表。另外,表外融资所引起的资产和负债不在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可能严重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决策,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根据充分揭示原则,这些融资活动所引起的约定义务和或有负债应该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严格的财务报表揭示,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表外融资对报表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影响,有利于企业不同利益主体对报表的使用。

企业本身要积极并且谨慎地探索表外融资的利弊,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与合理的决策程序,适当的运用表外融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要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合理规范表外融资的会计处理,坚持谨慎性原则,尽量通过表内化来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护市场的稳健发展。

希望能帮助到你。


北京同清律师事务所


《不懂表外,怎么融资?》

□益辉(财经金融评论员)

      现在的金融体系中,经常会听到“表内”、“表外”、“ 何谓表?表外?表表外?然而马或时为鹿,名相实非相。所谓表外,就是银行借助自身的渠道,销售与不受自身控制的资产管理人管理的产品。比如银行代销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产品;或银行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进行资产证券化,将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保险或者公募基金,实现出表。

     之所以被称为表表外,正是因为银行非常明确的理解,这类产品与名表外实表内的银行理财的差别。从表到表外,再到表表外。这是理解金融市场未来形势的关键。金融中人,或懂或不懂,或以不懂为懂,或懂为不懂。

两个名词,而这里的“表”指的就是“资产负债表”,所谓的“表内”就是指这项经济活动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之内的;“表外”就是指这项经济活动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之内。故而,“表外融资”就是不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之内的“融资”。这个时候可能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按照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企业发生的涉及资产负债的经济活动不是都必须要计入资产负债表吗?为什么还会有“表外融资”?表外融资比较火爆的一个金融词汇,不少负债率高的企业和房企纷纷试水表外融资,并且将表外融资作为投融资部门的日常考核任务。

       一、 先讲一下融资和表外融资

        可能在很多人的眼里融资就向金融机构融集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过程,这是大家对融资的刻板印象。这其实也对,但这只是狭义概念上的融资。广义上的融资,泛指企业向外部一切筹集资金的行为。就房地产行业而言,提前收取购房款,总包单位的垫资,合作单位的借款都是属于融资的范畴。

        表外融资指的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而又不体现在财务报表当中的融资行为。表外融资对当下高周转、高负债的房企来说,好处多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使得债务隐形化,大大优化了财务报表,使得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度大大提升;

        二是使得房企在信用评级时占尽优势,会导致投资者对房企的偿债能力进行高估,增强表内融资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扩大经营成果,表外融资不体现在房企的资产负债表里面,但是经营的成果却体现在了损益表当中,体现出房企的资产收益率相当不错。

          2017年某头部房企,在7月的年中业绩公报中宣称,一口气提前偿还了所有的永续债,将综合负债率由113%降低到61%。立即引发了资本市场的积极响应。其中的操作,无非就是把表内融资负债转变为了表外融资负债,而且现在该房企一直热衷推行表外融资。

        大家知道,绿地控股是一个大企业,他的净负债率超200%,负债总额近9000亿。8月26日,绿地控股(600606.SH)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数据显示,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14.46亿元,同比增长27.59%;归母净利润为89.87亿元,同比增长48.40%;净资产收益率达12.04%,较去年同期上升2.8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为88.3%,较上年度末减少1.19个百分点;总资产规模同比小幅下滑3.35个百分点至10018.06亿元。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绿地控股在半年度报告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主业保持稳步发展势头,共实现营业收入900.91亿元,同比增长25.58%;大基建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共实现营业收入1077.46亿元,同比增长39.47%。

        举个简单的例子。众所周知,银行是典型的高负债企业,我们假如一家银行总资产为100亿,其中负债90亿,其资产负债率为90%。然后现在这家银行看中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但是这个项目总价值是900亿,也就是说如果银行自己一力承担的话,就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900亿的融资负债,这样一来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就会变成990/1000*100%=99%,这对于一家金融机构而言已经很高了,不符合监管的要求,也不利于之后经营融资。

      这个时候就会出来一个第三方,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由SPV融资购入这个资项目资产,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项目资产“证券化”,由这家银行出头寻找投资者,投资者直接投资这个项目,银行从中收取代理费,当然了,银行自身也可以用其资产投资该项目获取投资收益,这样一来银行不但完成了这笔投资,而且还获得了一笔代理费,而且这900亿的负债不会被体现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就是所谓的“表外融资”。事实上,严格来讲,表外融资也是财务操纵的一种,只不过目前是“合法的”、“有限制的”操纵而已。目前来讲,“表外融资”从传统的银票、信用函证之类的融资行为逐渐扩大到现在我们常见的银行代理理财等理财融资,甚至ABS等融资行为也逐渐被划归到“表外融资”中。只不过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表外融资”相对于“表内”而言,其透明度不足,投资的风险也较大,当然了在收益上相对也高一点。可以说,“表外融资”是目前融资产业链衍生出来的被承认了的“灰色地带”。 恒大和万达同样是巨额负债,为何大众感受却完全不同?□益辉

        同样的负债,但是恒大和万达人们的看法不一样。首先说万达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负债,钱万达还是还的起的,但资本市场恐慌万达是干预不了的。投资者对万达股票的严重不信任,造成了近三个月的三次股价暴跌,对比同期其他地产巨头们股价变化,这个差别就更明显了。

      恒大,恒大的负债确实非常高,但很多人没有注意到,其土地储备总面积高达2.78亿平方米,

居行业首位。 恒大资产万亿的神秘面纱:负债八千亿,每天还利息七千万。16年不论是资本市场还是房地产市场,最耀眼的一颗明星恒大可谓是当之无愧。

        恒大用39.39亿元购入险企新大东方50%股权,成立恒大人寿。新收购的险企,让恒大在今年的资本市场得以叱咤风云,疯狂买买买,卖卖卖!实力雄厚企业万亿资产背后重要支撑又是什么?恒大前十个月的销售额已达3167.1亿元,同比增长104.9%,提前超额完成全年3000亿元的销售目标。恒大已超越万科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房企。万科连续8年销售冠军宝座在今年被恒大取代之。恒大年报显示,14年恒大总资产为4740亿元,现金为595亿元。15年年底,恒大总资产达到7570.4亿元,而手头的现金上升了175.7%,

达到1640.2亿元,较14年增加超过1000亿元。2016年年中恒大总资产已飙升9999.15亿元,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实现资产翻番。恒大已成为房地产界航母级的公司。地产公司的基本模式就是:

借款—拿地—买房—还贷,通过这样来实现现金流的循环,所以土地储备越多的公司,其负债率往往越高。

        资本市场反应和万达相比也完全不同,恒大交出了上市以来最好的半年报,股价累计涨幅高达350%以上。即使身处高位境外机构和投资人,

对恒大的股价依旧保持相当的乐观,长期呈看好的态势。

     

    二、表外融资的几种形式:

1、通过非并表企业进行融资。

房地产发展到现阶段,土拍金额越来越大,很多房企都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注册的合资项目公司融资成为普遍现象。 A房企与B房企合资成立了一个项目D公司,用于合作开发某新项目,由于A房企在股权比例和控制力上没有对项目公司D构成控制权,因此对项目公司没有并表权。但是A与B公司约定D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的融资,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分配。由于D公司属于A房企的非并表企业,因此其融资性负债就不体现在A房企的财务报表中,但是实际上A房企对相应的债务还是负有偿还的义务。

2、融资租赁。这是最传统的表外融资的方式。租赁又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一般来讲只有经营性租赁才被视为是合法合规的表外融资方式。但是只有融资租赁对房企来讲才是最切合实际融资需求的。所以很多有物业出租的房企拼命地想把融资租赁在合同中变现为经营性租赁行为,从而表现为表外融资。

3、明股实债。具体操作方式表现为,投资者首先对相关的资管计划进行认购,如集合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等。资管计划对房企下属的项目公司进行融资,与投资者约定了固定的投资回报或者优先分红权利。房企对该项融资计划进行了担保(没有股权抵押或质押的保证担保不体现在表内),最终由房企或者是项目公司对投资者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随着银保监会23号文的发布,明股实债目前在地产融资端可操作的空间基本不大了,未来做真正的股权投资才能行得通。

       4、关联方借款融资:有的房企采用向关联方或者上下游合作伙伴借款的方式,用经营性负债代替金融负债,概念听起来有点云里雾里。比如从去年开始流行的各大房企的商票,还有要求总包单位垫资到主体建筑封顶的某房企的“骚操作”,都是属于广义的关联方借款行为。这部分负债通常表现为“长期应付款”,但房企确实要在这类行为当中承担一定的融资成本。

5、ABS融资。ABS融资将原始资产权益人将一些流动性较差或者较难变现的资产,通过资产支持计划变为现金。地产类的ABS因为种类的不同,可以实现部分或者全部地出表,有的项目主体因为本身就不在表内,不构成房企的有息负债。主要类别有供应链ABS、购房尾款ABS、物业费ABS、REITs、CMBS、物业租金ABS融资等七种。



金融论


在现在的金融体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表内”、“表外”两个名词,而这里的“表”指的就是“资产负债表”,所谓的“表内”就是指这项经济活动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之内的;“表外”就是指这项经济活动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之内。

故而,“表外融资”就是不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之内的“融资”。

这个时候可能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按照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企业发生的涉及资产负债的经济活动不是都必须要计入资产负债表吗?为什么还会有“表外融资”?

举个简单的例子。

众所周知,银行是典型的高负债企业,我们假如一家银行总资产为100亿,其中负债90亿,其资产负债率为90%。然后现在这家银行看中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但是这个项目总价值是900亿,也就是说如果银行自己一力承担的话,就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900亿的融资负债,这样一来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就会变成990/1000*100%=99%,这对于一家金融机构而言已经很高了,不符合监管的要求,也不利于之后经营融资。

这个时候就会出来一个第三方,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由SPV融资购入这个资项目资产,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项目资产“证券化”,由这家银行出头寻找投资者,投资者直接投资这个项目,银行从中收取代理费,当然了,银行自身也可以用其资产投资该项目获取投资收益,这样一来银行不但完成了这笔投资,而且还获得了一笔代理费,而且这900亿的负债不会被体现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就是所谓的“表外融资”。

事实上,严格来讲,表外融资也是财务操纵的一种,只不过目前是“合法的”、“有限制的”操纵而已。

目前来讲,“表外融资”从传统的银票、信用函证之类的融资行为逐渐扩大到现在我们常见的银行代理理财等理财融资,甚至ABS等融资行为也逐渐被划归到“表外融资”中。只不过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表外融资”相对于“表内”而言,其透明度不足,投资的风险也较大,当然了在收益上相对也高一点。可以说,“表外融资”是目前融资产业链衍生出来的被承认了的“灰色地带”。

以上就是我对于该问题的看法,个人观点不代表君银投顾官方观点,如有不同的想法或是建议,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或是关注我的头条号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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