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當初最不待見的女婿如今比兒子孝順(原創)

當初最不待見的女婿如今比兒子孝順(原創)

養兒防老這句話不知說了多少年,也不知被多少人傳說。但是,現實生活中,真的能有多少兒子給父母養老送終呢?

我親眼所見的一位老太太就不是兒子給其養老送終,而是女兒、女婿。

老太年輕時,育有三女四兒。大女兒實誠本分,出嫁後生養了五六個子女,家裡拖累重,顧不上照管孃家人。

二女兒,在生第三個孩子時,意外身亡。那時,農村比較落後,一般女人生孩子,都是讓村子裡生過幾個孩子的,有經驗的女人給接生。這些人沒有經過嚴格的醫學培訓,對接生的常識不懂,只是按照平常的經驗去操作。結果是,老人的二女兒生完孩子後,沒有及時取出胎盤,同時也沒有采取別的措施。(聽當時的老人講,一般隨著孩子出生,胎盤就會隨後出來。如果胎盤不能及時出來,就要在剪掉的臍帶部位處,繫上一隻鞋子,墜著胎盤。)因為胎盤上行會導致死亡。老人的二女兒就是這樣死的。

女兒不在了,老人既要顧著自己的家,還要照顧二女兒的幾個孩子。因為這件事,老人的大兒媳很不高興,經常在家裡找差。因為老人有四個兒子,所以,在萬般無奈之下,讓大兒子分家單過了。

老二在縣城工作,娶了一個知青。所謂的知青,就是當時父母都有工作,或者是城市裡的青年學生,在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那個年代,響應國家號召下鄉都某地的年輕人。

媳婦的父母就在縣城工作,所以,老二經常在岳父母家。媳婦也是在照料岳父母,自己的母親沒人管。

老三在外地工作,成家兩三年後,又離婚了。一是離家遠,二是自己都沒有一個完整的家。

老四兒子,找了一個同村的女孩,自己又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個。按理說,結婚後父母跟他住在一起是順理成章的。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老四兒子在婚禮前十幾天,不知跟未婚妻發上了什麼糾紛,自己喝藥自盡了。

老人不僅沒有給小兒子娶到媳婦,而且還失去了給自己養老的唯一希望。在這次打擊之後,老伴一併不起,不久,就撒手人寰了。

老人孤身一人,身體欠佳。大兒子、兒媳雖然離得最近,但是兒子不當家,兒媳又很霸道。老人無依無靠,生活很困難。

在這種處境下,老人的三女兒不忍心看著老母親受罪,就跟老公商量,是否能把老母親接到自己家裡來贍養。

老公說讓岳母來家裡,他養岳母沒問題,但是,不能私自做主把岳母直接接到家裡來。要跟岳母的幾個兒子商量一下才行,要誠求他們的意見。

三女婿的想法沒有錯,如果私自接走岳母,那麼岳母的兒子或者兒媳婦有一個人鬧事,說姑爺這是在打他們的臉,說他們不孝。三女婿都無話可說。

老人的大兒子叫回兩個弟弟,弟媳,在一起商量之後,同意讓老人去三女兒家養老。三兒子主動提出自己每月給母親一定的生活費,以儘自己的孝心。說好後,三女兒去接母親。老母親卻不願意跟著三女兒走。

原來是母親以前不待見三女婿,認為女婿家裡窮,讓女兒受罪了。女婿家裡人口又多,女兒在家裡受累了。現在不好意思跟著女兒去打擾女婿。

得知這一情況後,女婿親自上門去請岳母。在女婿的再三請求下,岳母收拾東西跟著女兒,女婿到了女兒家裡。

從此,老人就在女兒家裡,由女兒、女婿伺候著。老人在女婿家一住十六年。

在這十六年間,老人過春節都是在女婿家。從來沒有那個兒子說,平常老人是在女婿家,過春節了,接老人回去好好團聚一下。

老人最後五六年,有點痴呆,啥都不知道,整天坐在炕上也不要出去,也不跟人說話。只是在重複著一個動作,就是不停地撕紙。每天女兒給一張紙,老人就一條一條的撕。

老人就這樣痴痴呆呆的在女兒和女婿的照料下,又度過了五六年的光陰,然後走到生命的盡頭。

老人在離世前六天,女兒女婿送老人回到大兒子家。

農村有講究,人老了,不能死在外邊。如果死在了外邊,就不能再回村子,靈魂就回不了家。那麼這個老人以後就成了孤魂野鬼了。這雖然是一種迷信的說法,但是農村人在乎這個,所以,不能不按照農村的習俗辦。

老人被送到大兒子家後,兒媳婦嫌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不給老人吃喝。最後把老人餓死了。

在老人的葬禮上,三女兒聽到老人是被餓死的傳言後,說大嫂應該告訴她,讓她來照顧老人幾天,結果大嫂跟小姑吵了一架。

老人的二兒媳婦還嘲笑姑姐不該在家裡說她大嫂。

幾個兒子、兒媳都不孝。沒有一個願意照料老人,最後還說風涼話。要不是三女兒和女婿替他們盡孝,老人可能早就餓死了。

所以,養兒不一定能防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