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2020年山東淄博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招聘頂尖名校畢業生公告

  2020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招聘頂尖名校畢業生公告

  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疫情期間人才工作服務發展的四項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決定開展線上“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國內頂尖名校畢業生。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本次招聘範圍為:畢業五年內的國內頂尖名校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

  其中:畢業五年內是指2016年至2019年畢業或2020年應屆畢業;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保管在畢業院校(含2016年12月1日後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國內頂尖名校目錄詳見附件2。

  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3月3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0年3月3日。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40週歲及以下(1979年3月4日及以後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徵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迴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各崗位計劃數暫不明確,視報名情況和麵試結果另行確定。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應聘人員對招聘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諮詢。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諮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有對應關係。招聘專業的審核一般按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材料上註明的專業進行審核。

  三、招聘辦法

  招聘通過網上報名、網上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並簽約,待疫情過後(應屆畢業生按期畢業後)再進行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

  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簽約淄博市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重複應聘。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從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12:00。

  2、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諾事項處需本人簽名。

  (2)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4)。

  (3)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

  (4)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

  (5)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其中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交。

  3、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進行報名。所需材料要按應聘人員報名表(WORD電子版)+應聘人員信息表(EXCEL電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按順序掃描合併至一個PDF文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16:00。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並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三)面試

  面試由市人社局提供平臺,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建考評組,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並保持聯絡暢通。

  面試通過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由中國移動提供技術支持,所用“雲視訊”軟件須使用中國移動山東省內手機號進行註冊,請應聘人員注意填寫相關信息。

  面試執行迴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係、同事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迴避。

  面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不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按照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招聘單位與考察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可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進行),並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告。

  (四)資格審查與考察體檢

  資格審查與考察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應屆畢業生在按期畢業後進行。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並保持聯絡暢通。

  資格審查與考察一併進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審查和考察評價。必要時可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採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資格審查與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是否符合招聘範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單位工作業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迴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結合檔案和有關資料核實考察人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察組需對考察人選做出全面、詳實、客觀、公正的評價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確定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詳見附件1)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六)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工作結束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聘用人員花名冊報同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憑此通知書辦理各項手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聘用八級及以下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受單位常設崗位數量限制。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四、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成立招聘工作機構,專門負責招聘有關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0533-2868244

  附件1:2020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招聘頂尖名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國內頂尖名校目錄.doc

  附件3:2020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應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4:2020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應聘人員信息表.xlsx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