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莫行惡事,為善最好

在一個雨過天晴的晚上,人們都慢悠悠的在大街上散步,一箇中年女人和他的女兒女婿也從小區出來,才走了幾十步,只聽見轟然一響,一張廣告從他們頭上掉落。中年婦女被砸中頭顱當場死亡,她的女兒也被砸成了嚴重的內傷,女婿輕微腿傷。

蹊蹺的是,當時出來看熱鬧的,就有好幾人和這個婦女住在同一小區,他們不僅不表同情反而還說:“活該”!

原來這個婦人不僅性格暴躁還心眼不好,和鄰居口角姑且不說。長期和婆家媽住在一起,多年來不僅對男人不好,對年老的婆家媽也是張口即罵,一不高興還不給飯吃,老人家經常眼淚汪汪。有好幾次老人被攆出去就在小區涼亭裡過夜。旁人看不下去好言相勸,居委會也出過面,可她還變本加厲。

這段時間男人癌症住院,這三人把病人安頓到市裡的醫院,居然全回縣城的住處,吃完晚飯還三人一起悠閒的散步,老天看不下去,掉廣告牌砸死了她。

這叫作惡終有天報。

我不迷信,這是也許是巧合。但是為人行善助人,別人好你心裡也舒坦;為惡則是損人害人,看著別人倒黴你心裡能安嗎?

而且從來邪不壓正,為惡終有得到道德法律懲罰的那一天。

所以還是為善最好。

人是有感情有理智的動物,不管這事是不是巧合,還是為善為好。

莫行惡事,為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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